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采购合同
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第1篇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根底上就乙方向甲方供 货物一事,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所供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
第二条 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材料必须到达国家相关合格标准,提供合格的证明检验报告,符合工程施工要求。
材料采购合同 第三条 供货规定
甲、乙双方约定交货地点为甲方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承当货物的运输费用。
第四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甲方每次提前两日将未来两日所需材料款项与运输费用以汇款方式汇入甲
乙双方协议指定账户,货到施工现场,验收合格,甲方收货,甲、乙双方协商下一个两日方案,以此类推。
第五条 履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承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月采购乙方本协议货物贰万吨(小写:20000吨)以上,并在签订本协议之日付给乙方拾万元(¥100000、00)履约保证金。如甲方达不到此约定采购量,此保证金作为甲方因违约所带来的经济补偿,赔付于乙方,自动解除合同;如遇乙方无法供给以上数量货物于甲方,乙方如数退还此保证金于甲方,并承当相应责任。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款项结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第2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_________。
第四条 验收方法
_________。
第五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_________。
第六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局部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局部,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那么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局部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当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局部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局部货款〔或
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局部货款总值__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局部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当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前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那么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局部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局部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局部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局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局部履行,并免予承当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那么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那么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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