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 一步加 强融资担保 风险 的防范和控制,切 实化 解和消化融 资担保 风险 ,提高融 资担保 质量,保 证融资担保 资产 安全,建立以融 资担保 风险 管理 为核心的融 资担保管理体制,依 据七部委关于《融 资 性担保公司管理 暂行办 法》、省政府 办公厅 《关于 进一步促 进全省融 资性担保行 业规 范发展的意 见》等法律 法规规 定, 结合本公司 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融 资担保 风险 管理的基本任 务:贯彻 落实国 家关于防范和控制金融 风险 的各 项 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适 应 本 公司融 资担保 业务 特点的融 资担保 风险 管理制度和机制, 强 化融 资 担保 风险 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各    类 融 资 担保 风
险 ,降低不良融 资 担保,提高融 资担保 质 量。
第三条 融资担保 风险 管理原 则。本公司融 资担保 风险 管理 应 遵循以下原 则:
(一)融 资 担保 风险 管理一般原 则与本公司融 资 担保 业务实 际相结合;
(二)    实行融 资担保按 风险 性质分类管理;
(三)    坚持融 资担保 风险 管理 权责 相结合。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办理的各 项人民 币融资担保。
第二章 融资担保 风险 划分
第五条 融资担保 风险 。融 资担保 风险 是指金融机构在融 资 担保 业务 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致使融    资
担保无法按期收回本息,金融机构可能遭受    资金损 失。按照 银行
业对银 行风险 的划分原 则,结合本公司融 资担保 业务实际 ,本公 司的融 资担保 风险 主要划分 为政策 风险 、经营风险 和操作 风险 。
第六条 政策 风险 。政策 风险 是指本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政 府为实 施宏 观调 控、保 护“三 农”利益、 稳定市 场等政策和特定 的产业 政策、区域政策,向借款人 发放的融 资担保,借款人因 执 行政策出 现不能按期 偿还 融资担保本息的 风险 。
第七条 经营风险 。 经营风险 是指本公司根据借款人自身 经 营需要 发放的融 资担保,借款人因 经营 管理、市 场变 化、灾害和 道德因素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或不愿意按照事先达成的    协议 履行
其义务 ,出 现不能按期 归还 融资担保本息的 风险 。
第八条 操作 风险 。操作 风险 是指由本公司内部控制及治理 机制失效以及信息技 术系统失效等可能造成的融 资担保 风险 。主 要包括本公司内控制度和治理机制缺陷及内部 员工操作失 误 、违 反操作 规程、融 资担保决策失 误 和道德因素等造成融 资担保不能 按期收回或 损失的 风险 。
第三章 融资担保 风险预测
第九条 融资担保 风险预测 。融 资担保 风险预测 是指运用定 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 对融资担保的各种 风险 因素、 风险 性质及 风险 程度 进行识别 和测定。融 资担保 风险预测 是贷前调查 、审查 的重要内容。 风险预测结 果是融 资担保是否 发 放、融 资担保期限 确定、 发放额度控制、融 资担保方式 选择 的基本依据。
第十条政策 风险预测 。主要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政 策性 资金来源的落 实与承 诺保证情况、融 资担保 风险补偿 金情况
为依据, 对融 资担保的政策 风险进 行 预测
第十一条 经营风险预测 。应根据不同的 风险 因素,分 别按 照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 对风险 性质及程度 进行识别 和预测 。
(一)定性分析 预测 。主要是通 过对借款人内部各有关因素 以及与借款人融 资担保 偿还 密切相关的外部 环 境和 现 象的不确定 性分析, 预测 融资担保 风险 。定性分析 预测 主要包括 对借款人法 人代表素 质、经营 管理水平、内部控制能力、信誉程度和    发展前
景分析;宏 观经济 政策的 变化所 产生的影响;特定行 业或地区的 经济 政策、 经济环 境、 试产 供求 变化、价格震 荡等情况;各种灾 害等不可抗力的外部因素或 诉讼 、疫情等突 发 事件影响的分析。
(二)定量分析 预测 。主要是依据借款人的 财务 指标和经营 指标,对借款人的信用 风险进 行分析和 预测 。
第十二条 操作 风险预测 。主要依据本公司是否具有 较强 的 风险 决策能力; 员工是否具 备所承担 职责 的业务 水平和 综合素 质;执行融资担保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力; 风险 管理是否 覆盖融 资担保操作的各个 环节 ;是否具有完善的信息管理手段 等。
第四章 融资担保 风险预 警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融资担保 风险预 警是指在融 资担保操作和 监管过 程中,根据事前 设置的 风险 控制指 标变 化多 发 出的警示性信号, 分析 预报融资担保风险发 生和 变化情况,提示本公司要及 时采取 风险 防范和控制措施。
融资担保 风险预 警包括微 观预 警和宏 观预 警。微 观预 警是根 据各种 风险预 警信号,及 时判断 单个借款人或 单笔融 资担保的 风 险程度和 风险 性质。宏 观预 警是在微 观预 警的基 础上,通 过对 融 资担保 风险 分类监测 ,依据融 资担保 组合风险 分析, 综合评价融 资担保 质量状况,判断全行或地区或行 业的融 资担保 风险 程度。
第十四条 政策 风险预 警。主要通 过政策 风险 信号反映。政 策风险 信号一般包括国家或地区宏 观经济 政策、 财 政金融政策、 农业 政策、其他特定行 业政策、融 资 担保政策、 汇
率和利率政策 等的 调整、 变动 。其中,国家和地方政府与本公司融 资担保密切 相关政策 调整、政策性 资金来源的落 实和承 诺保证变动 、融 资担 保风险补偿 金的到位异 动,应当作 为当前政策 风险预 警的主要信 号和 监测 的重点。通 过对 各种政策 风险 信号 进行识别 、分析,及 时发现 危及融 资担保本息按期 偿还 的风险 苗头,提前 对政策 风险 预警作出反映。
第十五条 经营风险预 警。主要通 过财务预 警信号、市 场预 警信号、行 为预 警信号和其他 预警信号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