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求审美人生并举例说明
【篇一:如何追求审美的人生,并举例说明】
意境是指艺术形象或情境中呈现的情景交融、虚实相生,能够蕴涵和昭示深刻的人生哲理及意识的至高境界,是主体情感与客观物象的有机统一,在有限的艺术形象中体现无限的意蕴.从艺术实践看,意境是使艺术作品具有独特审美价值和审美魅力的重要原因,是使欣赏者获得蕴藉永、余味无穷的美感.
【篇二:如何追求审美的人生,并举例说明】
审美的人生
作者:路尘
尼采在《悲剧的诞生》里,用日神和酒神狄奥尼索斯的象征来说明艺术的起源、本质和功用乃至人生的意义。“日神精神的潜台词是:就算人生是个梦,我们要有滋有味地做这个梦,不要失掉了梦的情致和乐趣。酒神精神的潜台词是:就算人生是幕悲剧,我们要有声有地演这幕悲剧,不要失掉了悲剧的壮丽和快慰。”①
活出人生梦的情致,活出悲剧壮丽的彩——金大中,我不得不想到他。在所有的政客里,他是让我感动的少数几个中的一个。当一个人把自己面对死亡的困境都当作审美对象时,还有什么能让他屈服?审美的人生,金大中深刻领悟了酒神的精神。他的一生所遭遇的苦难真是让人感慨万千。他五次面临死亡,五次侥幸逃脱。被到海上的临死时刻,他“拉住上帝的衣襟,乞求上帝拯救”②他,冥冥之中他感知了上帝的光芒,死亡都变得轻盈起来。是悲剧吧,更是信仰之光的闪耀。信仰的支撑让金大中的人生韧劲十足,“与无所希望中得救”。
而尼采,他也亲身演绎着审美的人生。是痛也好,是悲也好,他在他悲剧的人生里活出了一个骄傲的自我。“我的‘我’教给我一种新的骄傲,我又以此教人:不要再把头埋进天堂这类东西的沙堆里,而要使头自由,使这颗尘世头颅为尘世创造意义。”③
审美的人生并非审美化的人生。审美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是发自肺腑的。因为内心极度渴求,才不得不这么做,就像马太,他激动得浑身颤抖着记录来自天堂的福音。尼采宣告上帝的死亡,他在自己的狂醉里活得壮丽;马太激动于上帝的存在,他在上帝的召唤中传播福音,一样精彩的人生。截然相反的人生状态,却都是完完全全自然而然的,都是审美的人生。
如歌德所说,诗人作诗也应该自然而然,否则,他就只是“勉强的诗人”。④ 如果写诗必须痛苦,这痛苦决不是来自绞尽脑汁,而是来自于内容本身带来的激动。我们可以做的,是多多积累生活经验,从拥有中提炼,审美才不至于这么辛苦。歌德说:“如果有现成的材料,工作就会容易些,做得好些。” ⑤ 金字塔的底座够宽广,塔尖才可遥指天空。而审美化的人生却处在脱离现实生活的土壤、悬置于空中的状态。没有生活的土壤的滋养,生命之树的精彩之果何以结成?太唯美会丧失踏实感。
是,生活态度是决不可物质化的。相反,对生活中物质的追求却可以是审美的。“理性的最高行动是一种审美行动。”⑥不仅是最高行动,我们大可以化解被物质化的生活积聚的焦躁、抑郁而使其处于一种审美的状态,只要人愿意收敛自己的欲望。物欲横流,会破坏人生的美。
同样,要使生活变成审美的生活而不是审美化的生活,也需要审美经验的不断积累。审美能力的提高与审美经验的积累有着紧密的联系。什么是要的,什么是不该要的,在不断的审美过程中,不倦地抛弃、选择、审视、整理,才有形成自己独特审美品位的可能。这样的可能才为审美的人生提供可能性,也可以说是坚定了个人审美的人生的思想基石。
柴科夫斯基也好,贝多芬也好,都亲身演绎着审美的人生的真谛。活出人生梦的情致,活出悲剧壮丽的彩。
伦理与艺术无必然联系,但是,与人生不能不说有着那么丝缕牵扯。个体审美的人生当以不危害他人为底限,以珍爱生命为总线。曾有一位功成名就的摄影记者,他有一件作品记录了这样一个事实:一只凶猛的、一个孱弱的女孩,从天际直飞向无助的女孩,恰逢遭遇的刹那,记者按动了快门。这件作品在国际大赛上获了大奖,但是记者却因此自杀了,因为他不能忍受自己眼见悲惨的发生却选择了摄录而不是拯救。曾经,他那么珍爱他的相机、他的作品,他用那第三只眼表达着他对人生的态度,然而,这件作品,却最终让他明白了美的底限是什么。
