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礼仪 中国素称“礼仪之邦”之称,“礼”在传统社会无时不在,出行有礼,坐卧有礼,宴饮有礼,婚丧有礼,寿诞有礼,祭祀有礼,征战有礼等等。这里的“礼”包含了传统礼制的精神原则与传统礼仪行为两大部分,礼义是礼制的精神核心,礼仪制度是礼义精神的外在表现,二者关系密切。下面呢我来给大家简单的介绍几种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礼仪
属牛的几月出生好行走之礼勤俭节约图片——在行走过程中同样注意人际关系的处理,因此有行走的礼节。古代常行“趋礼”,即地位低的人在地位高的人面前走过时,一定要低头弯腰,以小步快走的方式对尊者表示礼敬,这就是“趋礼”。传统行走礼仪中,还有“行不中道,立不中门”的原则,即走路不可走在路中间,应该靠边行走;站立不可站在门中间。这样既表示对尊者的礼敬,又可避让行人。
见面之礼——人们日常见面既要态度热情,也要彬彬有礼。如何与不同身份的人相见,都有一定的规矩。比如一般性的打招呼,在传统上行拱手礼。拱手礼是最普通的见面礼仪,方式是双手合抱(一般是右手握拳在内,左手加于右手之上)举至胸前,立而不俯,表示一般性的客套。如果到人家做客,在进门与落座时,主客相互客气行礼谦让,这时行的是作揖之礼,称为“揖让”。作揖同样是两手抱拳,拱起再按下去,同时低头,上身略向前屈。作揖礼
在日常生活中为常见礼仪,除了上述社交场合外,向人致谢、祝贺、道歉及托人办事等也常行作揖礼。身份高的人对身份低人的回礼也常行作揖礼。传统社会对至尊者还有跪拜礼,即双膝着地,头手有节奏触地叩拜,即所谓叩首。现今跪拜礼只在偏远乡村的拜年活动能够见到,一般不再施行。在当今社会人们相见,一般习用西方社会传入的握手礼。
入坐之礼——传统社会礼仪秩序井然,坐席亦有主次尊卑之分,尊者上坐,卑者末坐。何种身份坐何位置都有一定之规,如果盲目坐错席位,不仅主人不爽,自己事后也会为失礼之事追悔莫及。如果自己不能把握坐何种席次,最好的办法是听从主人安排。室内座次以东向为尊,即贵客坐西席上,主人一般在东席上作陪。年长者可安排在南向的位置,即北席。的晚辈一般在北向的位置,即南席。入坐的规矩是,饮食时人体尽量靠近食案,非饮食时,身体尽量靠后,所谓“虚坐尽后”。有贵客光临,应该立刻起身致意。
饮食之礼——饮食礼仪在中国文化中占有极重要的位置,在先秦人们以“以飨燕之礼亲四方宾客”,后代聚餐会饮也常常是一幕幕礼仪活剧。迎宾的宴饮称为“接风”、“洗尘”,送客的宴席称为“饯行”。宴饮之礼无论迎送都离不开酒品,“无酒不成礼仪”。宴席上饮酒有许多礼节,客人需待主人举杯劝饮之后,方可饮用。所谓:“与人同饮,莫先起觞”。客人如果要表
最厉害的病毒达对主人的盛情款待的谢意,也可在宴饮的中间举杯向主人敬酒。在进食过程中,同样先有主人执筷劝食,客人方可动筷。所谓:“与人共食,慎莫先尝”。古代还有一列进食规则,如“当食不叹”、“共食不饱、共饭不泽手”、“毋投骨于狗”等,主客相互敬重,营造和谐进食、文明进食的良好氛围。
  科幻类小说中国的传统礼仪不仅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交往的行为规范,它还蕴含着深刻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庸之道。中庸之道,指不偏不倚,折中调和的处世态度。《论语·庸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中庸之道亦被古人称为中道或中和之道。
中庸之道在处理人际关系的礼仪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如何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亲情关系、友情关系、爱情关系,以及上下级司的关系.同事间的关系,邻里间的关系,实在是一门大学问。所以中国古代强调待人要有“礼”。这种礼是指,人与人相处,要保持一定的距离,那就是既不能太过疏远,也不能太过亲密,更不能搞零距离。太过亲密是“过’,太过疏远是不及”,“过犹不及”,两者都不可取。强调在对待他人态度上的一种尊重。对待他人要不卑不亢,谦谦有礼。最终使目己达到中庸的状态,即自强与谦虚的和谐统一,亦即《易传》上所说的“自强不息”与“厚德载物”的和谐统一。
中庸之道不仅仅体现在人际交往的礼仪之中,也体现在生活中最重要的丧葬与嫁娶两件大事的礼仪上。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丧祭之礼作为生者对死者寄托哀思的礼仪,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既要充分地寄托哀思,又不能伤及生者的身体,这就需要对丧祭时间的长短及表达方式,都要把握一个合适的度。而这也就是中庸之道在丧祭之礼中的运用了。
