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记读后感]许三观记
    许三观记篇(一):许三观记读后感(优秀篇)
    【第一篇】
    《许三观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记》从某种意义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__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面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记》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但每一次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的结果,也都基本
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
    在中国这个非常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许三观的行为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择了为一乐,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第二篇】
    《许三观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 《许三观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
    一、对《许三观记》的整体感觉
笑猫日记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
    当我第一眼看到《许三观记》这个题目时,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应该只是写一个普通的故事。但我看完以后,小说又给了我很多惊喜,因为小说本身就揭露了很多人的善良、丑恶等感情因素,也写了很多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体现了真实的人性,从中我们可以很好的看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从而进行深入的思考。
    小说围绕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正是这些特点使小说总是令人爱不释手,越往下看,我们就越可以感受到生活的艰难。没有什么比亲情更珍贵,人生总要一个寄托,人要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二、由所引起的思考
    在之前,许三观和根龙、阿方都会去拼命地喝水,一直喝到肚子又胀又疼。他们认为这种方法可以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
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知道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
    ,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许三观第一次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
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
    三、最感动之处
    《许三观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可以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批斗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颇有患难见真情的意味。
    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
    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从最爱到极恨,再从接受包容回到最爱,实在是了不得。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到一乐
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而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许三观边边去上海,差点连命都丢了。
    还有,二乐去一乐时,发现一乐病得很严重。当时他的紧张还有作者对他行动的细节描写,都让我觉得很感动。这是手足情深啊,也许很多人都认为父母对子女好是天经地义的,可是兄弟之间的感情那么深就格外让人感动。
    更多热门文章:
    1.史记陈涉世家读后感500字
    2.五年级读后感_窃读记读后感400字
    3.读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
    4.五年级作文: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