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第⼀章总则
第⼀条为规范担保项⽬业务操作⾏为,保证业务有序、科学地进⾏,强化内部管理,防范与化解担保风险,提⾼经济效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贷款业务:
是指客户在企业⽣产经营过程中,不到投资合作伙伴,⼜没有其它融资渠道的情况下,提供我公司认可的抵押物,向我公司申请进⾏直接资⾦拆借、委托贷款的融资⾏为过程。
⼆、贷款担保业务:
是指客户在条件未能满⾜贷款银⾏要求⽽银⾏愿意接受我司担保的情况下,向我司申请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的⾏为过程。包括:流动资⾦贷款担保、票据贴现担保、开具承兑汇票担保、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担保、项⽬开发贷款担保、设备租赁融资担保、出⼝退税质押贷款担保、投资经营贷款担保。
三、履约保函业务:
是指客户在企业⽣产经营过程中,向我司申请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客户的债权⼈承诺,当客户不履⾏其债务时,由我司按约定履⾏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过程。包括投标保证、加⼯履约保证、质量保证、维修保证、预收(付)款退款保证、分期付款保证、以及其它与珠宝⾸饰企业有关的保证业务。
第三条本公司与客户发⽣的担保业务活动应当遵守平等、⾃愿、公平和诚实信⽤的原则。
第四条担保业务⼈员、风险审核⼈员、评审⼈员应本着对客户负责、对担保公司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尽职调查、撰写报告、评价审查项⽬,不
受任何单位与个⼈的⼲预与影响,坚决禁⽌与客户恶意串通、歪曲事实、损害
担保公司利益的⾏为。
第五条⼯作⼈员因⼯作失职,给担保公司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主观恶意⾏为造成损失的,必须进⾏⼀定的经济赔偿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担保业务要严格按操作流程操作,注意防范和化解各种可能发⽣的担保风险。
基本操作流程包括业务受理、尽职调查、审批、⼿续办理、保后监管、担保责
任解除六⼤环节。
第⼆章业务受理
第七条公司融资担保条件
公司融资担保的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有利于技术进步与创新,注册资本在⼈民币100万元以上,独⽴核算、⾃负盈亏、具有法⼈资格的企业。
受理担保的条件包括:
⼀、担保申请⼈具有⼀定的资产,信⽤良好,具有履约能⼒;
⼆、担保申请⼈接受本公司对其经营管理及履约情况的监督、调查与检查;
三、担保申请⼈能够按规定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第⼋条个⼈融资担保条件
个⼈融资担保的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为能⼒的中国⾃然⼈及在中国⼤陆有居留权的、国外⾃然⼈。
受理担保的条件包括:
⼀、稳定的经济收⼊,信⽤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汽车等消费品的合同或协议;
三、投资经营贷款须有明确的⽤途及资⾦使⽤计划,投资前景预测;
四、有本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够代偿能⼒的法⼈、其他经济组织或⾃然⼈作为保证⼈。
第九条合同履约担保条件
合同履约担保的对象为依法注册经营的企业法⼈、法⼈联合体及⾃然⼈。
受理担保的条件包括:
⼀、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
⼆、具备较强履约能⼒,并能提供反担保措施;
三、⾃然⼈能提供可靠的反担保资产,并具备履约能⼒。
第⼗条公司担保申请⼈应提交资料
属本公司担保对象并符合受理条件的企业,应向本公司领取并填写《委托担保申请书》和《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并向本公司提下列必备的⽂件资料,加盖公司公章并保证其真实性:
⼀、营业执照副本;
⼆、法⼈代码证;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
四、企业注册登记核准件;?
