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总结1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以“护佑安康、服务发展”为着力点,始终把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履职尽责保平安,努力构建业主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
目前辖区有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81家(包括高职3家,中学15家,小学8家,幼儿园55家),学校周边学生托管中心(“小餐桌”)62家,其中500人以上就餐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15家。我局需保障学校食堂及学生托管中心30000余师生的饮食安全。主要做法是:
一是规范许可行为,严把准入关口。我们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学校食堂,指派帮扶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帮扶,印发了明白纸和办理流程图,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许可标准,进行审查审核,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单位一律不予许可,确保众饮食安全。对已审批的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了复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二是实施季度检查制度,落实主体责任。采集了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基本信息,建立了工作档案。实施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季度监督检查,对辖区学校食堂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实施网格化监管,排查风险隐患。督导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长(园长)、分管校长(园长)、食堂负责人、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员四级责任体系。与辖区66所学校(幼儿园)签订了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安全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确保了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今年以来共监督检查学校餐饮单位154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76个,责令整改12个。
三是推动示范创建,提升自我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增强校园食堂的自我管理水平,推动业主自律,我们在全区学校食堂中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开展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目前已完成评定工作,其中A级单位4个、B级单位52个、C级单位25个。联合区教育局扎实推进了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经市省两级验收我区实验中学食堂被评定为度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薛城舜耕中学食堂、薛城奚仲中学为市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通过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全面提升了我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2
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我镇重要议事日程,有组织、有步骤地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积极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现将我镇“五一”节日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广泛宣传,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一”节日期间,我镇以维护众的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利意识为目标,紧紧围绕赤水镇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为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4月28日我镇召集各村委会、卫生院、工商所、派出所、兽医站等单位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宣传及检查活动,“五一”节前,我镇在人密集的赶场天设立食品安全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抽派食品监督员对赶摆场餐饮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各种宣传、检查,提高了我镇食品药品环境的安全,保障了人民众的健康。
二、明确目标,加大整治力度
(一)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为确保我镇众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4月29日我镇食安办联合镇卫生院、工商所、派出所、兽医站等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学校食堂、食品生产加工点、副食店、餐厅、流动食品点等食品加工销售单位,共抽查了17个点。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加工销售点3个,主要问题有加工环境卫生差、工艺流程混乱。检查组对其进行教育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并要求停产整顿,以进一步改善工艺流程及卫生环境;
(二)开展校园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我镇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校园的食堂现状,重点是食堂的设施情况、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的________以及存在的问题;二是校园周边副食店、饮食摊点的安全情况,重点是证照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进一步把实施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引向深入。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强化各单位的基础作用,抓好食品安全综合
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众生活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营造宣传声势,扩大宣传覆盖。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利用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
三是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加强检查,加大查处力度。认真组织好辖区内的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校园食堂多监督多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改正,同时对无证无照、安全条件差的餐饮业,督促纠正。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3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管理,净化食品市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按照《都江堰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分解表》的安排及都江堰市委、市政府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现将我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职责人和职责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职责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景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资料,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经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三、强化监管,推进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一)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掉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2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景;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景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
布局,在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四、加强酒类流通管理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科,把酒类许可审批移交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广大经营户快捷方便的需求,今年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300余件。九月份启动全市x信息统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工作中,为保证批发、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面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随附单制度实施率达98%以上。严厉查处了不贴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共查处非法进口酒和假冒酒680余瓶。加强了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督管理,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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