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消毒管理制度(精选16篇)
卫生消毒管理制度1
本制度适用于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的卫生管理,员工均应熟知本制度并遵照执行。
一、消毒间必须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即专人负责,专设房间,消毒间不得与其他房间混用或合用。
二、消毒间房门应标有“消毒间”字样,消毒工作要在专用设施内进行,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不能混用。
三、消毒后的清洁物品应立即存放于保洁柜中,物品消毒、领取均要如实填写工作记录。
四、保洁柜为盛放清洁物品使用,未经消毒物品不得存放其中;各类物品保洁柜不允许混用。
五、消毒剂、洗刷工具和配制量具为消毒工作专用,不允许挪作他用。消毒剂、洗刷工具和配制量具和配制量具必须放置在专用保洁设施内。
六、应保证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池内清洁,无污迹、残渣,所有消毒用容器均应能够正常使用,出现损坏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七、员工采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时,应开窗通风或打开排风设备。
八、消毒间内不得存放任何与消毒无关的物品。
九、消毒间负责人完成消毒操作后应及时将消毒间上锁。
十、地面采用湿式清扫,室内台面、柜顶、墙壁均不得有积尘。
卫生消毒管理制度2
量化分级管理是一种实行标准化操作的管理模式,从目标出发,使用科学、量化的手段进行组织体系设计和为具体工作建立标准的理论。量化分级管理作为一种较为科学的卫生管理模式和路径选择,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可操作性强,目前已在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工作中推广使用。此次编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旨在将量化分级管理的思想引入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工
酒店卫生管理制度作中,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实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管理
模式转变。
一、制定原则
1、科学性原则:纳入考评的每个指标能独立提供信息,反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各指标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使指标体系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2、代表性原则:考评表中选择的均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对企业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具有重大意义的指标,同时将
一些对企业未来发展具有引导作用和监控作用的指标也纳
入指标体系。
3、完备性原则:整个指标体系当力求全面客观,能够反映评价对象的整体情况,以达到全面反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本质和评价目标。当然在满足评价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简化评价指标,以利于评价工作的开展。
二、量化指标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要求,考评表制定了六大类指标体系,分别为:卫生质量管理、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物料和仓储要求、检验质量控制、生产区卫生管理和产品外包装。在每大类指标下又设定若干子指标,用于具体卫生要求的评价。每类指标根据不同的卫生权重指数,设定不同的分值,并细化到每个子指标中,以便于实际操作。
三、量化评分
1、在评价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时,可以有合理缺项,但分值需标化。
标化分=实得的分数/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x100
根据标化分核定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量化评定,仍低于60分者,列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黑名单,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定期通报。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频次可参考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等级越高,监督频次越低,不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具体如下:
(1)A级,不少于1次/年;
(2)B级,不少于2次/年;
(3)C级,不少于3次/年;
(4)未评定等级生产企业,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季,并列入重点监管黑名单。
四、考评公示
各辖区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分级量化评分标准》,每两年集中组织对当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量化分级评定,凡未达到评定等级的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后,可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主动审请一次补评。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消毒产品日常监督管理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量化分级情况,重点列出未评定等级需加强监管的消毒产品企业名单,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评定等级自动降低一个档次:(1)企业三次受到卫生监督部门协查并查实的;
(2)两次以上对卫生监督机构下达整改要求置之不理的;
(3)因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消毒产品,受到《特别规定》相关条款处罚的。
年度两次公示均列入未评定等级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年度综合监督意见评定为不合格消
毒产品生产企业;在一个许可周期内,两年综合监督意见评定为不合格的企业,卫生许可证到期后将不予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三次列入未评定等级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如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可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注销企业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
卫生消毒管理制度3
1、餐(饮)具、用具使用前必需清洗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用具不得使用;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当天收回餐具,当天清洗消毒,不隔天隔夜。
2、餐(饮)具用具洗涤、消毒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3、餐(饮)具用具清洗消毒按“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顺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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