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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呆滞物料处理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呆滞物料管理,避免公司库存物料的积压,以达到物尽其用,减少资金积压的目的。
2范围
2.1呆滞物料的定义:
2.1.1凡储存过久已无使用机会,或虽有使用机会但用量极少且存量多有的料品。
2.1.2呆滞物料包括呆滞原材料,呆滞半成品,呆滞成品。
2.2呆滞物料的范围:
2.2.1 对良好状态的原材料、外购件及外协件,存储超过一定时间(6个月以上),在以后的生产中没有机会使用或者很少使用的。
2.2.2 有储存保护期限的物料,已到保存期限的。
2.2.3 因工艺更结构或设计变更造成的呆滞物料。
3.职责
3.1负责对呆滞物料进行统计。
3.2 生产部针对呆滞物品进行分拣,拆除可用零部件。
4. 呆滞物料的处理流程
4.1 各产线定期提供《呆滞物料明细表》上交至生产办公室,并组织相关人员
至现场对呆滞物品进行初步处理。
4.2生产部可邀请研发人员、采购人员、质量人员对《呆滞物料明细表》中的
具体内容在生产现场进行初步处理,确定初步处理方案。
滞销品
4.3 生产部对原材料,半成品的处理时间周期为两个工作日。
4.4针对《呆滞物料处理跟踪表》,进行具体处理,并注明处理的时间和所涉
及的方案。
4.5报经理审批。
4.6后期具体处理。
4.7呆滞品,每季度处理一次。
5 报废处理
填写报废申请单,后期由公司统一处理。
6 文件存档
生产部对呆滞品处理文档进行整理,保存。
7 附表
7.1  《呆滞品处理目录》
7.2  《呆滞物料处理跟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