五、验资报告;
六、近三年审计报告;
七、近期财务报表;
⼋、贷款卡记录;
九、纳税凭证;
⼗、资信证明;
⼗⼀、企业章程;
⼗⼆、企业介绍;
⼗三、董事会决议;
⼗四、董事会成员名单及签名式样;
⼗五、法⼈代表及主要领导者简历;
⼗六、法⼈代表证明书及法⼈代表⾝份证;
⼗七、法⼈代表授权委托书;
⼗⼋、主要投资项⽬的可⾏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批件;
⼗九、提供反担保措施的有关⽂件;
⼆⼗、提供个⼈⽆限责任反担保的,应提供个⼈主要财产清单;
⼆⼗⼀、公司股权质押反担保的,如不是100%股权质押的,应提供全体股东会同意质押的股东会决议;
⼆⼗⼆、抵押反担保的,应提供抵押物权证明及财产评估报告;
⼆⼗三、质押反担保的,应提供质物权属证明及质物估价报告;
⼆⼗四、信⽤反担保的,应提供反担保⼈的企业介绍、营业执照副本、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贷款证、资信证明、企业章程、法⼈代表证明书及法⼈代表⾝份证、法⼈代表及主要领导者简历;
⼆⼗五、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件。
第⼗⼀条个⼈担保申请⼈应提交资料
申请担保并符合受理条件的个⼈,向各担保公司提下列必备的⽂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份证、户⼝本、结婚证、学历职称证书
⼆、个⼈简历、家庭成员情况说明
三、家庭收⼊、⽀出构成说明及收⼊证明
四、个⼈资产清单
五、个⼈购买保险凭证
六、房产资料(房产证、⾃建房批件)
七、近期住宅⽔、电、电话、物业管理费单据
⼋、贷款⽤途说明及证明(合同、可⾏性报告等)
九、经营企业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商信息查询证明
⼗三、企业相关业务合同
⼗四、企业情况介绍
⼗五、纳税证明(缴税凭证)
⼗六、企业章程
⼗七、银⾏对帐单
⼗⼋、企业财务报表
⼗九、企业验资报告
⼆⼗、本公司规定的其它⽂件和资料。
第⼗⼆条项⽬接洽与受理
⼀、客户向我公司提出申请后,项⽬经理应对客户进⾏初步询问和判断,符合我公司担保基本条件的,则予受理并通知客户按我司的要求填写并提交《担保申请书》以及提供详细的企业和个⼈相关资料,不符合我公司担保条件的,应向客户进⾏解释,婉⾔谢绝其申请。
⼆、项⽬经理收到客户提供的申请材料后,应在⼀个⼯作⽇内对客户所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进⾏初步审查。初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看客户是否按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如果审查发现客户没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要及时通知客户进⾏补充。
第三章尽职调查
第⼗三条尽职调查是项⽬经理对担保申请⼈的资信状况、融资⽤途的合理性、还款来源的可靠性,以及反担保措施的可控性等⽅⾯的情况进⾏调查,根据已掌握
的信息资料进⾏分析评估,出具《项⽬调查评价报告书》,对项⽬是否可⾏
发表⾃⼰的意见,为公司评审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条调查内容:担保申请⼈资信、融资⽤途、还款来源、反担保措施四个⽅⾯。
⼀、资信调查:
指对担保申请⼈的资信状况进⾏多⽅⾯的调查,根据已掌握的信息资料进⾏分析与评估,据此就客户的偿债能⼒做出全⾯的评价。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法律主体资格调查
1.审查营业执照、法⼈代码证书及资质证书等原件;
2.审查税务登记证原件,审查是否按期缴纳税款及法⼈代表是否被限制出境;
3.审查贷款卡原件,是否进⾏了年审,审查企业银⾏贷款和对外担保情况;
4.审阅公司成⽴合同、章程,对公司的组织形式、出资⽅式、经营⽅式、最⾼
权⼒机构等进⾏全⾯的了解;
5.审查股东相互关系及股东与法定代表⼈的关系;
(⼆)、经营管理能⼒评价
1、领导者素质分析;
2、客户的公司治理结构分析;
3、信息披露制度;
4、企业经营状况分析。
(三)、综合财务状况分析
1、审核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和其它应收款,分析应收帐款的帐龄结构,了解计
提坏帐准备的⽅法,评价应收帐款回收的可能性;
