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安全生产事故通报
1、新《安全生产法》第8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怎样做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依据《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生产部安全生产事故通报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专全事故,保障人民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属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该怎样上报?


某生产车间唐某某在检查操作室配电柜空气开关时,由于操作失误造成触电,被现场其他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施救并报告工厂,将其送往医院救治。该事故属于一般事故,只需要上报到工厂吗?应该怎样上报?

上述案例中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首先,上报至工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其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上报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具体上报流程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
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如果在上报过程中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行为,依法追究其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依法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上报是依法办事的体现,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事故有利于使事故得到重视,使事故的处理合理合法。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影响十分恶劣,将导致法律的公信力下降,必须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众中普及,发挥法律应有的指引作用和教育作用。

3、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该如何报告

是逐级上报的,从业人员报告负责人,负责人报告到当地监管部门,监管部门依法上报,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八十一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第八十二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3)生产部安全生产事故通报扩展资料:
出现安全事故,负责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


4、安全事故通报怎么写

工厂发生安全事故,需要写一份通报批评,主要是把事故的经过、产生的后果和事故当事人的有关缺点和错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希望当事人和广大职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附范文于后:
关于xxxx年xx月xx日安全事故,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1、 事故经过:
xxxx年xx月xx日上午xx点到xx点,生产部检查员xxx在对入库钢管进行检查,对打包的钢管进行拆装,当用钢丝钳剪断捆绑物时,被散落的钢管砸伤脚部至左脚踝外伤。
2、 事故原因:
(1) 安全意识薄弱;
(2) 缺乏工作经验,工作过程中站立位置不对、工作方法不当,导致钢管滚落,砸伤左脚踝。
3、 事故性质:轻伤事故。 根据生产部提供的《安全、事故 报告书》调查核实,以及“安全
奖”的定义范围,扣除事故员工xxx当月的安全奖。
这次事故虽然是轻伤,但充分暴露出我们的安全工作还存在不足。安全生产任重道远,公司员工通过这次事故应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公司为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符合安全的现行法规,期望员工也遵守安全规则,在工作或下班时,当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职工有责任报告有关人员排除。为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防止事故的发生。
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5、车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一、 1、某重型机器厂二金工车间起重工陈某负责为各种加工机床上料。2005年6月3日10时,陈某指挥吊车准备吊运半成品的机车大轴为一台机床上料。
    2、陈某采用铜丝绳单根穿扣捆绑法吊大轴,将铜丝绳熟练地套上后,未仔细将绳扣对准轴中心便指挥起吊。大轴吊起后陈某为使吊件平衡用手压住轻的一头并跟车行进。
    3、当快到要上料的机床时,陈某喊车工李某,因机声嘈杂,李某并未听见。这时吊轴经过机床尾,机床尾后侧的工具台案挡道。陈某未及时绕过,扶轴头的手脱离,偏重的大轴突然砸向机床面。正在给机床导轨注油的李某躲闪不及,左手被砸在床面,造成手背手指多处粉碎性骨折。
    事故原因
    单根绳吊大轴,即使拴位在中心,吊运行进中也会因摇摆而一头偏低,但吊位高便不碍事。陈某每天多次吊轴,拴绳经常不在中心,便不以为然,麻痹大意。有时因运料位置较近,便吊住不高,直接用手扶吊件随行。这次送料本来拴位偏离很多,扶吊件行进中未考虑到这台案阻路,快到位时与车工配合不当,又未及时指挥吊车,造成突然脱手,吊件失重,轴头砸伤人及砸坏设备的事故。

    防范措施
    1、吊重型大轴最好采用两点拴位法。单绳拴法必须拴正中心并高吊行进,以免碰物。到位后慢慢放下并人工配合扶轴上卡盘。严禁手扶吊物同时跟吊车行进。
    2、给重型机床上料前起重工和机床工应互打招呼,作好准备,吊运中应协调配合,严格
遵守起重搬运安全规定。 

1986年9月10日下午,某水泥厂包装工进行倒料工作,开机后,库不下料,于是手持钢管,站立在螺旋输送机上敲打库底。库下料后,准备下来,不料因脚穿泡沫拖鞋,行动不便,重心失稳,乱了方寸的左脚恰好踩进螺旋输送机上部10cm宽的缝隙内,正在运行的机器将其脚和腿绞了进去。立即停车并反转盘车,才将其腿脚退出,导致左腿高位截肢。 
原因(2) 
1.包装工未按规定穿着防护用品,而是穿着泡沫拖鞋,在凹凸不平的机器上行走,失足踩进机器缝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螺旋输送机10cm宽的缝隙上部没有盖板或防护罩等安全设施,是导致该事故的重要原因。 
3.水泥厂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制度不落实,明显的隐患没能得以消除。 
 
