大山镇中心幼儿园学习“一法一条例”
工作总结
幼儿园是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的重要阵地,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素教育的重要内容。我园通过本次学习“一法一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对推动我园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的提高,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现将本次学习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与规范化
1.为了更好地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提高体重视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识,我园重新调整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以中层干部、骨干教师主要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小组、语言文字达标监督小组,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指导、组织、具体实施工作。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相应的工作计划等也陆续出台,并根据上级语委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使语言文字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继续做好档案的严格管理,对有关普及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规划、计划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并妥善保管。
3.继续严格执行使用语言文字情况与教师评先(优)、评职等方面相挂钩的办法。
4.加强语言文字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幼儿园内各公共场所进行用字情况和师生使用普通话情况加强检查,并提出规范用字等意见。以此来规范、促进全园的语言文字推广、规范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1.充分发挥每一堵墙、每一个角落的宣传作用,张贴诸如“你已进入文明单位,请讲普通话”、“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普通话与青春同行,与并肩”等标语,在园内张贴宣传画,在橱窗、黑板报中组织语言文字法专栏宣传,出推普专题黑板报等,使得全园上下人人都有参与推普的意识。正由于宣传工作细致到位,全园师生员工都养成了使用普通话进行日常交际的习惯。
2.积极组织开展好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活动。
(1)积极宣传,尽早部署,营造浓厚的校园推普氛围。
幼儿园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保健主任任副组长的工作小组。通过学习,以各级教育部门文件精神为指导,继续以“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贵州省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进一步提高幼儿园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促进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2)扎实开展各项活动,使推普精神有效落实。
4. 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的学习
三、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活动
1.围绕一些活动,开展好各项活动,通过活动提高了教师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增强了幼儿说好普通话的自觉性。
学习普通话的感受
2.进一步提高了教师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自觉性。
充分利用我园内的宣传栏优势,积极宣传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各项政策及法令,指导教职
工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强化了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的意识,切实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各项要求。把教师的硬笔字、普通话纳入了教师继续教育,从而提高了他们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水平。
4、对教师教学计划、备课、随笔、反思、学生评语资料语言文字规范化进行检查。
总之,通过这次学习“一法一条例”,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借鉴和探索更有效的方法,推动我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大山镇中心幼儿园
2014年11月12日
    附:学习图片
全体教师在认真学习“一法一条例”
张园长对“一法一条例”进行详细的讲解
全体教师在认真学习“一法一条例”
全体教师在认真学习“一法一条例”
大山镇中心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工作
自查自评报告
我们幼儿园地处盘兴公路旁,与中心小学接壤,属大山镇中心幼儿园,幼儿园现有在幼儿174人,生源主要来自居委会,大部分幼儿方言较浓。幼儿园有教职工9人,均为普通话测试适龄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全校教职工普通话水平均在二级乙等以上,其中二级甲等的有6人,占全体教师的66.6%;二级乙等的有3人,占全体教师的3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认真执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把普及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纳入学前教育教学的规范要求,将普及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作为素质教育、幼儿园教育管理的内容,现将本园的语言文字工作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领导机构,健全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