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垃圾分类管理方案
食堂垃圾分类管理方案(通用6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堂垃圾分类管理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堂垃圾分类管理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xx-20xx年)及《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结合彭州市环保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及国家食品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实现餐厨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不规范排放餐厨垃圾,违规收集、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违法行为,全面建立分类收集、规范收运、无害处置、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餐厨垃圾收集收运处置体系和管理运行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严格执行《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实行餐厨垃圾管理“谁产生、谁负责”“属地管理、统一收运、集中处置”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一)强化过程监管
1.强化收集监管。严禁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违法排放餐厨垃圾,加强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督促使用符合标准、有醒目标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并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台账。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餐厨垃圾收运许可的收运单位进行统一收运,严禁非法销售。
2.强化收运处置监管。督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建立工作台账,真实、完整记录收运的餐厨垃圾来源、数量、去向、处置工艺,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督促餐厨垃圾收运单
位配置密封式的专用收集桶和运输车,进行单独收运,确保垃圾不抛冒滴漏。督促餐厨垃圾处理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等造成二次污染。
(二)严查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各类乱倒和违规收集、运输、处置的行为,严厉打击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收运、处理的行为。依法查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非法销售和不规范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
(三)积极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规范收运处置的目的意义,积极宣传《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相关法规。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及收运处置单位按规定收集收运处置餐厨垃圾,做好政策解释和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任务分工
(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1.负责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加工企业产生的不可食用的残渣油脂处理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涉嫌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食用油或食品生产加工以及经营销售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市综合执法局查处。食堂管理方案
2.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厨垃圾产生、交运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产量和去向等情况;发现未按规定建立台账、对台账弄虚作假或未按规定报告登记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及时移送市综合执法局查处。
3.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具有收运许可的收运单位进行收运。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个人进行收运和处理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市综合执法局查处。
(二)市城管局
1.负责我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监督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已取得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处理单位名录。发现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市综合执法局查处。
2.负责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按要求进行前端“干湿”分离,分类收集。发现随意倾倒、堆放餐厨垃圾的行为,以及未按规定将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密闭存放或者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存放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市综合执法局查处。
3.负责督促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处理单位建立收运台账,真实、完整记录收运的餐厨垃圾来源、数量、去向、处置方法、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发现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处理单位不按规定建立台账、对台账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申报的行为;未按照规定标准和规范及时收运餐厨垃圾的行为;未使用餐厨垃圾专用运输车或未按规定采用密闭化运输的行为;转运过程中裸露存放餐厨垃圾,运输过程中滴漏、撒落餐厨垃圾以及车容不整洁的行为;收运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处理许可的餐厨垃圾处理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的行为,及时移送市综合执法局查处。
4.负责批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单位的停业、歇业或停产检修,并督促收运、处理单位制定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应急措施。对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或停产检修的单位,及时移送市综合执法局查处。
(三)市环保局
负责餐厨垃圾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餐厨垃圾产生、处理单位的违法排污行为。
(四)市农发局
负责禽畜养殖场、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对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的农用产品(如有机肥、动物饲料)进行监督管理,对禽畜屠宰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食用的残渣油脂处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无证生产动物源性饲料产品以及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禽畜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市综合执法局查处。
(五)市经科信局
负责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餐饮单位诚信经营的引导工作,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给取得收运、处理许可的企业进行收运和处理。
(六)市公安局
负责按规定向已取得收运许可的单位发放车辆入城许可证。加强对餐厨垃圾收运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收运、处理餐厨垃圾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市水务局
发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违法将餐厨垃圾排入河道、沟渠等水域的,依法移送市综合执法局进行查处。
(八)市规划建设局
发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违法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污管网的,依法移送市综合执法局进行查处。
(九)市林业园林局
发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违法将餐厨垃圾排入绿化带的,依法移送市综合执法局进行查处。
(十)市综合执法局
负责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以及其他部门(除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外)移送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十一)其他行业监管部门
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卫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分别负责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内餐饮单位及农家乐、医院食堂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管理,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宣传工作及日常监管工作。
(十二)各镇(街道办)
负责开展辖区内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20xx年11月25日前)
各行业监管部门分别完成各自管辖范围内餐饮单位、食堂、农家乐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主营业务、餐厨垃圾类型及日均产生量、收运处置流向等情况的摸底调查,形成台账,并结合自身职责职能,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全面规范(20xx年11月26日-20xx年3月31日)
各镇(街道办)、市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法
保障,确保全市范围内的餐厨垃圾基本达到规范收集、标准收运、无害处置、管理规范工作要求。
(三)巩固提高(20xx年4月1日起)
各相关单位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工作成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办)、市级相关部门要提高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认识,结合自身职责职能,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办)、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管理各环节的监督检查,通过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加强执法保障,强化餐厨垃圾流向监管,依法查处餐厨垃圾产生、收集、收运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办)、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动态,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数据。
1.各镇(街道办)、市级相关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含电子版)报送至市城管局环卫科。
2.各镇(街道办)、市级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餐厨垃圾管理基础数据统计,每月5日前将上月基础数据统计表(含电子版)报送至市城管局环卫科。
3.各镇(街道办)、市级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及工作步骤要求,于20xx年11月25日前将各自工作实施方案及基础台账(含电子版)报送至市城管局环卫科。
食堂垃圾分类管理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州省发改委和省住建厅关于贵州省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68号)及《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筑府办法〔20xx〕10号)文件精神,根据《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众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结合清镇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