措施(3) 
1.上班时间,劳动者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绝不允许穿着拖鞋上岗操作。 
2.设备、设施本身的缺陷,事故隐患必须予以消除,螺旋输送机10cm宽的缝隙如果不是工艺所必须的,则应当予以封闭;如果是工艺或是操作规程所不可避免的,则应在其上部加设盖板或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确保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 
3.水泥厂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制订周详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上岗人员实施全员、全面的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设备、设施本身的缺陷、事故隐患,还要检查人员着装和精神状态;必须组织技术力量消除缺陷,事故隐患。 
2000年1月30日,山西某公司复肥一车间维修工李某、杨某等人值班,他们在生产现场进行巡检维修工作,给设备加油时,发生了一起未遂事故。事故过程是这样的,李某给A滤机减速机完油后,又要给B过滤机减速机加油,他本应下A平台爬梯再上B爬梯给B减速机加油,这样做就万无一失。可是他为了图省事、走捷径,偏要横跨平台(A、B设备平台相距800mm),当时李某只顾跨越平台没有注意到上方的横梁,当跨越时安全帽的头部撞在了上方的横梁上,反弹后人坠落到下方运行着碳酸钙皮带运输机上,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被正在B过滤机处维修的同事杨某发现,杨某迅速拉了拉绳开关,停止了皮带运输机,避免了一起重大伤亡事故,也救了李某一条命。   
    事后厂里对这起未遂事故非常重视,在全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在全体员工中展开
了分析、讨论,就怎样汲取事故教训,人人写下了体会和保证书,同时,对李某违章作业100元,对杨某紧急停机避免事故奖厉200元,并制定了防范措施,把过滤机平台防护栏杆加长加高,将A台与B台之间的间隔改成了过道,加设了防护围栏,使之达到本质安全。这起未遂事故虽然过去了,但通过此事故反映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一要加强教育。厂里要求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要带着感情抓安全,站在保护人民生命的高度去教育职工,进现场上岗位以安全为天职,以规程为准绳,去规范职工的安全行为。 
    二是深化现场走动式安全管理。即走一走,看一看,查一查,谈一谈,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工作情绪、生产环境,及时消除思想、情绪、环境等隐患,使职工真正做到“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从职工10大“违章心理”剖析领导安全生产心态)

五、衣服未扣好 绞死背轮下 2003年7月29日早晨7时35分,东岭矿碎石车间的岗位职工正在打扫岗位卫生,为岗位交接班作准备。由于生产任务紧,皮带运输机仍在运输矿石。11#皮带岗位操作工吴好强象往常一样冲洗岗位上的皮带运输机。为能按时下班,他不顾皮带还在
运行,习惯性地用橡胶水管冲洗皮带运输机的各部位。他一边干活一边想:快冲、快完,好下班回家洗个澡,然后进城参加同学聚会。当他冲洗完皮带南面的平台后,水管要收拣到皮带的北面去。这时,吴好强走近皮带的主动轮与减速机*背轮处甩水管过皮带,因*背轮缺安全罩,吴好强的上衣也未扣好,在使劲甩水管时,飘起的上衣被*背轮螺杆挂住旋转,将吴好强绞死在皮带减速机*背轮下面(其状惨不忍睹),时年22岁,一颗年轻的生命就这样逝去了。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吴好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中“严禁在设备运行中冲洗岗位及隔机传递工具物品”的规定;二是岗位上存在事故隐患,即减速机*背轮缺安全罩,没有及时整改;三是吴好强习惯性作业,心存侥幸,麻痹大意。

6、安全生产法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有哪些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copy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百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度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知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道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向上级报告应报告什么内容

(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 2)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 5)事故责任的认定和百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度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问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答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职责的有关部版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权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8、工厂里,出现安全事故,要写一个通报批评,怎么写?

工厂发生安全事故,需要写一份通报批评,主要是把事故的经过、产生的后果和事故当事人的有关缺点和错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希望当事人和广大职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附范文于后:
关于xxxx年xx月xx日安全事故,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1、 事故经过:
xxxx年xx月xx日上午xx点到xx点,生产部检查员xxx在对入库钢管进行检查,对打包的钢管
进行拆装,当用钢丝钳剪断捆绑物时,被散落的钢管砸伤脚部至左脚踝外伤。
2、 事故原因:
(1) 安全意识薄弱; 安全事故报告
(2) 缺乏工作经验,工作过程中站立位置不对、工作方法不当,导致钢管滚落,砸伤左脚踝。
3、 事故性质:轻伤事故。 根据生产部提供的《安全、事故 报告书》调查核实,以及“安全奖”的定义范围,扣除事故员工xxx当月的安全奖。
这次事故虽然是轻伤,但充分暴露出我们的安全工作还存在不足。安全生产任重道远,公司员工通过这次事故应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公司为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符合安全的现行法规,期望员工也遵守安全规则,在工作或下班时,当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职工有责任报告有关人员排除。为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防止事故的发生。
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9、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什么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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