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列传》故事中的五刺客
[摘要]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刺客列传》是极具悲壮激烈个性的一篇。它所载的五名刺客的历史故事,给我们展现了先秦时期一有高尚品质的节义之侠的精神面貌。他们都以死来报答对方的知遇之恩,轻死重节,充满无畏,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在历史上留下名字。而五刺客的形象也是各具其特点。
[关键词] 史记 刺客 人物形象
《刺客列传》是《史记》中记写先秦时期五位具有典型性的刺客的事迹的一篇,也是《史记》中极具悲壮激烈个性的一篇。清人吴见思在《史记论文》中曾说:“刺客是天壤间第一种激烈人,《刺客传》是《史记》中第一种激烈文字,故至今浅读之而须眉四照,深读之则刻骨十分。”①《刺客列传》所传达给人们的精神从这里可见一斑。
史记中的故事《刺客列传》是一篇不以人物命名的类传。②在该篇中,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载述了春秋战国时期的五名刺客的事迹,即鲁之曹沫劫齐桓公,吴之专诸刺吴王僚,晋之豫让刺赵襄子,轵之聂政刺韩相侠累,燕之荆轲刺秦王政。从《史记》的编排来看,司马迁将刺客编到《列传》
之中,同历史上有过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将相谋士并列,这正如张大可在《史记新注·题解》中所说:“类传在编目上集中在七十列传的专传、和传之后,以体现类的意义。按例《刺客》应编列在《循吏》之后。但司马迁为了突破反暴政的思想,而有意将《刺客》作和传处理,篇前无序,穿插在辅秦人物中间,与吕不韦、李斯、蒙恬等专传并列,对比见义。③”可见在司马迁看来,刺客具有当时重要的政治历史作用。从这个角度来看《刺客列传》,才能发现司马迁为何如此重视刺客了。司马迁在修撰史书时,不是“为帝王将相作家谱”,而是真正关切到了中下层人士。一篇《刺客列传》就以刺客为代表,彰显了太史公对这一类人的高度褒扬。他认为他们的品格、作为,真实又符合道德,是正义的代表。他心中的刺客是有高尚品格的节义之侠,轻死重节,充满无畏。
首先是曹沫。甚得庄公亲睐的大将曹沫率鲁军与齐军交战而屡次败北,鲁国不得已“献遂邑之地以和”。会盟之时,曹沫感觉将功赎罪并且报答主公知遇之恩的时候到了,于是持匕首劫持了齐桓公逼迫他还地。其实曹沫并没有杀齐桓公的意思,因为在那种场合下,他应该清楚,齐桓公死了,不光是他自己,恐怕连鲁庄公也势必受到牵连。既然劫持桓公,他就已经有了身死的准备。但他很有智慧,说:“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境,君其图之。”先劫持桓公,然后说明利害关系,情况危急,桓公只好答应他的条件。曹沫得到桓公的
许诺后放了他,但桓公有心反悔。此时管仲劝桓公不要“弃信于诸侯”。结果“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不仅从齐国手中要回了鲁国失去的土地,自己和庄公也平安无恙。从军事上讲,曹沫“不战而屈人之兵”,达到了战略目的,但是另一方面他并不磊落的举动也成就了齐国的威名。齐桓公担心失信于诸侯,只好履行受他威胁之下作出的承诺,结果“诸侯闻之,皆信齐而欲附焉”。
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写到:“曹子匕首,鲁获其田,齐明其信。”可见,太史公颇为赞赏曹沫既能夺回土地也无意中为齐国树立威信的作用。作为《刺客列传》的开篇,太史公只用了寥寥数语,就描绘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但照理分析,司马迁把他放在首位也足以看出主人公曹沫的地位。曹沫为之刺客与现代人理解的刺客相去甚远,既没有“行刺”也没有“暗杀”,他深明大义,直勇上前,敢于胁迫“胜方君主”还地,在当时一定让人惊骇不已。在司马迁的笔下“刺客”和“侠”有着天然的联系,“刺客”曹沫透露出的“侠气”,意料之外的人做意料之外的事,却表现了情理之中的正义和道德之气。但如果桓公不包容曹沫,则会适得其反,不光要不回失地,恐怕就连性命也要搭上,还会连累庄公。可见,曹沫的劫持行为虽然勇气可嘉,但有赌博的嫌疑。
第二个是专诸。专诸被伍子胥介绍给公子光即后来的阖闾,这似乎已经注定了专诸的历史使命。吴王僚派人攻打楚国而被困,公子光意欲趁机指使专诸刺杀吴王僚。专诸是一个颇有洞察力的人,一眼便看穿了公子光的想法,于是感到自己报答公子光厚待的时候到了。他对公子光赤裸裸地说:“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遂于酒席上藏匕首于鱼腹之中,趁机杀了吴王僚,刺杀成功,而专诸自己也被当场击杀。
