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商品 处理标准如下:
明确责任与界定。临期品是人为造成的,责任需要供需双方共同承担。
滞销品退换货时间规定。保质期一年的可以在3个月内退换,保质期9个月的,可以在2个月内退换,保质期6个月的,在1个月内必须及时退换。
滞销品∙特价处理要求。需要申请特价协助消化的,一定要先申请后执行,否则不予审批。
特价底线要求。终端临期品消化处理申请的特供价一律不得低于公司正常供价的7折,流通现金处理的特供价一律不得低于公司的代理价格,而且一律不得再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