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期/滞销商品处置流程的通知
一、 定义
  临期:商品临近保质期到期3个月或1/3即视为临期商品(商品保质期1年或以上者以3个月为临期,保质期小于1年,以1/3为临期)。
  滞销商品:将系统中可查询商品有库存且连续45天无销售视为滞销商品。
二、 职责及处罚
1、  IT部门负责每周查验商品保质期记录并交仓储部审验、补充。如无误签字交与采购部分析。
2、 IT部门负责每月检索有库存且连续45天无销售商品并交仓储部审验、补充。如无误签字交与采购部分析。
滞销品3、  采购部门负责分析后汇总上报总经办与运营部。
4、  总经办负责给出以上问题商品处置意见。
5、  经财务经理批准后采购部负责调整商品售价。
6、  财务中心作为问题发现者和提报部门。如迟于临期3个月或1/3上报且最终导致商品过期产生的损耗,由该部门经理承担损耗金额的50%,主管经理承担30%,员工分摊剩余的20%。
三、 内容及要求
1、基本折扣标准:供应商不提供售后商品临近保质期3个月时5折销售,临近保质期2个月时4折销售,临近保质期1个月时2折销售(总经办有建议,按照总经理办意见执行)
2、运营部门将折扣商品进行特殊陈列并通过POP等形式告知顾客商品打折信息;
3、 运营部在临期商品销售完毕后告知总经办与财务部
4、 财务部调整商品零售价恢复正常。
四、其它
1、公司任何人员都有义务协助处理临期滞销产品,对于全年处理货物将按照部门进行排名,公司将设立“处理能手奖”。纳入公司年终年会进行奖励。
2、库房因自身原因不能到货物,造成处理不及时,责任由库房承担。
3、运营部作为处理第一的责任部门,有责任快速进行应对和做出处理办法,运营部处理滞销、临期品需达到全年总消化的30%以上,否则不参与年终“处理能手奖”排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