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
1、发生安全事故应在什么时间上报?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百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度
2、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生产监专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属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该如何报告
是逐级上报的,从业人员报告负责人,负责人报告到当地监管部门,监管部门依法上报,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八十一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第八十二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2)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扩展资料:
出现安全事故,负责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
3、事故上报时间规定是什么?
1.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报告的时限。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时起算,该单位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的时限是1小时。
2.政府职能部门事故报告的时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抄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事故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逐级报告事故的时限,是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当报告本级人民政府。3.法定事故报告时限的界定
《百条例》关于事故报告的法定时限,从事故发生单位发现事故发生和有关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接到事故报告时起算。超过法定时限且没有正当理由报告事故情况的,为迟报事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是遇有不可抗力的情况并有证据证明的除外。譬如,因通信中断、交通阻断或者其他自然原因致使事故信息等情况不能按时报送的,其报告时限可以度适当延长。
4、国家规定的事故上报程序是怎么的?
1.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报告的时限。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时起算,该单位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的时限是1小时。
2.政府职能部门事故报告的时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事故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逐级报告事故的时限,是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当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3.法定事故报告时限的界定
《条例》关于事故报告的法定时限,从事故发生单位发现事故发生和有关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接到事故报告时起算。超过法定时限且没有正当理由报告事故情况的,为迟报事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是遇有
不可抗力的情况并有证据证明的除外。譬如,因通信中断、交通阻断或者其他自然原因致使事故信息等情况不能按时报送的,其报告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5、事故上报时间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扩展资料: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
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安全生产信息怎么写??
我市在重点乡镇、重点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网络
根据《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葫安监发[2007]10号)精神,市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安全生产重点乡镇、重点企业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要明确机构,充实人员。要围绕市安委会提出的九项信息内容,七条信息报送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工作,准确及时报送信息。年末前,市安委会对信息工作进行评比,对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给予奖励。(彭兴)
安全只有满分建筑安全生产问题的分析和探讨
只有鲜活的生命,才能在阔远的宇宙空间施展才华、实现抱负;只有健康的生命才能承担起所有的责任、为社会造福。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生命之舟时常会遇到暴风骤雨和滔天巨浪的摧残和颠覆,使无以计数的生命之魂不得不面对一次次生离死别的严峻考验。安全――这沉重的话题,带给我们的思考确实太沉重了!
轰轰烈烈的xx公司“安全生产整顿月”活动早已结束!那么,是不是这就意味着安全生产结束了呢?答案当然不是。对我们电力企业来说,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唯有安全生产这个环节不出差错,我们的企业才能去争取更好的成绩!所谓一失足,千古恨!当我们注视着变电站里的设备安安静静运行时,当我们看见蓝天下电力五线谱勾勒出一幅幅美丽的图案时,当我们赞美电力铁塔如钢铁卫士一般顶天立地时………我们是否想过,如果稍有疏忽、安全意识一刹那间离开我们的头脑,那可怕的瞬间,火光电闪之处,一切的美好,企业的兴旺甚至生命的珍贵………都将化为乌有!所以,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燃,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这是何等的重要?
