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书格式怎么写(公司申诉书格式和范文)
什么是刑事申诉状
刑事申诉状是指刑事诉讼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决或决定,在认定事实或使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复查纠正的书状。
申诉状内容和结构
(一)标题“刑事申诉状”。
(二)申诉人基本情况
写明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三)案由
(四)申诉理由
这是申诉状中的核心部分,关系到申诉的请求有无根据和根据是否充分,申诉理由是否成立。通常从以下方面对原判的错误
进行辩驳:
1.认定的事实方面:写明原判所认定事实的错误,提出正确的事实和证据。
2.适用法律方面:指出原判适用法律的不当,提出应该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3.在诉讼程序方面:指出原判在诉讼程序的不合法之处。(应回避的而未回避,必须辩护而无辩护人的,应公开审理而未公开的等)。
(五)申诉请求
主要写明请求撤消原判决,改判,或请求重新审理。
正文结束部分通常写:“综上所述,特向你院申诉,请依法重新立案,予以审理。”
(六)结尾
写明提交机关和转送机关,如“此致×××人民法院(或×××检察院)”;申诉人署名或盖章;具状的年、月、日。
(七)附项
写明“本状副本×份、物证×件、书证×件”。
〔例文1]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徐××,男,35岁,×族,××市人,××县中学教员,住××县××中学,××××××。
申诉人因王××过失杀人案,不服××县人民法院19××年×月×日〔19××〕×刑字第×号刑事判决,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原判定性不当,重罪轻判,要求重新审判,依法惩处
事实和理由
我儿在门口玩要,不料对面二楼王×义持重型、向下面人瞄准射击,一击中我儿头部,子弹从右太阳穴进入,当即死亡。此案经x×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审理,以过失杀人罪判决被告人王有期徒刑三年,我作为被害人家长,对处判决不服,宣判后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不服判决的理由和意见,要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但县人民检察院未予采纳。现判决己经生效,我作为被害人家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8条的定,提出申诉。
理由如下:
××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王××犯过失杀人罪,以未成年应从轻判处为由,判处王犯三年徒刑是错误的。
首先,被告人王×现年已20岁,只因他随父母从农村迁回城市时,为了上学少报了一岁。这是从他平时流露出来的,可向原下放的农村调查。
二,本案定性不准,应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告人王××一贯游手好闲,不爱劳动,不肯就业,受其父母溺爱,不加管束,经常持东游西荡,随意以行人为目标,射击取乐,附近
众,均有意见。以伤害他人取乐,应属故意伤害致人死。这从被告人平时的一贯表现和法庭上的恶劣态度即可佐证,如审判长多次发问,对造成死亡事件,应负什么责任时,被告人拒不回答,但已承认“是故意对准开闹着玩的”。竞对准我孩子,实属故意伤害无疑。原判定性过失杀人是不准确的。定罪不准,引用法律不当,轻纵了罪犯,应根据刑法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量刑,故伤害他人身亡应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特提出申诉,请求改判,判处被告人王×义应负的刑事责任。
此致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一九××年×月×日
附件:××县人民法院〔19××]×刑字第×号刑事判决书复印件1份。
[例文2)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刘××(被害人死者刘×平之兄),男,31岁,汉族,××市人,××建设局第二施工队工人,住××区××胡同×号。
申诉人因“彭××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不服××市高级人民法院〔2000]高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现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申诉人认为,××市高级人民法院〔2000]高刑终字第××号判决书,对于杀人犯彭××在定罪和量刑上均有失公正,认定的事实亦有出入。因此请求终审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此案。
理由
一、判决书定彭××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是不恰当的。我认为彭××应定为故意杀人罪。因为刘×平并未对彭或其他人造成任何人身威胁,彭××没有必要用来主持“正义”。他如果真是出于“正义”,不是出于故意杀人的动机和目的,在刘×平赤手空拳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采取劝阻和以理服人的方法。为什么要选择最要害的部位心脏,并一刀刺死刘×平呢?
二、判决书叙述事实有出入。判决书说修建队书记要去医院看病,刘×平进行拦截和挑衅,这与事实不符。事实是:我母亲多次去××镇修建队要求解决工作问题,均遭修建队队长袁××毒打。为此,我母亲到××区委和××法院,但都未作处理,仍叫我母亲修建队书记。6月19日我母亲到书记杨××后,又遭到书记的打马。然后书记要坐卡车上医院,我母亲栏车不让去,他打了我母亲,问题还没有解决。可是他们强行把我母亲拉开把车开走了。我和我母亲也走路去了医院。在这个过程中,我弟第刘×平根本不在场,何来的“裁”和“挑衅”呢?到了中午12点,刘×平我母亲回家吃饭,彭××用从仓库拿出的,一刀刺中刘×平心脏,然后过马路逃跑了。我弟弟只身一人,而彭××人多势众,我弟弟没带凶器,彭××却带着凶器,我弟弟怎么会跟他们“挑衅”?彭××刺死我弟弟并逃跑,为什么判决书对此只字不提?
三、高级法院终审判决书以刑法第233之规定,判处彭××有期徒刑七年,实属定性不当,适用法律错误,判刑太轻。本案被告人犯的是故意杀人罪,应按我国刑法第232条定罪。
为此,我们全家求法院对此案重新复查审理,依法对杀人犯彭××从严惩处,替我弟弟刘×平伸冤,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证公民的人身安全。
此致
××市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刘××
二○一年×月××日
附件:本申诉状副本3份
[例文3]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即被告):杜××,男,21岁,汉族,××县人,初中文化程度,2000年×月××日被逮捕。被捕前系××市第一橡胶厂工人。
申诉人因与王×流氓一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月××日以法刑一核字〔2000]第228号刑事判决书“核准××市中级人民法院20××年×月××日〔2000]刑上一字第6号以流氓罪判处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原判认定事实和论罪定刑,均有欠当,特提出申诉。
现将申诉的理由和请求分述如下:省高级法院原核判决认定事实有重大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