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堤街道校车文明安全运行考核办法(试 行)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校车的管理,保障校车合法有序运营和乘车学生交通安全,根据《寒亭区鼓励购置标准校车的意见》和《寒亭区校车文明安全运行考核办法》,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了《固堤街道校车文明安全运行考核办法》。
二、考核范围
2013年底,辖区内经审核同意发放标牌的7辆标准校车,依据考核结果全额发放文明安全运行奖。区交警、交通运输、教育三部门负责对全区校车管理的总体监控、投诉受理、奖惩原则的制定及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批和公示。
三、考核细则
(一)校车安全运营
1、校车所有人未按规定在车内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摄像监控系统,
并做好使用和维护的扣5分。
2、校车未设置安全带、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的,未将安全设备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的,或安全设施、设备不能有效使用的扣4分。
3、校车未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扣3分。
4校车所有人未购买车辆和乘车学生各类保险的扣10分。
5、校车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年检或换领校车标牌的扣5分。
6、校车运营期间,未做到每天查验车辆状况、消防器材、监控设施是否完好的,对车辆出现问题未及时整修,或校车带病运行,经查实的扣3分。
7、校车驾驶人有疲劳驾驶、闯红灯、超速行驶、抽烟、接打手机等违章驾驶行为的扣5分。
8副驾驶及发动机平台得乘坐学生的扣5分。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扣2分。
10、校车有超载现象的,查实每超载一人扣12分,一年累计2次以上超载的取消校车运营资格。
11、校车运行中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时,驾驶人未迅速报警并及时报告学生家长、学校的扣6分。
(二)校车安全管理
1、将校车用于其他商业用途,经查实的扣5分。
2、未定时清扫校车卫生并进行定期消毒,经查实的扣3分。
3、校车未按照学校规定的线路运行,经查实的扣10分。
4学生上、放学时,校车驾驶人未按照学校确定的学生乘车时间准时到达站点的,随车照管人员和包靠教师未及时清点学生人数的,对学生乘车情况未做好记录台账的扣5分。
5出现学生未到站下车或让陌生人员搭乘校车现象的扣5分。
(三)校车安全教育培训
不参加由公安、交通、安监、教育部门定期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会议的扣3分。
(四)校车安全监督举报
1、因车主、驾驶人员或照管人员服务不到位、用语不规范,谩骂侮辱学生,接到家长投诉,经查实的扣3分。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校车运行安全或服务质量提出异议,经查实的扣3分。
3、收到其他社会监督举报校车安全运行或服务质量,经查实的扣3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
1、发生重大违章事故的。
2、发生殴打学生的。
3、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的。
4、接送学生过程中遗漏学生的。
5、学生上车后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
6、未按规定办理校车标牌手续的。
7、驾驶人车证不符的。
8、酒后驾驶校车的。
9、其他严重影响学生乘车安全的行为。
四、考核办法
(一)每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
(二)设立文明安全运行奖,每车年均10000元,考核基础分100分。
(三)考核分监管部门及学校对车辆日常考核、学校考核小组评价考核和服务对象评价考核三部分,分别按照7:2:1计算,三项合计即为该校车年度考核得分,乘以100/分即为本年度获得运行奖金额。若校车被多所学校监管,各学校按照拨付款项比例参照以上办法进行折算。
(四)校车监管部门考核根据监管职能不定期进行检查,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集中考核一次,扣分累计,一个考核周期结束后分数汇总;学校考核每月一次,扣分累计,一个考核周期结束后分数汇总。
   五、考核程序
 1、根据区校车管理办公室、街道、学校校车三级考核制度,我街道办事处成立了校车管理办公室,制定了考核办法,并负责对辖区内校车的考核,同时将考核情况和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区校车管理办公室;辖区内各学校根据考核办法负责对校车进行日常检查,并记录在档。
2、校车考核分日常考核、学期考核、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由各学校具体实施,每月汇总后报我街道校车管理办公室。学期考核、年度考核由固堤街道校车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包括乘车学生及家长对校车运行情况的满意度测评;学校带班领导及值班教师对校车运行情况的满意度测评;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委员会成员对校车运行的监督情况。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最终认定。
3、成立考核组织。固堤街道校车管理办公室成立以肖茂瑞同志任组长的校车文明安全运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 肖茂瑞    固堤街道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 孙铁玉    派出所所长
      安监所所长
  员: 王华昌    石波涛          张北林    李文波 
邢世刚    王建朋    李志勇    李忠青