审美的人生需要抗争,对自己的苦难需要抗争,对别人的也是。别人的苦难并不在审美对象所属之列。
人生若是梦,就活出梦的滋味,在梦里陶醉;亦或是悲剧,是悲剧就将这悲剧演得壮丽。在生活的基调上奏出绚丽的乐章,是生命之乐和谐而惊异的所在。
①《悲剧的诞生》:《代译序》 第8页 周国平 译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②《韩国总统金大中》第21页 李金泽 郑思泓 著 新华出版社
③《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德]尼采 著 黄明嘉/译 漓江出版社
④《歌德谈话录》第21页 [德]爱克曼 辑录 吴象婴 潘岳 肖芸/译
⑤《歌德谈话录》第13页 [德]爱克曼 辑录 吴象婴 潘岳 肖芸/译
⑥《黑格尔小传》第20页 商务印书馆
⑦《出自艺术家和作家的灵魂》
【篇三:如何追求审美的人生,并举例说明】
内容提要:当人们把审美从认识论的范畴和实践论的范畴还原为生存论范畴的时候, 就会发现, 孔子的“ 乐” 、庄子的“游” 、康德的“ 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席勒的“活的形象”, 直至马克思的“对人的本质的全面占有”, 都是将审美作为一种高质量的生存方式和生命境界来加以追求的。在艺术实践中, 人们通过情感的对象化与形式化来扩大个体生存的意义和影响,并在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中进入时现实人生的超越境界。
一、审美: 作为一个生存范畴
审美是一个广阔的领域, 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审视、描述或界定它。但是, 它在根本上是人的一种基本的生存方式, 属于生存范畴。这不仅是由于人的最基本活动是生存活动, 而且还由于审美的最终意义在于它的人生价值。因此, 美学和美育学都应抓住审美这个基本意义, 把作为认识论范畴或实践论范畴的审美还原为生存论范畴, 从而使自身获得对人生的关切, 对生命的关怀, 重新确认美学和美育学的应有之义。
把审美(艺术)当作人的一种生存状况, 一种崭新的人生境界, 这是中国美学的一大特点。传统美学一直与人生哲学内在联系着, 其核心问题不是美为何物, 而是审美对人生有何意义。
孔子曾说:“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 好之者不如乐之者。”[1]过去的诊释者大都把知、好、乐解作道德与知识、修养的三个阶段, 所请“知” 即懂得道理, “好” 即喜爱, “乐”即以此为快乐。的确, 孔子要求把道德内化为个体的自发要求, 便人人从内心深处向往仁义, 自发地实践伦理原则, 并以此为乐, 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地步。他所说的“乐”是包含着这层意思。然而,“乐”又不仅仅对社会而言, 它同时也具有个体生存的意义。“知”与“好” 均外在于个体生命, 只有外在价值;唯有“乐” , 才是个体生命得以实现的生存状态。所以, 孔子又说: “兴于诗,
立于礼, 成于乐。”[2]所谓“成于乐”, 便是个体在与社会的和谐融洽之中实现的生存完满。孔子讲“诗”, 重在“兴观怨”;讲“礼” , 重在约束个体的一套政治和伦理秩序。这虽也是必要的, 但主要是外在于个体生存的社会价值。而“乐” 却是“尽善尽美”的, 是情理融合的, 它的本质是“仁” , 又具有作用于个体情感的感性形式。只有“乐” , 才能使个体的本质(“仁”)得以实现, 而这种实现的方式是心理愉悦, 即“ 乐”(le)。因此, “乐”具有内在价值, “成于乐”在本质上是一种以“仁”为核心的审美化、情感性的人生境界,是自由闲适的生存状态。所以,孔子还说:“志于道, 据于德, 依于仁, 游于艺。”[3]这个“游”不正是“从心所欲不逾矩” 的自由状态吗?