2、审核存货:看其总帐余额与明细帐累计数是否相同、并与报表数相⼀致资产
营运能⼒分析;
3、审核对应收票据总帐余额与报表数是否相符。对应收票据⾦额过⼤的,要审
核其原始票据,看是否属实;
4、审核长期投资报表数与其总帐余额是否相符。对长期投资占总资产⽐例达到
10%以上的,要审核明细,并要了解和分析投资收益。与《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科⽬相核对,评价其真实性;
5、审核固定资产:重点审核报表数与其总帐余额、明细帐累计是否帐帐相符、
帐实相符。并分析固定资产的构成,看房屋等不动产有与机器设备、车辆等动产的⽐例。评价哪些还可以作为抵押,抵押值多少;
6、审核⽆形资产、递延资产:看其确认是否合理;确认价值与报表数是否⼀致;
摊销是否合理;
7、审核流动负债:重点审核短期借款,看其报表数是否与总、明细帐相符;是
否与贷款卡上的记录相符。审核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及其他应付款是否帐帐相符;
8、审核长期负债:看其形成的原因,核实其⾦额是否与贷款卡上的记录相符,
与有关合同、批⽂上的⾦额相符;
9、审核实收资本:重点看其资本⾦是否到位,有⽆抽⾛、转移和虚假增资等⾏
为;
10、审核销售收⼊:重点审核合同及货款回笼情况,看销售明细帐累计⾦额与报
表数是否⼀致,并要求与银⾏对帐单核对;
11、审核销售成本:重点审核明细帐,了解成本核算⽅法,看成本明细帐结转数
累计与报表是否⼀致,有⽆挂帐未结转成本;
12、审核费⽤:看其销售费⽤、管理费⽤、财务费⽤是否全部计⼊当期损益,是
否有滥列⽀的情况;
13、审核投资收益:对⼤额的投资收益要审查被投资企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定,
查验会计凭证上表⽰的对⽅科⽬是银⾏存款还是应收帐款,以核实是否真实
有投资收益,是否收到货币资⾦;对⾦额过⼤的投资损失或溢余,特别是溢
余要查明形成原因,看是否属实;
14、审核营业外收⼊:⾦额较⼤的营业外收⼊或⽀出,要审查明细帐,看累计⾦
额与报表上是否⼀致,并要审核原始凭证,验证其是否真实;
15、在确认数据真实的情况下,计算有关财务指标。
⼆、融资⽤途:
融资⽤途合理性调查评价主要是对担保申请⼈融资的具体⽤途、期限长短等⽅⾯内容进⾏调查,根据掌握的资料对融资⽤途是否合理进⾏评价。
(⼀)、调查融资⽤于做什么,评价⽤途是否合法;
(⼆)、调查需求量,评价申请额是否合理;
(三)、了解⽤款期限,评价期限确定是否合理。
三、还款来源:
还款来源调查评价是对担保申请⼈到期时的现⾦流量进⾏调查,根据掌握的数据对还款资⾦落实的可靠性进⾏评价。
(⼀)、调查并确认融资到期时的现⾦流⼊量;
(⼆)、调查并确认融资到期时的现⾦流出量;
(三)、计算并确认融资到期量的现⾦净额。
四、反担保措施:
反担保措施调查是对担保申请⼈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逐项核实评估价值或权益,根据掌握的资料对万⼀发⽣风险后风险是否可控,担保公司的利益是否会受到损失进⾏调查评估。
反担保措施主要有公司法⼈反担保、个⼈反担保、抵押、质押和典当五种形式。
(⼀)、公司法⼈反担保:可以接受信誉良好并经我司评级后认可的企业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不接受⼀般保证⼈提供的反担保。
(⼆)、个⼈反担保包括公司法定代表⼈、股东个⼈、或其他我公司认可的有稳定和⾼收⼊的个⼈(包括政府⾼级公务员、银⾏⾼级职员、其他⾼收⼊的企事业单位⾼级职员等)提供的个⼈⽆限责任反担保。
(三)、抵押:接受担保申请⼈或者第三⼈提供的拥有所有权、处分权的财产作为反担保物,重点审查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属、变现能⼒及评估抵押价值。
(四)、质押:接受担保申请⼈或者第三⼈提供的动产或者股权、银⾏存款证明、债券等有价证券交我担保公司占有或依法登记,作为对担保债权的反担保。
(五)、典当是指担保申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或房地产作为反担保财产,直接将产权过户到我公司或我公司指定⼈名下并约定当债务⼈不履⾏债务时,我公司可直接拥有该项财产的反担保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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