专诸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刺客,他完美的完成了刺杀任务。可是在五刺客中他的故事所蕴含的东西是最浅的,他也是历来最不为人称道的一个刺客。司马迁用一句功利性的话语结束了他的故事:“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专诸助公子光刺杀吴王僚,其原因就是专诸感遇于伍子胥和公子光,也认同公子光“使以兄弟次邪,季子当立;必以子乎,则光真适嗣,当立。”的观点。他的刺杀行动完全是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产物,直接导致了一场篡位,吴王僚身死,公子光做了王。专诸刺杀吴王僚缺乏让世人认同的理由,只是为了帮助公子光篡位而已。虽然这一点不能被人认同,但是他的举动为报答公子光的知遇之恩是无可置疑的。
第三个是豫让。豫让曾臣事范氏及中行氏④,无所知名,臣事智伯而得到智伯的尊宠。赵襄
子杀智伯,豫让遁逃以图报仇,并感慨道:“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可见他已然抱定了必死的信念。“以报智伯,则吾魂不愧矣”,说明他宁可牺牲自己性命,也要为智伯报仇,还为了自己死后问心无愧。为求刺杀赵襄子,他不惜自残,但有人告诉他可以臣事赵襄子,然后机会刺杀他。他却认为不应该那么做,因为那“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也”。他又表明了自己不臣事赵襄子以刺杀之的动机是“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赵襄子将刺杀未遂的豫让抓住以后,为他为何为智伯报仇甚于为范氏、中行氏,豫让说:“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他的这一番话更是体现了他对智伯“国士遇我”的知遇之恩的看重。其实,豫让的心态反映了当时士人的观点,就是把自己看做“国士”的往后君子,自己可以以命报之。赵襄子有感于豫让之义,以衣代己让豫让击杀。豫让“吾可以下报智伯矣”,遂自杀而死,结束了自己悲壮的一生。
纵观豫让的故事,我们看到了一个充满着矛盾的悲壮刺客。他有心为智伯报仇而难以成功,他要刺杀赵襄子但又承认他是“明主”,甚至像赵襄子所说他不为范、中行氏报仇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可以想象他的所作所为充满矛盾但他自己内心却已了然。他究竟为何刺杀赵襄子?恐怕后来已经不仅仅是要为了智伯报仇以回报他的知遇之恩了,还有被这种矛盾逼迫着。他
杀不了赵襄子,但自己又不能放弃刺杀,这已经注定了他必须以死亡来解决这个矛盾了。
聂政,战国时期魏国人,因为杀人避仇而与母、姊逃到齐国,做了个屠夫,可谓落魄。远在濮阳的严仲子与韩相侠累有了矛盾,到处能刺杀侠累的人,于是到了聂政。严仲子不远千里登门拜访,并奉黄金镒为聂母祝寿。聂政的反应是“惊怪其厚”,可谓受宠若惊。所谓无功不受禄,他明白严仲子此来必有要事所托,不明原因的他只有“固谢严仲子”。严仲子只得说明想请聂政为自己刺杀韩相侠累的来意。刺客不同于杀手,收了钱就去杀人。聂政没有收下严仲子的重金,也表示“老母在,政身未敢许人也”。但聂政还是在内心里感激严仲子对自己这般看重,也许此时已经打算为他卖命了。严仲子虽然遭到拒绝,仍“卒备宾主之礼而去”,也体现了他的真诚与修养。聂政乃一介贫民,身居社会下层,竟然能够受到严仲子这个上层人士的礼遇,自然铭记于心。老母死后,聂政西至濮阳到严仲子,希望可以帮他除去侠累。严仲子要派人协助他,他怕人多有失,于是独自仗剑至韩。“杖剑至韩,韩相侠累方坐府上,持兵戟而韂侍者甚觽。聂政直入,上阶刺杀侠累,左右大乱。聂政大呼,所击杀者数十人,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刺杀行动干净利落,惊心动魄。虽然太史公只用了寥寥数笔来描述当时的过程,但突出了聂政无与伦比的个性特点。“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相当于抹杀了自己的身份。知道聂政的出来澄清一切事实,人们这才知道是聂政。
他报答严仲子的举动可谓令人瞠目结舌,被撞激烈。
聂政是一个侠士,他也是一个孝子。他的侠体现在行动时候的干净利落,不遗余力。他的孝表现在母亲死后才为严仲子效力,死后自毁其面目,使严仲子和不受到牵连,已绝他人复仇之心。在这里我们看到的这样一个独特的聂政。
