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品即人品”
作者:***
来源:《美与时代·中》2021年第04期
摘 要:在中国传统文化、哲学思想和审美理念的影响下,人们常以书品论人品,或以人品论书品。“书品即人品”中的“人品”不仅仅是艺术家的思想道德品行,还包含着书法艺术家的学识、修养、人生阅历、处世态度等多方面因素。书品的优劣也不仅仅取决于“人品”,而在于书法家的书写技法及学识素养。我们应客观地认识“书品即人品”,调整好自己的审美观,在艺术创作中把握好“意”与“法”、“心”与“形”的关系,以创作出高度思想性与完美艺术形式相统一的艺术作品为目标。
关键词:书品;人品;审美;思想性;技法
书法历史悠久,影响深远。“中国的书法,不像其他民族的文字停留在作为符号的阶段,而是走上艺术美的方向,而成为表达民族美感的工具。”中国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和智慧的结晶,是中国传统文化和哲学思想的集中表现。中国的艺术品评受传统审美理念的影响,
强调艺品出于人品。宋代郭若虚曰:“人品既已高矣,气韵不得不高;气韵既已高矣,生动不得不至。”历朝历代人品受到赞扬的书法家,其作品备受推崇,而人品颇受诟病的书法家其作品则往往难以流传。
一、“书品即人品”——中国传统文化思想
对书法品评的影响
中国的儒释道思想影响着中国传统艺术思想和中国人的审美趣味,影响了中国人的书法品评。“中国传统美学强调美与善的统一,注重艺术的伦理价值。”书法艺术作为中国特有的传统艺术形式之一,是艺术家通过汉字的用笔、用墨、结构、章法等来表现自己的思想情感、品格情操的过程。俗话说“书如其人”,就是因为书法艺术可以充分地表现出作者的精神气质。
自魏晋以来,书法评论家将书法作品视为书法家的人格化产物,对书法的欣赏、品鉴,常与书法家本人的品行紧密联系在一起。在中国书法批评史上,“书如其人”常作为评价书法家与其书法艺术的评判标准。后人对前人的评价,常以书品论人品,或以人品论书品。元代
郝经在《临川集》中说:“羲之正直有识鉴,风度高远,……故其书法韵胜道婉,出奇入神、不失其正,高风绝迹,貌不可及,为古今第一。其后,颜鲁公以忠义大节,极古今之正,援篆入楷;苏东坡以雄文大笔,极古今之变,以楷用隶,于是书法备极无余蕴矣。盖皆以人品为本,其书法即其心法也。”
书以人贵,可以说是中国书法艺术批评的一个独有现象。历史上很多奸佞虽擅长书法,却因品德低下,因人废字,其作品往往也难以流传。北宋蔡京字势豪健,痛快沉着,自成一家。然其为人凶谲,谗害忠良。明代大收藏家张丑称,世人因恶蔡京为人,遂把原先“宋四家”中的蔡京,换为其同乡先辈蔡襄。蔡京虽书法造诣颇高,却因其人品低下,遭人唾弃,故而无法列入“宋四家”,其作品流传于世的也寥寥无几。严嵩也是书法造诣颇高,冠绝一时,书法作品流传甚广,但因其恶名所累,大都被去掉了题款。许多人赞叹其书法大气磅礴,却不知出自何人之笔。
颜真卿人品高,书品亦高,其作品《祭侄文稿》被誉为天下第二行书。这是颜真卿追祭安史之乱中以身殉国的侄子颜季明的一篇祭文。颜真卿当时听闻其死讯,悲愤交加,哀思勃发,遂下笔狠重猛烈、浓墨重写。欧阳修对颜真卿推崇备至,认为其人书合一,写道“颜公忠
义之节,皎如日月,其为人尊严刚劲,像其笔画”。颜鲁公性情耿直,刚正不阿,虽多次被贬,然丝毫不减其忠君报国之心。建中四年(783年),受卢杞陷害,七十多岁高龄的颜真卿被迫前往许州安抚李希烈。明知凶多吉少,但颜真卿忠君爱国,视死如归,最终被缢死。后人景仰他尽忠报国、正气凛然的为人,更喜爱他的书法。晚唐与颜真卿齐名的柳公权,为人刚正,敢于直言,在回答唐穆宗关于笔法的提问时,说:“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柳公权一方面从书法的角度说明心中端正,用笔就会端正;另一方面暗示穆宗,心存正气,朝政之事才会公平端正。其书法极受世人青睐,在当时公卿大臣家庙碑志如不用柳书,就会被认为子孙不孝,外国使臣也争相求购。
二、中国传统审美观对书法作品的影响
(一)书法的“尚意”之风
意境是中国古典美学传统的重要范畴,是审美的理想境界,也是艺术家毕生所追求和要实现的最高目标。“意前笔后者胜,意后笔前者败”道出了“意”在书法创作中的重要地位。
书法艺术的审美一般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是书写技艺的表现,一方面是精神内涵的
表现。优秀的艺术作品无一不是深刻思想内涵与完美艺术形式的有机统一。书法作品通过点画的组合构成千变万化的图像,凭借流动的线条体现艺术家的心绪情感和品格修养。书法家利用不凡的技法,通过视觉表象来传达作品的精神内涵。
品书 “意是书法艺术的精神,是作者主观人格在书中的体现,法是书法艺术表现的方式,是书法创作遵循的原则。”“尚意”的书风无疑是书法家的真情流露,体现了艺术家的主观情感与客观物象的融合。明项穆在《书法雅言》中曾说:“书之心,主张布算,想象化裁,意在笔端,未形之相也。书之相,旋折进退,威仪神采,笔随意发,既形之心也。”说明书法是无形的“心”和有形的“相”的辩证统一。
