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八本台账
一、防火检查记录
二、防火巡查记录
三、岗位检查记录
四、消防安全活动记录
五、动火审批记录
六、消防〔操纵室〕值班记录
七、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和修理保养记录
八、火灾隐患整改通知
〔台帐一〕
消防宣传月
防火检查记录
                         
启用时刻       年    月    日
截至时刻       年    月    日
1、本表作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行防火检查的记录。
2、记录应当认真、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清晰。
3、填写时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4、本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检 查 要 求
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治理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单位各部门
负责人应每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
二、责任人或治理人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情形
2、消防安全治理制度、措施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形;
3、消防〔操纵室〕值班、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形;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治理情形;
5、防火检查、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形;
6、职员消防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落实情形;
7、消防安全治理档案记录情形;
8、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部门负责人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治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形;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5、职员消防知识把握情形;
6、其他消防安全情形。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防火检查记录
被检查部门或部位
检查时刻
参加检查人员
检查的内容和发觉的问题:
处理情形:
检查负责人〔签名〕                      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