先说丧礼。《礼记·杂记下》:“子贡问丧,子日:'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称其情,戚容称其服。”’《礼记·丧服四制》亦云:“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这里,已为服丧者规定了一条基本原则,那就是“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既要哀,又须“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而如何把握这其中的“度”呢?《礼记·丧服四制》明确提出: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子女为父母服三年之丧,既能充分地表达丧亲之痛,又不至于毁伤身体,这便是丧礼中的中庸之道。故孔子说:“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礼记·三年司》还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论述,并对三年之丧的具体时间也作了界定。所谓“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据《礼记
集说》引石梁王氏日:“二十四月再期,其月余日不数,为二十五月。”这实际上也是在尽量缩短服丧的时间。而且,即使在二十五月期间,服丧者倘有疾病,也还是可以变通的。《礼记·杂记下》记孔子的话说:“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既要服丧,又要爱护自己的身体,不可“毁瘠为病”,这不能不说是中庸之道的双向调节机制在起作用。
    再看祭礼。《礼记·祭统》云:“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又云:“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而所谓“时”,即是指祭祀的次数既不能“数”,也不能“疏”,应该恰到好处。正如《礼记·祭义》所说:“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忘。”而如何才能做到不烦、不忘呢?这又需要把握一个合适的“度”。古弋所制定的春、夏、秋、冬“四时之祭”(《礼记·祭统》,后世改为春节、清明、七月之望、十月之朔),便是既不“数”又不“疏”,完全合乎“中庸之道”的祭祀之礼。而这一礼仪之所以被延续了两干多年,不是没有道理的。
    所谓有往即有生,有生必有娶。传统婚礼的每一个礼仪中都蕴含着中庸之道,首先,中国传统婚礼中的每一个环节,如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都贯穿了对女性的尊崇。纳彩即男方派媒人向女方表达求婚之意,问名即女方接受男方的礼物后再由男方
去请问女方的姓名及生辰,纳吉即男方卜得吉兆后复派使者往告女方,纳征即男方派人送彩礼至女方以表示婚姻的成立,请期即男方择定婚期后备礼向女方征求意见,亲迎即结婚之日由男方亲自带人备礼至女方迎亲。在这些礼仪环节中,男性与男方往往表现得十分周至、旦下,而女性与女方则高高在上,被尊崇着。这种对女子的可谓绝无仅有的礼遇,实际是对男权社会中男尊女卑思潮的一种纠偏,亦即中庸之道对两性关系的双向调节。
  其次,在婚礼时间的选定上,也体现出“阳下阴”的尊坤意识。黄昏为阴阳相交之时,婚姻为男女结合之礼。“阳下阴”即男下女。故古代规定于“阳下阴”的黄昏之时举行婚礼,除了有对青年男女黄昏时分相亲相爱的制度上的匿定外,实寓有“男下女”的含义。
  最后,古代婚姻对彩礼的规定,也体现出中庸之道“过犹不及”的内涵。彩礼是婚姻的见证,不能没有;但过重的彩礼则不但会加重男方的负担,还会伤及婚姻本身,既不能“过”,又不能“不及”,那么究竟应该以多少为宜呢?《周礼·地官·媒氏》规定:“凡嫁子娶妻,八币纯帛无过五两。”古者布帛二丈为一端,二端为匹,匹亦称两。故所谓五两,即五匹(周代一匹约当今之9.2碳酸钠溶于水米)。这是朝廷规定的最高限额。至于“六礼”中男方每次所持礼物,则多为雁。可见,古人对彩礼的选择,既考虑到一定的实用价值(如有限的布帛),又注重其象征意义(如雁、俪皮),二者兼顾,可谓深得中庸之道合理、合情、和谐之旨。
中国人的礼制精神是亲亲爱人,礼仪原则是中庸之道。在与人交往时要放低姿态,谦恭待人、尊重他人,以赢得他人的尊重。如果地位高的人屈尊结交比他地位低的人会得到很好的社会效果,“若要好,大敬小”。并且敬人不仅是礼貌的姿态,或仅为礼仪性的表示,而是要有发自内心的对他人的尊重。如果没有发自内心的恭敬,礼节就成为了虚套,这就不符合传统的礼义标准。传统礼俗中诚敬谦让,和众修身的礼义原则在当代社会仍然值得提倡。当然现在我们对传统礼俗的继承是一个复杂问题,需认真辨析,择善而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