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合同范本范文
  导语:很多小伙伴可能有出guo的打算,这时候我们一般会中介公司帮我们搞定这些事宜,在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跟中介公司签订留学合同,现在就让我们看看留学合同该怎么写吧!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赴英国自费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为乙方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效劳,介绍英国院校的综合情况,结合乙方条件帮助乙方选择在英国的学校和课程。
  2、甲方协助乙方完成留学材料的写作,按照乙方要求进展修改。
  1、乙方承受甲方的自费留学咨询效劳,委托甲方办理赴英国留学相关材料书写的有关手续。
  2、乙方应根据英国院校及英国驻华使领馆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留学所需要的个人资料。
  资料包括:1. 在校学生:提供本科在读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希望申请的专业名称,3年或4年的平均成绩,外语水平,参加或组织过任何大型活动, 学校和个人参加的实习活动,受到何种评价等等,推荐信导师的职位,及简单介绍和。
  2. 已经毕业工作:提供原毕业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希望申请的专业名称,大学平均成绩,外语水平,参加或组织过任何大型活动, 学校和个人参加的实习活动,受到何种评价,在工作期间就职单位,担任职位,完成过任何工程,取得任何成绩等等,推荐信导师或雇主的职位,及简单介绍和。
  1、乙方可选择以下任一种效劳费用:
  □a类:委托甲方完成全套材料的英文书写(一个ps,2个推荐信), 效劳费共计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
  □b类:委托甲方完成ps和2封推荐信中的某一个或2个文件的书写,效劳费依材料数量而定,人民币壹仟元一份(¥1000)。
  □ps □推荐信1 □推荐信2
  2、付款方式:分两次付费。乙方签订本合同即付一次效劳费(每一份材料的一次效劳费为400元),甲方在收到该款项及编写所需资料后,在7-10天内为乙方进展留学材料的书写,完成后,甲方将材料的50%交给乙方,如果乙方满意,乙方将二次效劳费付与甲方,甲方将全部材料提交给乙方。
  l、 假设乙方在收到材料的前50%后,对材料不满意,甲方负责修改,直至乙方满意。假设乙方在收到材料的100%后,对材料不满意,甲方负责修改,直至乙方满意。
  2、 假设乙方在收到甲方材料前50%后不满意,并且甲方修改后仍不能另乙方满意,乙方可以申请终止合同,每份材料甲方收取200元工本费,其余收取的费用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
  假设乙方在收取材料前50%后满意,或经甲方修改后满意,乙方付清每份材料的2次金额,每份600元,当乙方收到材料100%后视为为甲方已经履行合同,乙方不得终止合同。
  3、 假设乙方自签约之日起提出终止或退出材料书写,甲方所收效劳费不退。
  1、 如因战争、外交关系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取得全部材料之日,或乙方依据相应款项,收到甲方应退款项之日终止。
  3、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给予乙方满意的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合同范文
  委托人(自费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
  :
  受托人:
  公司号码:
  国家: 新加坡
  法定代表人:
  地址:
  :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那么,就受托人承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中介效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新加坡 院校外文名称,以英文为准)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效劳。
  第三条 当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中介效劳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或者是等值新元。如果在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需要取消留学,需缴纳委托人40%的中介效劳费用。
  第四条 受托人提供的效劳包括:
  1 替委托人在指定的学校报名
  2 替委托人申请学生签证
  3 帮助委托人在新加坡好住所
  4 在委托人来新加坡的时候接飞机
  5 帮助委托人熟悉学校环境
  6 帮助委托人办理银行卡,易通卡
  第五条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根本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工程、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方法。
  第六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2.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3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七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展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第八条 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效劳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效劳费中标明。
  2.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
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3.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第九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