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上会请示
绵竹市水务局:
左岸右岸我中心组织实施的绵竹市水土保持灾后重建工程九标段已于2010年9月28日正式开工。目前,各项工程进展基本顺利,但由于建设条件的限制,急需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原实施方案情况
原实施方案于2010年1月11日德阳市水务局《汶川地震绵竹市水土保持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德水涵【2010】10号)批准,市发改局立项核准概算投资89.31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整治总长为2000米,清淤1888m3新建机耕桥3座、人行桥14座、梯步9处、接水3处、跨红岩支渠渡槽15m及配套辅助工程,概算投资890.31万元。该工程采取公开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于2010年7月10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款1111869.00元。
二、拟调整实施方案情况
修复渠道2382米;渠系建筑:新建机耕桥3座、人行桥2座、新建梯步27处、消力池7处,闸房2处(建筑面积:8.64m2);渡槽1处、分水口9处及配套辅助工程
1、现场实际测量在桩号k10+960—k11+280处右岸为泥结石路面;k11+280—11+800处右岸为砼路面;k10+760—10+820处左岸为砼路面;k10+720—10+920处右岸为砼路面,其余均为泥结石路面,还有在桩号k11+800—k12+200处左岸路为泥路面,按设计要求需占用两岸路面,经业主、监理、设计、施工方一致协商后,确定以上述桩号所处位置渠墙砌筑平路面,方案调整。
2、2010年12月15日施工方、监理、业主代表设计代表勘察后,为了使运行管理单位在春灌时便于更好的调节用水问题,需重建闸房、分水口以及原设计跨红岩支渠渡槽结构良好无需重建。由于原渠道桩号k10+500、k12+390处函管渡槽堵塞渠道过水,需拆除重建保证过水畅通。经业主、监理、设计、施工方一致协商后,确定了其变更方案为在
a、桩号k10+645和k11+015处闸房进行拆除重建因些增加工程造价5184.00元;
b、对原k10+645-k12+490段9处分水口进行拆除重建,增加工程造价17197.87元;
c、在原桩号k10+500、k12+390处渡槽拆除重建,增加工程造价4007.46元。
3、2010年12月3日施工方与监理、业主代表、设计代表实地勘察后,发现原设计与现场施工不符,需保留原消力池才能满足渠道的通水。经业主、监理、设计、施工方一致协商后,确定了其变更方案在桩号k10+370—k12+190段增设7处消力池,因此增加工程造价39386.16元。
4、进场与监理、业主代表测量后,发现清单与施工图有一些不符,小型机耕桥中m7.5浆砌砖栏杆项目漏项,增加工程造价1380.33元;人行桥中m7.5浆砌砖栏杆和m10砂浆抹面项目漏,增加工程造价1443.04元;梯步中m10砂浆抹面项目漏项增加工程造价,1923.69元
三、投资变化分析
该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后,工程总造价1111622元,未超出合同价,属合同内变更项目。
上述项目实施方案的调整,依据现场实测结果,在保障工程安全、经济、工期等的前提下,经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反复论证并提出的初步建议,满足相关技术、施工等规范,请予审查批准。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