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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业税务自查报告
  篇一:税务自查报告
  税务自查报告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 
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自查报告格式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
  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
  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
  [2000]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附件:企业纳税情况自查表
  *省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7月18日
  篇二:纳税自查报告范文
  篇一: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税务自查报告,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
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大概的格式: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