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二审后还能上诉吗
  不可以,我国两审终审,二审结束后无法再次上诉,但是可以依据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批准。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二审后还能上诉吗
  二、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形
  (一)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对于这种情况,二审人民法院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二)当事人以请求驳回起诉而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如查明一审原告起诉不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
  (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违反法律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违反法定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2、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
  3、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合法传唤而缺席判决的;
  4、其他严重违反程序的;
  5、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三、行政二审立案后多久审结
  行政诉讼二审的法定审限内三个月。
  法律规定为自接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但是实际上是自人民法院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因为上诉状一般都是先交给一审法院,再由一审法院转交到二审法院。行政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