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明小报
文明小报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始于1995年。当年张家港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的经验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全国掀起向张家港学习的热潮。1996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把文明城市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并称为三大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写进党的《决议》,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成为全国各地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全国掀起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的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热潮。1997年-1999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先后在全国集中宣传推介了10个城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经验,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掀起新高潮。19999月即建国50周年前夕,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了首批58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0210月,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了第二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20039月,中央文明委在经过近8年的探索、试点和论证的基础上,正式公布了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标准,决定在开展两届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评比表彰工作的基础上,于20059月开展首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活动。2004914日,中央文明委颁发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为全国各相关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指导。200510月首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活动表彰了9全国文明城市3全国文明城区58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