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常识(一)
您知道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常识有哪些吗?接下来小编为您分别介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常识.
  一、行人、摩托车等严禁进入高速公路
  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二、做好行驶前安全检查
  驾驶车辆前,驾驶人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要饮酒。检查车辆是否超员。是否有足够的燃油、润滑油及冷却水,轮胎是否保持正常气压,行车前要系好安全带。
  三、小心谨慎驶入高速公路
  当你从高速公路入口匝道驶入高速公路时,要加速行驶至60km/h以上,注意在主线行驶的车辆,在不影响后方来车的情况下,加速以安全状态进入主车道
  四、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要注意车速与车距
  驶入高速公路后,要按照快慢道的划分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当速度达到或超过100km/h时,需打开左转向灯,进入最左侧的快车道行驶,但最高速度不得超过120km/h;当速度低于100km/h时,应主动进入右侧慢车道行驶,变更车道或超车时要打开转向灯,保持安全距离才能进入另一车道,谨防追尾,千万不要急打方向和急刹车.
  五、要注意特殊天气和路段的驾驶
  在夜间、雨天或大雾影响视线的情况下,驾驶要特别小心,不要超速和随意变更车道;在隧道、陡坡、弯道、施工路段要按标志的要求行驶。
  六、要妥善处理好车辆事故和故障
  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除非遇事故或故障。若因紧急情况需要停车,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下车时要注意后方来车,车上人员全部迅速转移到右侧防护栏以外,并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拨打紧急电话12122求援.
  七、遇前方堵车时不要占用紧急停车道
  机动车遇有前方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其他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尤其不能占用右侧紧急停车道以免影响122、119、120等特种车辆处理事故。
  八、连续驾驶要尽快休息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或超过300公里时,应进入附近服务区停车休息,且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如果错过出口,必须继续向前行驶,从下一个出口离开高速公路.
  九、驶离高速公路要降低车速正确使用转向灯
  在驶离高速公路时,需提前打开右转向灯,靠右侧车道行驶,进入减速车道,并降低车速,按照出口匝道标示的行驶速度安全驶离高速公路。
  十、自觉保护高速公路基础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保护高速公路基础设施,严禁往高速公路上丢弃、放置任何物品,严禁破坏、盗窃高速公路防护网、隔离栏和其他基础设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高速公路安全常识,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用心学习.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常识(二)
  高速公路的特点是:全部封闭、全部控制车辆出入,除起止处外,与其他道路全部立体交叉并在路中央设有分隔带的国道主干线公路。它具有行车安全舒适、通行能力强和服务设施完善、安全可靠等优越性。
交通常识  为了保障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和畅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实习驾驶人不准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牌和符合国家标准的雾灯;规定安装安全带的车辆,其驾驶人和前排乘车人必须系安全带。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准载人。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或者载物长度和宽度超出车厢,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并须悬挂明显标志.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准进行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
车、停车;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不准右侧超车;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下,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机动车行驶中,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上。禁止在行车道上修车。机动车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一百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
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正确使用高速公路,避免由于缺乏高速公路安全行车知识或存在侥幸心理而铸成终身遗憾.祝你一路平安!
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常识
一、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
高速公路是全封闭、全立交、控制出入口,设有中央分隔带及多种安全、管理、服务设施,专
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高速公路包括中央分隔带、行车道、路肩、加速车道、减速车道、上坡车道、跨路桥、匝道、外环和内环、入口和出口等组成部分;行车道又分为内侧车道(亦称超车道)和外侧车道。
二、不准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
根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的规定,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准进入高速公路.另在实习期的驾驶员不准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人不准进入高 速公路。
三、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前的注意事项
1.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和交通广播信息.
2.检查所驾车辆的技术状况:加速性能是否良好;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后视镜等设备是否正常。
3.为了防止因燃料、冷却水和机油不足而造成停车,在上高速公路前,必须对车辆进行下
列检查:燃料是否充足;冷却装置是否漏水;冷却水是否充足;散热器盖是否拧紧;发动机油量是否合适;风扇皮带的松紧是否适度,有无损伤;轮胎的气压是否合适;轮胎胎冠花纹是否符合标准,有否破裂和割伤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4.检查货物装载状况。高速行驶时货物易滚落、飞散,因此,货物的捆扎应平衡、牢固。
5.随车携带“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等停车显示器材。
6.安排好行车计划.长时间连续高速行车是危险的,要制订有适当休息的行车计划。
7.配备灭火器.
四、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的注意事项
1.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起点时,应当尽快将时速提高到50公里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驶入主车道时,不得妨碍已在主车道行驶的车辆,应在外侧车道行驶。
2.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汽车驾驶员和前排乘坐人应系好安全带。驾驶员不得打电话,
不得用耳机听录音机。货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的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载人。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弃物品.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准载人。
3.车辆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小型客车在中间行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等在右边行车道上行驶。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
4.车辆行驶中不能任意变更车道,需要变更车道或者超越前车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再变更车道。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驶入超车道的车辆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不得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车辆不得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5.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最高时速不得高于110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所示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遵守交通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6.高速行驶中要避免猛打方向盘,遇有大风时,方向盘不易控制,要降低速度,谨慎驾驶,特别是在遂道和开凿的山路出口处,要注意侧风使方向盘偏斜。
7.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得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得进行试车和驾
驶教练,不得在匝道上超车、停车。
8.车辆载运危险物品,或者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车辆装载规定的,须经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
9.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时速为10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100米以上;时速为7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70米以上。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者路面结冰时,应当减速行驶。
五、遇有低能见度气象情况时的注意事项
1.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必须开启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2.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