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广西百市、河池市灵岐河整治规划修编的批复
左岸右岸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公布日期】2021.08.12
【字 号】桂水规计〔2021〕58号
【施行日期】2021.08.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广西百市、河池市灵岐河整治规划修编的批复
百市水利局、河池市水利局:
  《百市水利局关于请求审批百市、河池市灵歧河整治规划报告(修编)的请示》(百水报〔2021〕57号)、《河池市水利局关于给予〈广西百市、河池市灵歧河整治规划修编报告〉批复的请示》(河水报〔2021〕6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广西水利技术中心组织审查,根据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灵岐河属于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红水河右岸一级,发源于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所略乡六午村云盘山南麓,流域面积1930.5平方公里,干流长度173公里,主要流经巴马县所略乡、百林乡,田阳区玉凤镇,田东县那拔乡、朔良乡,大化县羌圩乡等乡镇。由于沿江农村及乡镇的防洪措施薄弱,水患灾害频繁,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威胁。为减轻洪涝灾害影响,2009年自治区水利厅批复了《广西百市、河池市灵岐河整治规划》(桂水水管﹝2009﹞147号),并先后实施了部分整治项目,对保护沿岸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原规划批复距今已有10余年时间,随着城镇规划的调整和经济的快速发展,部分措施已不符合新时期的治水理念,同时人类活动及发生的洪水导致新的塌
岸和河道淤积,原整治规划的标准、保护范围及整治措施等已不能适应沿河乡镇发展需要和防洪需求。因此,对广西百市、河池市灵岐河整治规划进行修编是十分必要的。
  二、规划修编的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同意按照国家中小河流治理的总体思路和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生态优先、因河施治、堤防及护岸布置不侵占河道影响行洪安全的原则,并根据原规划项目的完成情况,以及灵岐河目前洪涝灾害和河势演变的新情况对原规划进行修编。修编后的治理措施以建设护岸、河道疏浚、修建排涝渠为主。
  (二)同意修编后的治理范围为灵岐河整个流域范围,与原规划基本一致,涉及河池市巴马县所略乡、那桃乡、燕洞镇、百林乡,大化县羌圩乡,以及百市田东县那拔镇、朔良镇,田阳区玉凤镇共4个县8个乡镇。
  (三)同意规划修编的现状水平年为2020年,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
  (四)同意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
6-2013)的有关规定,乡镇镇区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洪水,排涝标准为自排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村庄及农田保护河段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洪水,排涝标准为自排5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
  三、水文
  原则同意水文计算成果,下阶段在调查分析基础上,复核水文计算成果。
  四、地质
  基本同意地质专业对规划修编河段的区域地质及工程地质条件评价。本阶段地质专业主要是对规划修编河段所收集的地质资料进行了初步分析,下阶段应根据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开展相应的地质勘探和试验工作。
  五、防洪整治工程措施规划
  (一)基本同意河道整治总体规划的原则和布置方案。根据灵岐河洪涝灾害特点,以全面规划、分期实施,防洪治理规划与乡(城)镇规划相结合为原则。本次规划修编灵岐河主要
治理的工程点为沿河的河池市巴马县所略乡、那桃乡、燕洞镇、百林乡,大化县羌圩乡,以及百市田东县那拔镇、朔良镇,田阳区玉凤镇等洪涝灾害严重的河段。
