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显而语质——论《墨子》的语言风格
作者:张昶
来源:《语文学刊》 2015年第2期
    张昶
    (内蒙古财经大学 人文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70)
    [摘要]《墨子》以哲学理论、自然科学的成就在战国时代声名显赫,与儒家并称为显学。《墨子》语言风格质朴生动极具艺术感染力,其写作风格充分体现出墨子实用主义的主张。
    [关键词]墨子;语言特;结构艺术
    [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610(2015)02-0048-02
    [作者简介]张昶,女,内蒙古财经大学人文学院教师。
    《墨子》是前秦墨家学派创始人墨子以及其弟子根据墨子的言行撰写的文学著作。在战国时代,与儒家并称为显学。其兼爱非攻等哲学理论闪耀着人文关怀的熠熠波光,在先秦独具风采,其物理学、几何学的
自然科学成就不逊于同时西方的成就。这样一部奇书在战国时期兴盛了两个半世纪,声名显赫、价值不悖。因其尚同、尚贤理论、唯贤是举,甚至帝王也由此而出,打破了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所以汉代帝王“独尊儒术”之后便归于歇绝。寂寞蜷伏与中华文化的潜流中沉默了两千年。
    明末清初,墨学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但是关于墨子的研究都集中在军事、科技及哲学思想等方面,少有提及其创作艺术成就。本文试就从语言特点和文章结构来探讨其文学价值。
    墨子曾经学习过儒家思想,但是他后来认为儒家思想提倡礼术,礼多而繁琐让人太过约束,而且厚葬久丧会伤民误事。所以墨子从实用的角度提出自己的理论。这种实用主义也反映到《墨子》的写作风格上。正如孙诒让言:“质而不华,务中其意,而不驰骋其辞”。墨子创立初期就明确了言语方式——先质而后文。刘向《说苑·反质》篇记载过墨子与其得意门生禽滑厘的对话。墨子曰:“今当凶年,有欲予子随侯之珠者,不得卖也,珍宝而以为饰;又欲予子一钟粟者,得珠者不得粟,得粟者不得珠,子将何择?”禽滑厘曰:“吾取粟耳,可以救穷。”墨子曰:“诚然,则恶在事夫奢也?长无用,好末淫,非圣人所急也。故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为可长,行可久,先质而后文,此圣人之务。”由此可以看出墨家学派并不否认文饰绮丽。如冯友兰先生所言:“墨子非不知‘文’之为一种好,特无暇于为‘文’耳”。纵观《墨子》,其语言风格质朴生动、意显而语质,但其说辩雄视百家,充实饱满,颇具艺术感染力。
    《文心雕龙·诸子》言:《墨子》“意显而语质”。“意显”即文意显豁,不含混隐晦;“语质”即语言质朴,不求华美不求雕琢。
    (一)语言的平民化
    墨子在宣传自己的理论时,更多地采用民众熟悉的事物贴近人民的日常生活。语言质朴无华、便于庶民接受。如《非攻》中对“义”的阐述: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从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是亏人愈多,其不仁滋甚,罪益厚。至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其不仁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滋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拖(去人)人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滋甚矣,罪益厚。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
    墨子用百姓生活中的摘桃、偷鸡摸狗、顺手牵羊等不端行为来类比国家大义可以说声粗说浅、语质意显。而笨拙的语言表达却能给人强烈的震撼,让人感悟深刻。
    墨子为使自己的学说贴近平民,所以大量援引平民阶层口口相传的典故来传播理论。如“楚王好细腰”的故事:“昔者楚灵王好士细腰,故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胁息然后带,扶墙然后起。比期年,朝
有黧黑之。”(《兼爱中》)
    “越王好勇士”的故事:“昔越王勾践好士之勇,教训其臣,和合之焚舟失火,试其士曰:‘越国之宝尽在此’。越王亲自鼓其士而进之。士闻鼓音,破碎乱行,蹈火而死者左右百人有余。越王击金而退之。”(《兼爱中》)
    墨子大量援引平民阶层熟悉的古代圣王事迹法典,而古圣王节葬节用之法均不见正统经传,而是民间传录。如《节葬下》:“ 故古圣王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
    《节用上》:“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此圣王之法也。”这些援引资料均为百姓耳熟能详的历史记忆,使其理论更有亲和力。
    (二)语言的准确简练
墨子公输
    墨子语言“尚质”,表现为准确简练的特点。
    《天志中》一句“以磨为日月星辰,以昭道之;制为四时春秋冬夏,以纪纲之;雷降雪霜雨露,以长遂五谷丝麻,使民得而财利之;列为山川溪谷,播赋百事,以临司民之善否。”陈柱在他的《墨子十论》中称“此造语长短错综,用字何其矜炼。”