最后是荆轲,同时也是占用篇幅最多的一个人物。《刺客列传》全文五千多字,共记五名刺客,而荆轲一人独占用三千多字,可见荆轲乃是太史公这篇作品所要表现的中心人物。李景星在《史记题评》中说:“刺君刺相,至于刺不可一世之王者,刺客之能事尽矣,是篇中续次,于最后荆轲一传,独加详焉。”⑤郭嵩焘《史记札记》中也提到:“史公之传刺客,为荆轲也。”⑥
文中写荆轲漫游天下,与人论剑、搏斗都逃去,至燕终于遇到了知己高渐离,于是“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并得到处士田光的善待。太子丹面对强秦,意欲挽回局面,于是派荆轲前往秦国行刺嬴政。为求刺杀秦王顺利,荆轲做了一系列的准备。而在这个准备的过程中,依然显示了一个有勇有谋的刺客形象。荆轲并不是大公无私地答应太子丹,而是尽情享用了
太子丹提供的物质享受。然而,太子丹催他起行,刺激了他,一怒而行,这也对其刺杀行动的失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临行之际,荆轲唱出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凉之歌。从街头高歌到易水悲歌,体现了荆轲的悲壮情怀和视死如归的勇气。到了咸阳宫之上,同行的秦舞阳“变振恐”,而荆轲“顾晓舞阳”,这对比更是体现了荆轲的临危不惧。图穷匕见,追逐秦王,最终中剑倒地,为秦王左右所杀。荆轲临死之时曾说:“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说明荆轲想报答太子丹的知遇之恩,但他的初衷并不是刺杀秦王,而是劫而约契,像曹沫劫齐桓公那样。然而,他的计划却似乎远远偏离了实际,因为他所面对的是吞并天下势在必得的秦王即未来的秦始皇帝。后来。秦还是灭掉了燕国一统天下。燕之刺秦王,正如吴见思所说:“此时之燕,刺秦王亦亡,不刺秦王亦亡,太子丹所以刺秦王也。”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完全是孤注一掷,结果却加速了燕国的灭亡。
荆轲刺秦王,报答对方的知遇之恩是一方面,更主要的还是荆轲为燕国抵挡强秦,从中体现的是荆轲不畏强暴、坚持正义、轻死重节的精神。
燕国虽灭,但荆轲之事未尽。荆轲的知己高渐离隐姓埋名,寻机刺杀秦始皇,最终为秦始皇所杀。这更彰显了士为知己者死的信念。高渐离,也可称得上一位刺客。高渐离的行动恰恰
又增强了荆轲故事的悲剧性,就像聂荣之于聂政。《史记评林》中说:“轲传有离,即政传有姊,皆天下绝奇也。”⑦
综上所述,春秋战国时代的刺客,用刺杀手段来进行个人冒险,大多出于“士为知己者死”的报恩思想,为某些个人或集团利益卖命,如专诸、豫让、聂政等,在今天看来是不足取的。但是曹沫劫齐桓公退还侵鲁之地,荆轲刺秦王以抗暴,他们并不是为个人报仇,而是为弱者伸张正义,藐视强敌,不惜牺牲一切以实践“不欺其志”的侠义精神,这是值得肯定的。所以《史记钞》中说:“刺客非圣贤之道,然以‘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八字评之,亦无溢美。”⑧而从中立的角度看,他们都是在以死报答对方的知遇之恩,不得不令人折服。无论如何,太史公所载述的这五名刺客,可谓都十分具有其被撞激烈的个性,在政治历史上起到了或大或小的不同作用。所以太史公把这些刺客和卿相谋士并列于史册,是有其合理性的。
[注释]
①张富春:《吴见思<史记论文>研究》,四川出版集团,2008年版。
②周旻:《略论<史记>的人物类传》,载于《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
02期。类传是以类相从,记述在特定历史环境中同类型人物的活动,起到概括典型的作用。
③张大可:《史记新注》题解,华文出版社,2000年版。
④司马迁撰,韩兆琦主译:《史记·刺客列传》,中华书局,2008年版。
⑤韩兆琦:《<史记题评>三则》,载于《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04期。
⑥郭嵩焘:《史记札记》,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
⑦凌稚隆辑:《史记评林》,天津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
⑧茅坤评:《史记钞》,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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