xx建设公司已经组建近50年了,回顾过去,有甜蜜、有辉煌,也有不少的伤痛:那就是一次次的安全生产事故。“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当我坐下来翻开这一期期的安全简报,大红的标题多么的醒目,每一份都是血淋淋的教训,多么触目惊心。在这些事故原因中,一次次映如我眼帘的不外乎以下一些内容:某某安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某某安全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习惯性违章;某某现场设备不熟悉,安全措施不完善等等。从我们每一个从业人员自踏入电力行业的大门,就开始接受安全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我们牢记在心,我们是时时讲、周周学,月月喊,安全工作规程翻破了一本又一本,安全学习记录是厚厚一大叠,那为什么一出事故进行分析,结果就是“违章”。我想不会有人对安全工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企业纪律章程有任何怀疑,这些都是鲜血教训的经验凝结,每个人都对这些耳熟能详,它是每一个从业人员的三件法宝,但为什么最终却不能落实到行动上?从业人员无所适从,究其原因就是抱着及格就行的思想,怀着侥幸心理,心里头少了安全生产这根弦。
对责任的事故中,90%以上的是责任人心存侥幸,安全措施未做到位而造成的。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实践中正是一些人有了“及格就行”的思想,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轻则设备受损,重则人身伤亡,如果每个安全责任人能够树立“只有满分”的思想,100%严格按安规办事;检查到位,不漏过一个细节;措施到位,不漏过一个疑点,许许多多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安全工作只有满分,没有及格。比如说一个工程的十项措施我们做了八项,我们不能说安全工作及格了,往往剩下的两项措施就有可能是我们安全工作的隐患,就是发生事故的原因。
“一个小小的错误、一点小小的疏忽对于我们电力从业人员来说都是致命的。安全生产只有满分,没有及格,我们通过学习发现自己的不足,通过实践弥补自己的不足,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在现实工作中才不会犯同样的错误,才能拿到满分。
安全生产百分百,要做到这一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了要掌握安全工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企业纪律章程这几件法宝外,还多有几颗心:一、专心,学一行、专一行、爱一行。“即来之,则战之;即战之,则胜之”,不能“身在曹营心在汉”,工作的时候就应该专心工作,不要想工作以外的事情。二是细心,不管是长年在干的,还是第一次接触的工作都来不得半点马虎,粗心大意实在是安全生产的天敌。三是虚心,“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现场中相当一部分安全事故就是因为一些冒险家胆子太大,一知半解,不懂装懂,不计后果,想当然,冒险蛮干。不是怕丢面子、羞于请教,就是自以为是,瞧不起别人。四是责任心。要树立“以企业为核心”的敬业精神。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做到不违章违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切实做到“严、细、实”。除了这些,很重要的就是平时的功课要作好,钻研业务,通过平时的实际工作不断提高自我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处理事故的能力。只有这样在每次工作中,才能作到次次都是一百分。
服从命令、遵守纪律是军人的天职,同样注重安全,安全生产是我们基本应该具有的职业道德之一。纪律是军人的生命,那对我们来说,安全生产就是我们的生命。我们应该象爱护我们生命一样重视安全生产。一点小小的病痛或许会对我们的健康带来致命的危害,同样一点小小的故障或许会对电力生产带来
巨大的损失。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没有及格,只有满分。
不知是否能帮到你
7、生产安全每季度应该上报什么内容
一、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送制度
(一)安全生产月报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认真组织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月报表》、《安全生产事故(**)月报表》,无隐患、事故,实行“零”报告。
(二)安全生产工作季度小结各单位要在组织、指导、督促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季度总结报送制度,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及有关建议,每季度进行报送,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隐患排查治理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季度报表》。
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一)检查的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对重要场所的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危化品保管使用、重要施工现场、车辆安全管理要重点检查。
1.消防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大消防检查力度,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情况的安全检查。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检查。针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管理的特点,以查防泄露、防
丢失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特别要强化对储存设施、出入库登记的检查,严防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
3.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设备、临时用电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监控。强化建筑拆除、临建工程的安全监管,严防“三违”现象发生。认真做好防护设施
、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和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4.车辆安全检查。针对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制定防范措施,抓好动态管理,抓好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抓好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努力避免或减少险情和事故的发生。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检查。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对从事施工和生产作业人员以及农民工的安全培训要重点检查。
6.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检查。严格对压力容器、锅炉冷库、大型起重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进行检查。
(二)检查时间及方法
每季度末由安监处牵头组织机关有关处室和直属有关单位人员对厅直属单位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方式:
1.听取汇报。(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情况;(3)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
究情况;(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8)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9)本单位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2.实地检查。主要对消防设施、压力容器(锅炉房)、危险化学品保存、施工工地现场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进行实地检查。
3.查阅资料。(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2)是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是否制定各专业工程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5)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8、发生安全事故应在什么时间上报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单位负责人接百到报告后,度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权
与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相关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