    《墨子》在《经上》为物正名时“言无务为多而务为智”。如:
    “止,以久也。”
    “体,分于兼也。”
    “中,同长也。”
    “圆,一中同长也。”
    “勇,志之所以敢也。”
    “赏,上报下之功也。”
    “信,言合于意也。”
    复杂的事物用寥寥数字精辟地概括出来,墨子笔力高深可见一斑。
    《墨子》散文中还有一些精辟的至理名言流传至今,如“功成名遂”、“以卵投石”、“量腹而食,度身而衣”等等,具有极强的生命力。
    (三)言语的风骨劲健
    墨子摩顶放踵,以利天下,极具“赴汤蹈火,死不旋踵”的英雄主义情怀。这种殉道式的献身热情反映到《墨子》一书中则表现为语意急迫,气势逼人的言语风格。
    如《贵义》篇结尾:“吾言足用矣,舍言革思者,是犹舍获而攗粟也。以其言非吾言者,是犹以卵投石也,尽天下之卵,其石犹是也,不可毁也。”是一种压到众议的无畏豪情,一种不凡的气势。
    又《非攻下》中,墨子斥责发动战争的统治者:“攻伐无罪之国,入其国家边境,芟刈其禾稼,斩其树木,堕其城郭,以湮其沟池,攘杀其牲牷,燔溃其祖庙,劲杀其万民,覆其老弱,迁其重器,卒进而柱乎斗。”战争带来了灾难,社会“上不暇听治,士不暇治其官府,农夫不暇稼穑,妇人不暇纺绩织纴。则是国家失卒,而百姓易务也”,百姓“厕役以此饥寒冻馁疾病而转死沟壑中者,不可胜计也”。墨子痛斥战争的发动者:“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言辞激烈、情绪愤慨,一个清醒、勇敢以天下为先的勇士形象鹤立眼前。
    《墨子》语言风骨刚劲也表现在论述中大量排比句式的运用。如《节葬下》:
    是故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欲以众人民,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是故求以众人民,而既以不可矣,欲以治刑政,意者可乎?其说又不可矣。是故求以治刑政,而既已不可矣,欲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
    一连三层排比,气势连贯、雄健有力,说明厚葬久丧致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不可行也。而圣王对待丧葬则:“昔者尧北教乎八狄,道死,葬蛩山之阴,衣衾三领,穀木之棺,葛以缄之,既犯而后哭,满坎无封。已葬,而牛马乘之。”“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衣衾三领,穀木之棺,葛以缄之。已葬,而市人乘之。”“禹东教乎九夷,道死,葬会稽之山,衣衾三领,桐棺三寸,葛以缄之,绞之不合,通之不坎,土地之深,下毋及泉,上毋通臭。既葬,收馀壤其上,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强调圣王如此葬埋之法,不可不从也。说理强劲有力,层次井然有序,逻辑严密无隙。
    再如《公输》:“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不可谓智。宋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知而不争,不可谓忠。争而不得,不可谓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五个否定排比,词严义正,铿锵有力、气势夺人,有利的痛斥了楚国攻打宋国的非正义性。
    墨子根植民间、关爱平民的内在激情使文章气势昂扬高亢、掷地如有金声。
    (四)语言的理趣之妙
    《墨子》语言质朴无文,但其说理气势斐然,其中对儒家人士的描述又充满了说辩的理趣之妙。
    是若鼸鼠藏人气,而羝羊视,贲彘起。君子笑之,怒曰:“散人焉知良儒!”夫夏乞麦禾,五谷既收,大丧是随,子姓皆从,得厌饮食。毕治数丧,足以至矣。因人之家翠以为,恃人之野以为尊,富人有丧,乃大说喜,曰:“此衣食之端也!(《非儒》)
    墨子以辛辣讽刺的笔调嘲弄儒家士子不劳而获,寥寥数笔,将儒家虚荣迂腐的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
    “孔某穷于蔡、陈之间,藜羹不糂。十日,子路为享豚,孔某不问肉之所由来而食;褫人衣以酤酒,孔某不问酒之所由来而饮。哀公迎孔子,席不端弗坐,割不正弗食。子路进请曰:‘何其与陈、蔡反也?’孔某曰:‘来,吾语女。曩与女为苟生,今与女为苟义。’夫饥约则不辞妄取以活身,赢鲍则伪行以自饰。污邪诈伪,孰大于此?”
    孔子被困在陈蔡之间,用藜叶做的羹中不见米粒。第十天,子路蒸了一只小猪,孔某不问肉的来源就吃了;又剥下别人的衣服去沽酒,孔某也不问酒的来源就喝。后来鲁哀公迎接孔子,席摆得不正他不坐,肉割得不正他不吃。子路进来请示说:“(您)为何与陈蔡时的(表现)相反呢?”孔某说:“来!我告诉你:当时我和你急于求生,现在和你急于求义。”在饥饿困逼时就不惜妄取以求生,饱食有余时就用虚伪的行为来粉饰自己。污邪诈伪之行,还有比这大的吗?
    墨子通过细节描写讽刺孔子伪善虚假、言行不一,与墨子的高大形象形成鲜明对比。
    总的说来,《墨子》语言质朴准确、骨力刚健,结构严谨有序、气势恢宏,读来一气呵成,颇有兴味。是先秦散文中不可缺少的环节,也为后世的文学创作提供了宝贵的可参考的创作模式。
    【参考文献】
    [1]李小龙,译注.墨子[M].中华书局,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