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有培养前途。
2、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含高职高专班和各类成人高校从普通高考招生的普通班)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含外省生源在内);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在省外普通高校就读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4、其它取得国民教育专科毕业文凭的广东省户籍考生
二、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考试
    1. 报名时间:200914日至7日四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陆 进行预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200918日至110日三天为网上报名确认时间,18日至19日两天接受外校考生报名确认,110日一天接受本校学生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考生报名确认。
    2. 报名确认地点: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综合场馆(校本部)一楼。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及最后学历成绩单(毕业学校加盖公章,往届毕业生不用成绩单)亲自到我校确认报名资格确认并进行电子摄相。此外,往届生须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及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当年入学名册复印件(考生所在学校加盖公章方有效),入学时补验毕证书原件。我校负责对考生报考材料的审查,省招生办在录取审核时复查有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本科插班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未能提供相关档案,我校不得录取。考生必须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供我校录取。考生凡持明、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报考志愿只能填写我校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或专业方向(该专业方向为专业课考试对应的专业)。
文史类专业    3. 报名考试费:每人125元。
    考生报名时须缴交125元报名考试费。考生按规定考试时间、地点,持盖有我校招生就业办公章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经审查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体检
      由考生携带《体格检查表》规定的时间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交体检结果交我校招生办。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注:《体格检查表》在我校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202.192.72.50/zs/下载或在省招生办报名网页下载,以A4纸张正反两面打印。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我校自主考两门专业课。省统一考试的三门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其中《专业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管理学》、《教育理论》、《艺术概论》、《民法》等。(注:我校各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基础课》详见我校2009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根据英语专业本科生的培养特点和要求,凡报考英语专业本科插班生的考生,考试
科目也为五门,包括两门统考科目《政治理论》、《专业基础课》(考《大学语文》),及三门专业课,不考统考科目《英语》。
    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09321日(星期六)至22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
科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时间
科目
时间
科目
321
8:00-10:00
政治理论
15:00-17:00
专业
基础课
10:30-12:30
英语
322
9:00-11:00
专业课1
15:00-17:00
专业课2
    全省分设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和广东金融学院五个考点,考生的考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考生须于考试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试室分布情况。
    考试内容,按本科院校二年级教学大纲(并参考专科教学大纲)和对本科插班生入学的基本要求,着重考查考生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右上角粘贴考生条形码(竖向粘贴),用自备的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客观题对应信息点,用自备的黑字迹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上答主观题。各题目不按指定位置答题或超出答题范围的,该题答题无效。考生答题时不得另附答题纸。因用笔不当造成答题字迹模糊影响评卷效果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评卷。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发送至各招生学校。考生不准查分,不准查试卷。
五、录取
    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史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工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生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英语类专业单独划线。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我校根据按省划定的两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考生德、智、体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同专业课考试的专业不得跨专业录取。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招生学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
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八、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