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客房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酒店客房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篇1)
  一、仪容仪表
  上班一律按宾馆的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个人仪表。制服无污迹,干净整齐,工作时不得佩戴珠宝手饰,除结婚戒指外,不得留长指甲,除有指甲油,上班按规定化淡妆,保持头发整洁。佩带宾馆规定的发网。
  二、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宾馆的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必须按领导安排的班次进行工作。如有特殊情况更换班次时,先向主管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调班。
  3、用友善,热情和礼貌的语气与客人讲话,讲敬言,“请”字当先,“谢”字随后,“您好”不离口,切忌家庭用语,同事之间团结协作,服从领导。
  4、工作时间内不许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扎堆闲谈,服务时间不得吃零食,吸烟,不得私自会客,下班后不得在店内游荡,闲逛。
  5、不准偷吃、偷喝、偷用饭店物品或使用饭店为客人提供的一切服务设施。
  6、绝对服从上级领导,先服从后讨论,不能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
  7、IC卡及钥匙由中心统一保管,服务员的楼层卡必须随身携带,不得乱放,严禁转借他人。
  8、发现客人遗留物应及时追还给客人,如未能及时追还应上交客房中心,做好记录并保存。
  9、不得随便为他人开启客房,必须经客房中心通知后,并验明客人身份方可给客人开门。
  三、卫生制度:
  1、服务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
  2、严格按照客房卫生质量标准及程序清洁卫生,住客床上的绵织品,每客更换一次,保持清洁无污迹。
  3、客房内外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尘、无蝇、无痰迹、墙壁、门窗、灯具、空调进风口滤网无灰。
  4、客房茶具一客一消毒,消毒设备专用,茶具不得直接落地,杯内无水迹,无手印。
  5、卫生间清洁车配备,洗面盆,浴盆,座便器专用清洁工具,刷子抹布不能混淆使用。
  6、工作间物品摆放整洁,卫生干净。
  7、从业人员一年进行一次体检,凡五病(肝炎、皮肤病、、肠炎、痢疾)患者需及时调离。
  四、登记制度
  1、各楼层设置班日记本,用于登记当日住房,空房及卫生情况,领导通知事项,宾客嘱办事项等。登记要详细、认真、及时,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2、建立旅客住宿登记本,凡来住宿宾客的各方面情况应根据住宿登记单上反映的各项内容逐条如实登记,不得漏填并要保存好,以备后查。
  3、建立客房设备损坏维修登记本,及时将客房设备损坏情况,报修情况及修复情况登记备查。
  4、楼层每日发放物资消耗要如实反映在“物资日耗表”登记表上,做为发放数量的依据。
  5、建立楼层物资明细账,及时将增减物资情况登记入账,每月底清查一次。并把增减情况、原因、库存现有数上报客房部。
  五、客房安全防事故制度
  1、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注意观察楼面情况,尽快熟悉本楼住客特征,把好安全关。
  2、提醒客人将现金贵重物品及时到总台寄存。搞卫生时要搞一间锁一间,不得敞开房间。酒店卫生管理制度
  3、对来访宾客要核实被访者单位、姓名、房号,并做好访客登记,盯人到位,如被访者不再,不能让来访者单独在房内等候。
  4、如果客人要寄存行李,请其道总台寄存。对寄存的行李要标志明显,交接清楚,防止调包错换。
  5、凡发现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宾客,必须及时报告客房部和保安部,让公安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6、服务员要勤查客房部,宾客不在房内时和夜间休息后要主动为宾客锁门。
  7、注意火灾苗头,值班员加强巡查,一旦发生失火,要沉着、冷静、不慌乱,及时补救和报警(火警电话:119)
  8、使用电器时要注意防触电、断路,有危险苗头要及时报告维修,防止出事故。
  六、楼层物资保管制度
  1、楼层公用物资由各楼长负责保管。每月定期全面清点一次,并将物资增减情况如实反映
在清查表上报客房部。
  2、客人离开宾馆时要及时清点客房内用具。发现减少后损坏时应及时追赔。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记录下来以备后查。
  3、凡楼层公用物资不得随意挪用、外借。如有工作需要应报部门领导,经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4、送洗、回收被褥时,应与洗衣房当面点清交接,并妥善保管送洗清单,不得遗失,保证数量准确无误。
  5、如发现有将公物外流者以一罚十,严重者开除处理。
  6、发现楼层物资减少,损坏应及时追查原因,属责任心差遗失、损坏的要照原价赔偿。
  7、楼层物资移交时,须有监交人和移交表,并将移交情况如实反映清楚,由交接人、监交人签名盖章。
  8、全体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加强责任心,爱护一切公物,共同做好楼层物资保管工作。
  七、客户管理处罚规定
  为保证宾馆内无违纪、违规现象,并造成不良的影响。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工作的正常秩序,特制定如下规定:
  1、提前十分钟到岗,迟到3分钟10元。超过二十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2、换班须提前申请,经主管批准。若出现空岗等情况,由接受换班人员负责,同时对提出换班要求的员工按照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按除名处理。
  3、宾馆内喧哗、跑动或大吵大闹,一次50元。
  4、不服从领导安排,顶撞上级者,100元。
  5、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待客无理不恭者,发现一次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6、在工作时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如发现20元。工作期间聊天者,如经发现100元。
  7、工作质量不达标,三个项目不合格者必须返工,如拖延或弄虚作假者,100元。
  8、因疏忽大意导致宾馆财产损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9、因工作失误引起宾客不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0、不团结协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100元。
  11、因工作失误引起宾客不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2、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随意改变或变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发现一次,50元。
  13、散布对全店员工有破坏作用的谣言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14、私自带出宾馆、客人或其他员工的财产,发现一次,立即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