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合同范文6篇
律师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司法部《法律服务工作细则》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法律工作者(律师)为甲方与一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师)必须认真履行代理职权,用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法律工作者(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有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见委托书)
  六、根据《福建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最高限收标准》闽价费字35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师)的旅差费用。
  七、本合同有效期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判决、调解、诉讼外调解、撤诉及仲裁)。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年月
律师合同篇2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__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__%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律师合同篇3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申请股票上市,现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办理有关法律事务,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办理股票上市的有关法律事务。
  二、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的全部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认真负责,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但对甲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不负责任。
  四、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出现错误,如果受损害的善意第三人提出赔偿请求,甲方负责赔偿后,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以_________保险公司规定的为准。
  五、乙方律师应对甲方尚未了结的经济仲裁、诉讼和有关争议胜诉败诉及其经济后果作出认真的预测分析,但该部分的法律意见书只是一种参考意见,乙方律师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应为乙方在办理法律事务时提供便利,并承担乙方因此而发生的交通、通讯及材料等费用,该费用为律师的办案费。
  七、参照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同意,律师费的计算方法一般情况按_________计算,二项总和为律师费。如果甲方委托的事务难度较大,所需时间较长,律师费的数额,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收费。
  八、乙方先按半数计收律师费,即_________元,在签订本合同的三天内支付,该律师费无论甲方的股票最终能否上市,乙方都不予退还。余下部分的律师费在甲方的股票得到批准上市交易后付清。
  九、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退还用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律师费不子退还。甲方未付的律师费用,乙方有权追索。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股票上市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合同篇4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合同范文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处理事宜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l.乙方委派__律师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冲突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和代理事项有关的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