负责辖区内校车管理考核的组织和相关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
4考核公示。校车完成年度周期任务结束时,承担校车管理任务的学校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情况,进行汇总与评价,并根据考核方案各指标的赋值权重进行计算,并形成考核鉴定。考核结果报区校车管理办公室审核(街道统一上报),经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向被考核人进行反馈,并由被考核人签字认可。
后附:校车检查记录表
固堤街道校车管理办公室
2014.2
固堤街道校车日常检查记录表(学校用)
学校: 官庄小学    车牌号:鲁GR3357        检查人:                     
文明乘车
容(赋分100分)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汇总
1、校车所有人未按规定在车内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摄像监控系统,并做好使用和维护的扣5分。
2、校车未设置安全带、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的,未将安全设备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的,或安全设施、设备不能有效使用的扣4分。
3、校车未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扣3分。
4校车所有人未购买车辆和乘车学生各类保险的扣10分。
5、校车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年检或换领校车标牌的扣5分。
6、校车运营期间,未做到每天查验车辆状况、消防器材、监控设施是否完好的,对车辆出现问题未及时整修,或校车带病运行的扣3分。
7校车驾驶人有疲劳驾驶、闯红灯、超速行驶、抽烟、接打手机等违章驾驶行为的扣5分。
8副驾驶及发动机平台得乘坐学生的扣5分。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扣2分。
10、校车有超载现象的,每超载一人扣12分,一年累计2次以上超载的取消校车运营资格。
11、校车运行中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时,驾驶人未迅速报警并及时报告学生家长、学校的扣6
12、将校车用于其他商业用途的扣5分。
13、未定时清扫校车卫生并进行定期消毒的扣3分。
14、校车未按照学校规定的线路运行的10分。
15学生上、放学时,校车驾驶人未按照学校确定的学生乘车时间准时到达站点的,随车照管人员和包靠教师未及时清点学生人数的,对学生乘车情况未做好记录台账的扣5分。
16出现学生未到站下车或让陌生人员搭乘校车现象的扣5分。
17不参加由公安、交通、安监、教育部门定期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会议的扣5分。
18、因车主、驾驶人员或照管人员服务不到位、用语不规范,谩骂侮辱学生,接到家长投诉,经查实的扣3分。
19、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校车运行安全或服务质量提出异议,经查实的扣3分。
20、收到其他社会监督举报校车安全运行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经查实的扣2分。
固堤街道校车月检查汇总表(学校用)
学校: 官庄小学    车牌号:鲁GR3357              汇总人:                 
容(赋分100分)
第一周
第二周
第三周
第四周
第五周
汇总
1、校车所有人未按规定在车内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摄像监控系统,并做好使用和维护的扣5分。
2、校车未设置安全带、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的,未将安全设备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的,或安全设施、设备不能有效使用的扣4分。
3、校车未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扣3分。
4校车所有人未购买车辆和乘车学生各类保险的扣10分。
5、校车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年检或换领校车标牌的扣5分。
6、校车运营期间,未做到每天查验车辆状况、消防器材、监控设施是否完好的,对车辆出现问题未及时整修,或校车带病运行的扣3分。
7校车驾驶人有疲劳驾驶、闯红灯、超速行驶、抽烟、接打手机等违章驾驶行为的扣5分。
8副驾驶及发动机平台得乘坐学生的扣5分。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扣2分。
10、校车有超载现象的,每超载一人扣12分,一年累计2次以上超载的取消校车运营资格。
11、校车运行中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时,驾驶人未迅速报警并及时报告学生家长、学校的扣6
12、将校车用于其他商业用途的扣5分。
13、未定时清扫校车卫生并进行定期消毒的扣3分。
14、校车未按照学校规定的线路运行的10分。
15学生上、放学时,校车驾驶人未按照学校确定的学生乘车时间准时到达站点的,随车照管人员和包靠教师未及时清点学生人数的,对学生乘车情况未做好记录台账的扣5分。
16出现学生未到站下车或让陌生人员搭乘校车现象的扣5分。
17不参加由公安、交通、安监、教育部门定期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会议的扣5分。
18、因车主、驾驶人员或照管人员服务不到位、用语不规范,谩骂侮辱学生,接到家长投诉,经查实的扣3分。
19、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校车运行安全或服务质量提出异议,经查实的扣3分。
20、收到其他社会监督举报校车安全运行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经查实的扣2分。
固堤街道校车学期检查汇总表(学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