  (二)本次规划修编的规划整治河段共17段,其中已列入原规划10段(已建1段,部分已建需调整5段,未建需调整4段),本次规划新增7段。
  (三)原则同意工程规划方案。本次规划修编后河道治理总长度为66.391公里(原规划长度28.2公里),修建护岸93.192公里(原规划长度37.77公里),河道清淤9.632公里(原规划长度26.9公里),排涝渠1.05公里(原规划长度1.05公里),改造堰坝1座。下阶段根据各整治河段的地形地质、河道淤积以及河岸的稳定情况,优化护岸及河道清淤设计方案,除河岸稳定性差、河道淤积严重影响行洪的河岸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外,尽量维持原河道生态,尽量采取生态护岸措施,避免过度渠化整治;护岸布置要统筹协调考虑上下游关系,不得侵占河道,影响行洪。
  灵岐河主要防洪整治工程措施有:
  1. 河池市巴马县所略乡。
  (1)河池市巴马县所略乡所圩社区河段工程(原规划已建):治理河长1.5公里,建设护岸2.5公里(其中左岸1.0公里、右岸1.5公里)。目前已建护岸2.5公里(其中左岸1.0公里、右岸1.5公里)。
  (2)河池市巴马县所略乡政府所在地河段工程(原规划调整,未建):治理河长2.5公里,新建护岸4.5公里(其中左岸2.5公里、右岸2.0公里),清淤0.2公里。
  (3)广西巴马县灵岐河所圩河段整治工程(本次新增):治理河段总长1.556公里,新建护岸总长1.943公里(左岸1.11公里、右岸0.833公里)。其中,所略河坡谢~弄备屯河段,治理河长1.298公里,新建护岸1.477公里(其中左岸0.878公里、右岸0.599公里);所圩河良温屯下游450米处河段,治理河长0.258公里,新建护岸0.466公里(其中左岸0.232公里、右岸0.234公里)。
  2. 河池市巴马县那桃乡。
  (1)河池市巴马县那桃乡政府所在地河段工程(原规划调整,未建):治理河长2.1公里,新建护岸3.35公里(其中左岸2.1公里,右岸1.25公里),排涝渠0.5公里。
  (2)那桃乡周旧河河段治理工程(本次新增):治理河段总长5.35公里,新建护岸总长6.6公里(左岸3.85公里、右岸2.75公里),清淤0.4公里。其中,那月屯~巴太屯河段,治理河长2.85公里,新建护岸3.2公里(其中左岸2.65公里、右岸0.55公里),清淤0.2公里;巴甫屯~班贝屯河段,治理河长2.5公里,新建护岸3.4公里(其中左岸1.2公里、右岸2.2公里),清淤0.2公里。
  (3)那桃乡那兰河河段治理工程(本次新增):治理河段总长4.65公里,新建护岸总长6.1公里(左岸4.4公里、右岸1.7公里),清淤0.2公里。其中,那么屯~兰廷大队河段,治理河长1.8公里,新建左岸护岸1.8公里;上兰屯~那敏大队河段,治理河长2.85公里,新建护岸4.3公里(其中左岸2.6公里、右岸1.7公里),清淤0.2公里。
  3. 河池市巴马县燕洞镇。
  (1)河池市巴马县燕洞镇政府所在地河段工程(原规划调整,部分已建):治理河长2.7公里,建设护岸5.1公里(其中左岸2.7公里、右岸2.4公里),清淤1.699公里。目前已建护岸2.995公里(其中左护岸1.542公里,右护岸1.453公里), 已清淤1.699公里。
  (2)燕洞镇燕洞河河段治理工程(本次新增):治理河段总长9.5公里,新建护岸总长13公里(左岸7.2公里、右岸5.8公里),清淤0.2公里。其中,巴使屯~那面屯河段,治理河长4.3公里,新建护岸5.85公里(其中左岸3.85公里、右岸2.0公里);那门屯河段,治理河长2.7公里,新建护岸3.1公里(其中左岸1.15公里、右岸1.95公里);旺圩屯河段(含中洲岛左右护岸),治理河长2.5公里,新建护岸4.05公里(其中左岸2.2公里、右岸1.85公里),清淤0.2公里。
  4. 河池市巴马县百林乡。
  河池市巴马县百林乡政府所在地河段工程(原规划调整,部分已建):治理河长1.591公里,建设护岸2.591公里(其中左护岸1.591公里,右护岸1.0公里),排涝渠0.55公里。目前已建左护岸1.096公里,已建排涝渠0.1公里。
  5. 河池市大化县羌圩乡。
  (1)河池市大化县羌圩乡政府所在地河段工程(原规划调整,部分已建):治理河段总长4.323公里,建设护岸总长6.845公里(左岸3.632公里、右岸3.213公里),清淤4.323公里。
其中,巴王河支流河段,治理河长1.84公里,新建护岸3.567公里(其中左岸1.727公里,右岸1.84公里),清淤1.84公里。目前已建左岸1.727公里,已建右岸1.795公里,已清淤清淤1.84公里;巴王河河段,治理河长2.483公里,新建护岸3.278公里(其中左岸1.905公里、右岸1.373公里),清淤2.483公里。目前已建左岸1.255公里,已建右岸0.813公里,已清淤2.07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