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合同详细版范文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编号: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托付方: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
托付方托付设计方担当_________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经双方商议全都,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看法》和相关设计_____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规矩和规则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托付方给设计方的托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合同范文 2.2托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纳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方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武汉市城市建造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其他: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相互说明的,假如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全都,则按照如下优先次序来推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托付方要求及托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按照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_________
规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具体规划□修建性具体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_________
第五条托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准时间
□地形图纸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_________
□时光_________
第六条设计方向托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光
□蓝图_________套
□彩图_________套
□说明书或文本_________套
□时光_________
第七条费用
7.1按照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约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_________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节,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节。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托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托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之后,托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设计成绩完成后,托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商议为:_________。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托付方责任
9.1.2托付方变更托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商议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托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托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托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托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托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头设计工作的,不退还托付方所付订金,已开头设计工作的,托付方应按照设计方已举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所有支付。
9.1.4托付方必需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光,且交付文件的时光顺延。
9.1.5托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担当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光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
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托付方。托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托付方均应支付对付的设计费。
9.1.6托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光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峻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托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托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方便条件及须要的_____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托付方负责解决。
9.1.9担当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商定的技术规范、标准举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光及份数向托付方交付设计文件(浮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状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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