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妥善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师生的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对确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或非正常发生的各类事故,采取果断有效的处置措施,尽可能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安全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岗位责任,逐步实现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杜绝责任性事故,把一般性事故发生率控制到最低限度,尽可能不发生师生伤害事故。
(三)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尽可能减少对师生的伤害,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此引发的各种附带损失或影响。
三、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突发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内部、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设、校舍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师生活动安全事故、治安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学校内部体伤亡事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等。
四、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一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县教育局
和相关部门,2小时内书面报告,每天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并按领导小组的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还要依照事故类别向公安、卫生、防疫、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援助。学校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学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对交通安全、疑似疫病等必须进行隔离,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县教育局接到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汇报,依照领导小组的安排,各处置小组立即紧急行动,指导学校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或公共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处置措施: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有秩序地疏散,迅速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其它形式发出紧急信号,组织教师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到远离火源的安全区域。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灭火活动,教职工可利用一切灭火设备灭火,及时拔打“119、110、120”请求援助,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灭火工作。
4、,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处置措施: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立即保护事故现场,迅速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及时拔打“110、120”请求援助。
2、学校要迅速抢救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医院救治,对不能自行组织受伤学生赶赴医院救治的,原地等待救护车。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处置措施:
1、发现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
2、拔打“120”请求援助。
3、立即停止学校小卖部、食堂的经营活动,由饮食卫生监管人员封存现有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食品卫生监督所(电话: )、疾控中心(电话: )、食品药品放心办(电话: )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呕吐物)。
5、立即组织由专人负责的救护队伍,协助医务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6、注意稳定师生情绪,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家长来校探视,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须持县委宣传部介绍信或有宣传部工作人员陪同。
7、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重大治安事故
1、处置措施
①学校内发生不法分子抢劫、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要立即制止事态发展,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②对于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疏散。
③若发生抢劫事件,迅速组织力量全力制止,控制不法分子,立即拔打“110”或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电话,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配合案件审理工作。
④若发生盗窃事故应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根据被盗物的数量及价值,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⑤在事故未公开前,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宣扬。要做好工作,不能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⑥拔打“120”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治。
2、重大案件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
(五)活动安全事故
处置措施:
1、迅速组织抢救受伤师生,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保护好事故现场,拔打“110、120”请求援助。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必须组织有关人员随机观察,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做好受伤学生的情绪稳定和思想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
处置措施:
1、学校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校舍垮塌等灾害时,应及时转移疏散学生,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同时拔打“110、120”请求援助。
3、与国土资源局(电话: )联系,积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情发展,做好受灾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尽量减少灾害损失程度。
4、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做好师生的安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好处理工作。
(七)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处置措施:
1、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将危险区隔离,封闭事故现场,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并与质监站(电话: 安全事故报告)联系。
2、拔打“110、120”请求援助,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做好受伤学生的应急处理工作,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楼道安全事故
处置措施:
1、值班人员和岗位责任人要沉着冷静,果断处理,制止事态发展,有秩序地疏散学生,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立即赶赴现场,制止混乱,平息事态,拔打“110、120”请求援助,全力抢救受伤的师生。
3、学校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危险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处置措施:
1、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区域,拔打“120”请求援助,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实验的药品。
2、若锅炉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拔打“110、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并与质量技术监督局(电话: )联系。
3、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传染病安全事故
处置措施:
1、学校发现有常见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包括有密切 接触者),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至医院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电话: )、卫生局( ),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处置。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迅速报告县疾控中心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经疾控中心专业人员鉴定后,按规定程序报告信息。
3、学校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传染病人活动过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学校要做好师生的稳定工作,防止造成人心混乱,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十一)其它安全事故。
学校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应急处置,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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