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材料合同(精选6篇)
施工材料合同 第1篇
    需方
    供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计量单位等:
    说明:实际结算价格以市场价为准;如规格特殊需方必须做好“月度进货计划”并于进货前一周内提前传真或书面通知供方,供方接到订单后即按订单规格安排生产,并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需方不得随意更改订单规格,如有擅自变更规格,由此造成供方在生产上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二、交货地点及方式:供方负责运输送货到需方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每次送货前由需方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供方送货规格、数量和时间。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供方负责将产品运至需方工地,期间发生的运费及装卸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GB11968—2006标准要求。
    1、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3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规定。3、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当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注:如需方要做现场检验,必须通知供方派人共同进行,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由需方承担;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供方提供技术资料的方法和期限:供方需按需方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证明或产品合格证。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破损率必须控制在千分之五以内,最终以需方工程现场签收人员实收数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每月___日前结清上月全部货款的;剩余%的货款,在砌体工程结束后2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其中加气块每月支付101%。如需方恶意不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催收所送货款及违约金,双方成交数量结算依据为需方签字认可的发货单。
    八、需方采取转账支付的方式,不得支付现金,将货款打入供方指定银行账户。供方指定为本合同专职资金结算员,供方每次收款前须开具有供方单位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否则,需方不予付款。
    九、违约责任:
    1、经上述第五款确认的供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需方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需方有权从供方任何货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2、需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的,供方可终止合同。
    3、需方逾期付款按所欠款的每日万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4、按本合同规定应该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由违约方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
    5、供方应按需方要求及时供货,供方不按时供应,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选择供应商,供方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包括需方向建设单位支付的工期违约金)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从供方任何货款中直接扣除。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可向需方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执叁份,供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至办理财务结算、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十二、其他约定:
    1、需方指定为本合同加气块签收人,其他人员签字无效。
    2、本合同供货仅限于项目部。
    3、供方指定收款账户:
    需方(章):
    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章):代表人:
施工材料合同 第2篇
    甲 方:乙 方:签订日期: 沥 青 混 合 料 运 输 合 同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的工程运输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资共同遵守。
    一、 施工地点:
    二、 工作内容:运输沥青混合料、施工废料等。
    三、 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到工程完工为止。
    四、 计量办法:按甲方过磅数量净重为准,运距以双方确认为依据。
    五、 结算单价:
    1、沥青混合料起步价 元/T。每增加1公里每吨增加 元。
    2、其它情况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而定。(如回头料、拉土等零工)
    3、起步运距是1公里。
    六、支付办法:
    1、工程进行一半时,支付已完成运输量工程款的50%。
    2、工程完工结算时,支付全部运输量工程款的70%。
    3、年底全部支付完毕。
    4、最终结算时乙方必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缴纳的税金已包含在上述单价中。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足够数量的、技术状况良好的运输车辆,如乙方不能保证甲方所需的运输车辆,甲方有权解
    除与乙方的合同。
    2、如乙方的车辆不服从甲方的指挥时,甲方有权对不服从指挥的车辆进行处罚。
    3、甲方的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并指挥得当,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4、在施工现场,甲方须安排专门人员指挥车辆的进出。
    5、甲方可为乙方提供燃油,但燃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从工程款中一并扣除)。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当甲方违规指挥作业,或安全得不到保证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
    2、在运输过程中与交警、交通等部门及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乙方不能因为协调不利等方面的原因而影响甲方的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车辆在施工现场必须听从甲方的指挥。
    4、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性能良好,证照齐全有效,驾驶员水平较好,证件齐全有效。
    5、由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照价赔偿。
    6、乙方在运输沥青混合料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出现的任何安全、交通等事故,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一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