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百货公司供应商商品放行管理规定
(一)家电类商品
为加强商品管理,进一步堵塞漏洞,保障公司利益,现对退换货商品放行做如下规定:
1、换货商品放行
自营商品因质量问题,需要求供应商换货的,必须由供应商将换货商品送到卖场指定地点一对一调整,经区域负责人与仓管验收,清点,并由该部当班楼面管理员复核无误后将换货商填写放行单,并由当班保安员重新复核签字后方可放行。
专柜商品因质量问题或滞销需对商品进行更换的,必须将更换的同等新品运送到卖场,该专柜进行调换,由该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复核后签商品放行单,并由当值保安员复核签字方可放行。
2、退货商品放行
自营商品因质量问题或滞销,需由供应商处理退货的,必须持梦之岛百货商品退货单,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经楼层值班经理与会计签字确认,根据退货单填写商品放行单,由该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和当值保安员复核签字附手工“商品退货单”供应商联方可放行。
专柜商品因质量问题或滞销需办理退货的,必须持供应商加盖公章的退货证明或在“商品放行单上盖章”,由专柜导购员填写放行商品数量,经该部门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再经当值保安员复核无误后签字方可放行。
3、送货商品放行
自营商品因质量问题返调仓库的或卖场存放不下的商品需放行时,必须持内部商品返调单,根据返调单的数量填写放行条,并经该部主管复核签字,再经当值保安员签字方可放行。
商品销售后,需售后服务送货的,必须凭顾客送货预约登记表和卖场配送商品清单,根据清单内容填写商品放行条,并经该部主管复核签字,再经当值保安员签字方可放行。
专柜商品销售后需给顾客送货的,必须持销售小票、柜组联或订金预约送货登记表,填写商品放行条,经该部主管复核签字,再经当值保安员签字方可放行。
4、撤柜商品放行
自营商品撤柜须凭梦之岛百货商品退货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由楼层值班楼面管理员与会计签字确认,根据退货单数量填写商品放行单,经副理级以上人员签字,并附厂商撤场通知单,再经当值保安员签字方可放行。
专柜商品撤柜,凭梦之岛百货厂商撤场通知单,填写商品放行单,经该部主管复核数量,经副理级以上人员签字,再经当值保安员复核签字方可放行。
5、赠品的放行:
自营赠品原则上一律不予放行。
专柜赠品原则上一律不予放行,但根据实际情况,需凭供应商证明并说明放行理由,经副理级以上人员签字方可放行。
(二)超市类商品
1、换货商品放行
超市自营商品因破损、质量问题等因素需换货时,由仓库员工负责办理。
供应商持需换货的商品在超市收货处通知仓库员工,仓库员工将所需换货的商品拿到收货处进行“一对一”的调换,监督人员为收货处质检员。
超市专柜商品或专柜设备、用具需换货时,由专柜员工将所需换货的商品或设备、用具拿到收货处进行“一对一”的调换,监督人员为收货处质检员。
2、退货商品放行
超市自营商品因破损、滞销、过季等因素需换货时,由仓库员工负责办理。
退货手续由仓库员工凭厂方证明根据退货数量,开据“红”字调拨单三联,退货单三联,由该部门主管和部门经理签名确认退货商品数量,经会计签名确认所退供应商帐面金额情况,“红”字调拨单和退货单生效方可放行所退商品。
仓库员工依据已生效的退货开据放行条,放行条由部门经理签名或所退商品部门的当值楼面管理员签字,此放行条方可生效,供应商持生效的放行条和退货单(黄联)在超市拿取所退商品,退货数量由收货处再次核对,并通知当值保安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3、撤柜放行
(1)自营商品撤柜:专柜员工依据供应商撤柜审批单将该供应商所属商品全部卸下货架,协助仓库员工依据自营商品退货手续办理退货。
(2)专柜撤柜
供应商依据梦之岛百货撤柜通知单办理专柜所有商品设备、用具等放行手续
部门楼面管理员对办理撤柜的专柜所有物品进行确认开具放行条,部门经理签名确认后方可放行,部门经理不在岗时必须电话知会,再授权当值楼面管理员核对签名放行。
(三)专柜类商品
1、商品放行的程序和要求
任何商品放行时必须详细填写“梦之岛百货商品放行单”,一式两联,由导购员自行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大小写规范。
当班管理人员须现场核实放行货品及数量,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放行。
当值保安员再次对放行商品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放行。白联交楼层管理员存底,黄联同货品同行,随时接受检查。
所有物品放行必须凭“放行条”从员工通道离开,如有供应商及其(品牌)专柜营业员携带商品从员工通道以外的通道离开的,一经查出将按梦之岛相关规定处罚。
每次放行条开具数量不得超出现有专柜卖场存货数量的十分之一,特殊情况须请示部门经理或总值班及店长。
当班楼面管理员因督导、监控不力导致商品被错误放行或私自拿走,负连带责任。
2、放行类型
(1)换货商品放行
    1)、所换出货品必须为该专柜滞销商品(三日内无销售)。
2)、商品放行前必须确保卖场有充足数量的备货。
3)、确认该专柜是否欠款。
(2)退货商品放行
1)、所退商品必须为滞销、严重断码、过季、有质量问题的商品。
    2)、退货数量不得超出该专柜现有卖场数量的十分之一。
    3)、当班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清点货品数量具体到每一件商品。
    4)、当班管理人员必须详细客观、全面的了解商品退货原因后方可签字放行,并在第一时间通知通道岗保安员。
    5)、确认该专柜是否欠款。
(3)撤柜商品放行
1)、供应商出示“梦之岛百货专柜撤场通知单”。该单据必须经财务部、合同管理员、专柜撤场所在部门经理签名确认。
2)、当班管理人员凭“梦之岛百货专柜撤场通知单”开具商品放行单,并在第一时间通知通道岗保安员。
3)、所有的撤柜商品放行都应在晚上商场清场后办理。
3、商品放行时间
为了不影响客流高峰期的正常销售,特对商品放行时间做如下规定:
(1)节假日、周六日大量商品(即:一次有十件以上)一律不准放
滞销品
行(特殊情况除外)。
2)下午1300以后,下午2000以前所有商品不予放行(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