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流程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公司法》第18条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zd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要合理合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一、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应当履行一定的民-主程序。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不能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搞一言堂,而应当经民-主程序制定。具体的民-主
程序一般为:
1、职工人数较多时推选职工代表参加会议,人数较少时由全体员工参加会议;
2、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会议,并讨论规章制度;
3、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对规章制度提出方案和意见;
4、与工会或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平等协商确定规章制度。但对于有些规章制度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该如何处理,法律尚无明确的规定,这可能是因为在实践中企业占据优势地位,出现这种情况出现的几率非常校
为了日后举证方便,要证明与劳动者有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已经经过民-主制定程序,企业应留存、制作一些证明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职工代表名册》、《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纪要》、《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工会或职工代表对于规章制度的意见》、《工会或职工代表对于确定规章制度的同意意见》等。
二、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理合法,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要进行修订或删除。
公司的规章制度三、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向全体劳动者公示。
企业规章制度的公示是人民法院认定其可否作为定案依据的条件之一,所以企业应注意在公示时留存员工收到规章制度的书面证据,鉴于此,企业可以考虑采取同时采取如下办法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
1)印发规章制度并要求员工领取,并要求员工在贵企业留存的文本进行页签,或者保存签收记录;
2)在企业明显地方进行张贴并进行拍照、录像等保全;
3)由员工签字确认其地址,由企业统一发送至各员工的内;
4)组织对规章制度学习、讨论、考试,保留签到记录;
5)组织对规章制度进行考试,保留考试试卷;
6)在企业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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