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师范⼤学招⽣专业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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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北京师范⼤学招⽣专业及录取规则
  百年师⼤·薪⽕相传
  北京师范⼤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学,是⼀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的著名学府。学校的前⾝是1902年创⽴的京师⼤学堂师范馆,1923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师范⼤学,成为中国历史上第⼀所师范⼤学,后被列⼊211、985⼯程计划中重点建设。
  2002年百年校庆之际,教育部和北京市决定重点共建北京师范⼤学,经过多年发簪,北师⼤学科综合实⼒位居全国⾼校前列,在第⼗⼆次党代会确⽴了到本世纪中叶把学校建设成为世界⼀流⼤学的奋⽃⽬标。
  招⽣计划以各省级招⽣机构公布为准
  北京师范⼤学⾯向全国招⽣,根据优化⽣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数、⽣源质量、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来源计划。招⽣计划以各省级招⽣机构公布为准。学校按招⽣计划总数的 1% 预留机动计划,主要⽤于⽣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的录取⽭盾问题。
  2016 年本科招⽣专业
  北京师范⼤学录取规则
  1. 按各省级招办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政策加分)提档。
  2. 江苏省考⽣(含⾃主招⽣和⾼⽔平艺术团考⽣)学业⽔平测试选测科⽬的成绩等级须达到 AB+。
  3. 按照进档考⽣的⾼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存在分数级差 , 第⼀与第⼆专业志愿间级差为 2 分,第⼆与第三专业志愿间级差为 1 分,其余专业志愿间⽆级差(在内蒙古⾃治区实⾏“分数清”录取规则)。在专业招⽣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可根据考⽣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计划安排专业录取。
  4.在等效分(实考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者、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者、相关科⽬分数⾼者。相关科⽬分数⽐较顺序:瀚德实验班依次⽐较外语、语⽂、⽂综(理综)分数安排录取,其余各专业⽂史类考⽣依次⽐较语⽂、数学、⽂综、外语分数,理⼯类考⽣依次⽐较数学、语⽂、理综、外语分数录取。在江苏,等效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先⽐较选考科⽬等级,再按上述顺次⽐较相关科⽬成绩。
  5.报考英语、⽇语和俄语专业的考⽣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英语专业的考⽣还须参加省级
招办组织的英语⼝试且成绩合格。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瀚德实验班)和法学(瀚德实验班)的考⽣全国统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20 分(150 分制)。
  6.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第⼀志愿考⽣⽣源不⾜的情况下,可录取⾮第⼀志愿考⽣。在考⽣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到低择优录取,直⾄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第⼀志愿考⽣⽣源仍不⾜,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计划。在平⾏志愿投档录取批次中,第⼀次投档⽣源不⾜时,按上述规则征集志愿、调整剩余计划。
  7. 录取时,往届⽣和应届⽣⼀视同仁;所有招⽣专业⽆男⼥⽣⽐例限制。
  8.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只招收理科⽣ (⽂理不分的省份除外)。在投档成绩不低于考⽣所在省份普通类、同科类⼀批本科录取控制线 80%,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 80 分(100 分制)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另,对于国家贫困专项计划考⽣,⽂化课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考⽣所在省份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并按照进档考⽣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9. 获得我校外语类保送⽣、⾃主招⽣、⾼⽔平艺术团、艺术类专业、⾼⽔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和农村专项计划⼊围资格考⽣的录取,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2016 年有关招⽣简章和签订的协议执⾏。
  10. 为选拔职业信念坚定、乐教适教的优秀新⽣接受师范⽣免费教育,我校2016年将在个别省份 (见省招办公布信息)实施“免费教育师范⽣⼊校选拔”试点:⼊学⼀个⽉内,经新⽣个⼈⾃愿申请,学校专家组考核合格,且省级教育厅同意者,即可转为免费教育师范⽣,其余新⽣作为⾮师范⽣在原录取专业学习。
  11. 体检标准按我校根据教育部、卫⽣部、中国残疾⼈联合会印发的《普通⾼等学校招⽣体检⼯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部办公厅《关于普通⾼等学校招⽣学⽣⼊学⾝体检查取消⼄肝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 2 号)制定的《北京师范⼤学 2016 年招⽣体检实施细则》执⾏。
  2016年招⽣体检细则
  学制及学费
  学制 4 年,学费:艺术类专业 8000-10000 元 / 学年;外语类专业 6000 元 / 学年;其他专业4800—54
00 元 / 学年。  2014-2015 年录取分数统计
  2016年招⽣咨询活动安排
  联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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