蘇轼乃“宋四家”之首,是“尚意”书风的倡导者,他曾说“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认为一味强调“法”,就会丧失自我,所以他主张“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苏轼虽然注重情感的表达,却没有违背书法的基本规律,其“自出新意,而不践古人”。苏轼的书法作品历来被尊为“有宋第一”,譬如其名帖《前赤壁赋》章法纵有行,横无行,文字参差错落,放任自然;而字形温润潇洒,格调高雅,姿态万千,可谓“超以象外,得其环中”。苏轼晚年的作品《渡海帖》用笔厚重质朴,则体现了平淡天真的特点。苏轼在《唐氏六
家书后》中来评论书法“真如立,行如行,草如走”。楷书像人“站立”,行书像人“走”,草书则像人“跑”。他在《论书》中说:“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这也是对“字如其人”理论的一种见解。
“苏门四学士”之一的黄庭坚不仅推崇其师苏轼的“尚意”之风,还以“韵”论书,他同样反对法度形式的束缚,强调人格修养,注重意趣。黄庭坚云:“(王、周)极善用笔,若使胸中有书数千卷,不随世碌碌,则书不病韵,自胜李西台、林和靖矣。”他认为存韵脱俗的最好办法就是多读书,提高书者的文化修养和道德素质。其草书作品追求意境、情趣,行笔曲折、顿挫。黄庭坚的《李白忆旧游诗》,是其晚年的草书代表作。其书用笔紧峭,寓刚于柔,洒脱不羁,气势雄健,结体变化多端,极尽草书之变矣。
(二)书法作品深刻的文字内涵
艺术作品的格调有着雅俗之分,体现在作品的思想内容和创作立意方面。“对生活中的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判断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创作格调的高低。”书法家具有高尚的情操、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健康的审美理想,是创作出高格调艺术品的基础和前提。
中国传统的书法艺术不仅体现出了书法家高超的书写技法,其文字内涵也体现了高雅格调。自古以来,中国传统的书法作品文字内容雅正,体现着书法家气韵。如王羲之的《兰亭序》不仅书法技艺高超,古人称之为“清风出袖,明月入怀”,文字内容也清新高雅,琅琅上口,以实事抒情,“老之将至”“死生亦大矣”写出了对生命价值的思考。至今我们从《兰亭序》中仍然可以汲取到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思考人生的价值与意义。
颜鲁公的《祭侄文稿》中“携尔首榇,及兹同还。抚念摧切,震悼心颜”仅仅这十六个字,其伤痛之情溢于纸面,及至“贼臣不救,孤城围逼,父陷子死,巢倾卵覆”,使读者能够深刻感受到作者的斑斑血泪。其作品体现出的顽强不屈、义无反顾、矢志不渝的爱国主义情怀,是民族精神价值的核心所在。
中国古代书法家深刻的文字内涵为其书法作品锦上添花,达到了书法技藝与文字内容思想性的完美结合。这不仅可以让我们欣赏到艺术的魅力,还可以起到净化心灵、提高思想境界的作用。
三、客观认识“书品即人品”
清代刘熙载继承了扬雄的“心画”说,认为书法源于人的内心。他在《艺概·书概》中指出:“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其实,“书品即人品”的“人品”不仅仅是指艺术家的思想道德品行,还包含着书法艺术家的学识、修养、人生阅历、处世态度等多方面因素。刘熙载论书重意,他认为意是法的统帅,法应由意而生,强调意法相成。
自汉魏以来,书法艺术一直强调“神采为上,形质次之”。而清代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说:“盖书,形学也;有形则有势……得势便,则已操胜算。”康有为在古人“心学”基础上提出“形学”。其实“神采”和“形质”是相辅相成的,不能简单地把书法艺术仅视为表现内心情感的意象艺术,还要重视书法的形体结构,只有“形”与“心”结合起来才是中国的书法艺术。
所以说书品的优劣不仅仅取决于“人品”,还在于书法家的书写技法及学识素养。我们应客观地看待“书品即人品”,调整好自己的审美观。书法家应注重提高自己的学识和自身修养,刻苦钻研书法技法,争取创作出高度思想性与完美艺术形式相统一的艺术作品。
参考文献:
[1]宗白华.美学散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2]彭吉象.艺术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郝经.陵川集[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6.
[4]王镛.中国书法简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5]王镇远.中国书法理论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6]王宏建.艺术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
作者单位:
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