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公司承诺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现承诺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管辖地监管部门的监管。
二、不吸收公众存款,不发放贷款,不受托发放贷款,不受托投资,不逃废债务,不开展任何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三、不以欺骗手段虚报注册资本,不随意抽走和挪用资本金,资金投向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四、如实向监管部门反应情况、提供信息资料、编制报表,不隐瞒真实经营情况,不编报虚假数字,不账。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五、同业之间不搞非法竞争或不正当竞争,主动维护担保市场正常秩序。
出资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