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中常考的重点和难点
展开全文
企业所得税作为《税法二》中的重点难点,分值占比高,综合性较强。考生不仅要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常考点,而且要注意与其他税种综合起来考虑,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所得税法往年真题
某软件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会计核算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800万元,成本、费用等支出金额合计1350万元,实现会计利润450万元,年末增值税留抵税额22万元。2021年4月聘请税务师对其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以下业务未进行纳税调整:
(1)2020年10月赊销产品一批,不含税价款为200万元,合同约定2020年12月20日收款,但相应款项于2021年1月5日收讫,企业在实际收款日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160万元。
(2)营业费用账户中的广告费400万元,管理费用账户中的业务招待费20万元。
(3)研发费用账户中的研发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为50万元、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为5万元、直接投入材料费用为20万元,支付机构的委托研发费用为70万元。
(4)2020年11月购进并投入使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40万元、税款31.2万元,会计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期限4年,净残值为0。企业选择适用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5)全年发放工资10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150万元,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25万元并取得代收票据,职工教育经费110万元(含职工培训费用90万元)。
已知该企业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分别为3%和2%;该企业已过“两免三减半”优惠期,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软件企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2020年该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纳税调整额为()万元。
A.0.48 B.1.20 C.1.44 D.3.84
(2)2020年该企业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额为()万元。
A.8 B.10 C.108 D.110
(3)2020年该企业研发费用的纳税调整额为()万元。
A.90 B.93.75
C.98.25 D.108.75
(4)下列关于企业新购进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能享受该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
B.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C.企业当年放弃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可以在次年选择享受
D.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
E.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除分期付款或赊购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购进时点
(5)2020年该企业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额合计为()万元。
A.5 B.10 C.15 D.45
(6)2020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66.26 B.70.76
C.71.44 D.72.51
考点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赊销商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本题中,2020年10月赊销产品,合同约定的收款日为12月20日,故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20年,而非2021年实际付款时。同时,由于A公司2020年底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为22万元,2020年,该企业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00×13%-22)×(7%+3%+2%)=0.48(万元),故应纳税调减0.48
万元。
考点二: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产品销售收入的15%,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产品销售收入的5‰和实际发生金额的60%孰低者。其中,产品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
A公司2020年的产品销售收入为1800+200=20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2000×15%=300(万元),应纳税调增=400-300=100(万元)。产品销售收入的5‰为2000×5‰=1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的60%共计20×60%=12(万元),由此,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10万元,应纳税调增20-10=10(万元)。A公司2020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纳税调增100+10=110(万元)。
考点三:委托研发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020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可按照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的75%,计算加计扣除。委托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研发费用,委托
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按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因此,A公司委托研发的研发费用=70×80%=56(万元),可按规定加计扣除的金额=(50+5+20)×2÷3=50(万元)。2020年,该企业研发费用的纳税调减额=(50+5+20+50)×75%=93.75(万元)。
考点四: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允许扣除的固定资产,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包括设备、器具等。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考点五: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为实际工资总额的14%,故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限额=1000×14%=140(万元),小于实际发生额150万元,应纳税调增150-140=10(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为实际工资总额的2%,故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1000×2%=20(万元),小于实际发生额25万元,应纳税调增25-20=5(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为实际工资总额的8%,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90万元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1000×8%=80(万元),高于实际发生额20万元,无须纳税调整。
2020年A公司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额=10+5=15(万元)。
考点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企业选择适用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一方面要调减设备购置价款,一方面要调整会计上已计提的折旧,合计应纳税调减240-240÷4×1÷12=235(万元)。
2020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450+200-160-0.48+110-93.75-235+15=285.77(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85.77×25%=71.44(万元)。
由此,本题的答案依次为:A、D、B、BDE、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