理想人生中国古代另一位重要美学家庄子则追求“逍遥游”, 这种“游”的实质在于“体道”, 实现“道”。“道”是“无为而无不为”, 庄子的重点是将其落实在人生自由境界之上。“道”无所依凭, 无所作为, 无所欲求, 却又是由此而有所得, 即在个体内心里敞开一个境界,一种自由自在, 澄清透彻的心境, 它是最美妙的生存状态, 同时它又类似于由审美态度、审美观照、审美体验、审美愉悦等综合构成的审美心境。值得注意的是, 庄子不是从对美或艺术的分析中, 而是从对人生意义的探求中达到这种境界的。在摒弃了“明乎礼义而陋于知人心”的儒家哲学之后, 庄子把目光集中于宇宙生命本体, 集中于理想人生, 集中于个体内心体验的极致。他发现, 只
有以一种类似于审美的态度去观照万物,体察人生,才能体悟到生命的真正意义, 才能实现个体的自由生存。就这样, 庄子从人生哲学出发, 创立了属于生存论范畴的审美学,深刻揭示了宇宙的诗意和审美的人生价值。
孔子和庄子的上述思想几乎影响了他们身后的整个中国美学和艺术创作实践。执着于宇宙生命情调之发现, 追求生活之艺术化, 强调艺术的人生价值已成为中国美学与艺术的主导精神。写诗作画的真正意义在于创造一种神情飞扬、气韵生动的心灵境界, 审美欣赏的美妙之处在于“澄怀”、“畅神”,使个体精神跃入自由闲适的状态。审美的最根本价值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的, 在于对人生的感受与体悟,在于为个体生存并创一个新境界。而且,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审美境界不仅得之于艺术活动, 而且得之于日常生活, 来源于生活的艺术化。这种生活的艺术化主要也不是外在的修饰,而在于用洒脱的审美态度来待人接物。于是,王羲之发现了山阴的山水之美;阮藉独自驾车狂奔, 又为“无途”痛哭而返;支道林放鹤归林, 王子猷乘兴访友, 至门前而返[4] ……平淡的生活由此脱俗而放异彩,个体的生存于是充满诗意。
总之, 中国传统哲学与美学充满着温暖的人文关怀, 它追求审美的人生价值, 追求人生境界与审美境界的高度一致。这种传统为我们建立生存论的美学和美育学提供了有益的框架和丰富
的资源。另一方面,传统美学中的人生观、审美观与当代有很大差异,这要求我们在继承的同时要加么批判性的阐发和创造性的转化。
在西方,生存论的审美理论肇始于康德。康德用知——认识、意——实践、情——审美的三分法划分了人类活动的三大领域。审美即以主体的快感或不快感为基础的鉴赏判断,是实践与认识之间的中介与纽带。审美情感摆脱了生理欲望和道德规范以非概念的形态, 在想象中达到内心诸心理功能的和谐自由活动。他试图在审美情感领域实现感性与理性, 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在今天看来, 选种具有浓重认识论彩的美学思辨实质上潜藏着某种生存论美学的启示:作为情感活动的审美不必通过任何外在的手段来实现其自身的内在价值, 它以个体的内心体验(“单称判断”)直接关联到生存的价值, 直接实现人的类本质,直接导向人的目的。因此, 情感在审美活动中具有了独立于任何外在价值的人生意义, 而情感的独立价值只能从人的生存与发展中去理解。
席勒发挥了康德的上述潜在思想。他指出, “美对我们是一种对象, 因为思索是我们感受到美的条件。但是, 美同时又是我们主体的一种状态, 情感是我们获得美的观念的条件。美是形式, 我们可以观照它, 同时美又是生命, 因为我们可以感知它[5]。在这里, 席勒把美从“对象” 、“
形式” 的意义扩展到“ 主体的一种状态”、“ 生命” 的意义, 实际上也是把审美从认识论范畴向生存论范畴的扩展与转化。“ 生命”是美的内容和本质, 作为对象的美正是“ 生命形象”(即“活的形象”) , 它在根本上是由人的审美(“ 游戏”)冲动创造出来的, 受到主体审美活动的规定, 所以, 审美不仅是认识, 而且它首先是一种体验, 是一种人格状态。它直接关系到人格的完整和谐与生存幸福, 是一个生存范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席勒断言:“ 只有当人在充分意义上是人的时候, 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的时候, 他才是完整的人。”[6]虽然席勒凭着浪漫的想象力, 轻易地把审美的心理自由扩大到人的现实自由, 企图以心境转化来替代现实变革, 有浓重的空想彩, 但是他确立了作为生存范畴的审美理论很值得我们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