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劳务合同6篇
建筑工地劳务合同 (1)                                             
  承包单位:(甲方) 劳务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
  1.包含:混凝土原材料的清洗、过筛、过磅和上料搅拌,混凝土的装卸运输、浇筑振捣、倒
运水泥、搭拆移动临时马道、溜槽的安放及拆除、混凝土泵管的清洗、混凝土的抹平压面、遮盖、保湿养护及测温、配合比、混凝土试块制作等全部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水电安装等专业的预留预埋。所有漏撒的混凝土及余浆的清理工作(在混凝土初凝之前清理完毕)。
  2.工程变更和二次施工。
  3.( )元内的工程变更。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四)工程价格:
  1.按单项承包
  a. 采用地泵混凝土 元/立方。
  b. 采用搅拌机混凝土 元/立方。
  2.按建筑面积计算,混凝土合计为 元/m2
  (五)工程工期:
  1.总日历天数 天(钢筋安装开始,甲乙方签字), 主体封顶 天(均7天每层),乙方应保证正常施工过程中的人员配备(劳务层管理人员),并确保不因农忙、雨天而影响工程进度。如因自身原因完不成工期,拖后1天3000元,提前一天奖励3000元,(在工程结算时扣除或奖励)。办公楼每层施工天数分配木工4天、钢筋工2天、混凝土工1天。
  第二条、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项组成,并依序解释。
  2.1本合同
  2.2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3工程劳务量清单;
  2.4确定劳务报酬的工程预算书
  2.5图纸;
  2.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7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外的劳务认定。
  第三条、甲方责任
  3.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3.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试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3负责工程的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3.4统筹安排直辖市解决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3.5提供施工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3.6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3.7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
  4.2自觉遵受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4.3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4.4交工前把现场整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参加
  4.5准时签收甲方传达的各类文件、变更、技术交底的资料,不得拒收。
  第五条、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付款:
  5.1乙方在所承担劳务项目全部完工之日起 10 天内,提交劳务费结算书。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后 10 天内进行审查核定,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5.2基础工程完成付基础总款的 ﹪(注:基础模板全部拆除并已清理干净),主体封顶付人工费 ﹪,手续完善7日内支付。
  第六条、 劳务工作质量与验收
  本工程合同质量等级为 合格,质量验评单位为:市质监站、检测站、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
  6.1乙方完成约定之劳务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书面指令进行劳务作业,加强内部检查工作,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和委托人员以及各级质监部门的检查,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接受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6.2乙方应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特殊工种上岗证,如因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向甲方付总工程款 %的违约金,并对各质检部门提出的整改进行返修。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质量员有权进行处罚(根据情节:500-1000元),处罚后还不整改,将责令停工整顿直至勒令退场,乙方承担停工造成的一切损失。
  6.3甲方每月组织质量联合检查,对乙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定,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按 % 扣除,甲方将责令乙方返修整改,直到满足质量要求,对在施工中建设、监理、监督站单位因质量原因对本工程的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7.1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遵守国家安全规定、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工地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安全施工,乙方如违章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损失。进入工地系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次50元),高空作业系紧安全带(否则每人次100元)。
  7.2甲方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监控,发现问题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乙方不能及时整改,安全员有权进行处罚,(不少于200元/次的),处罚者仍不整改将责
  第八条、 机具和材料:
  8.1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制度,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验收,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机具,乙方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如有丢失损坏,则按市场价赔偿甲方,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8.2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合理使用,砼用量以甲方预算人员实际计算工程量为准,由于乙方原因增加砼的超耗,砼费用及灰渣外运费用由乙方承担。各层施工缝外观涨模处理,允许发生灰渣量 2 立方/千平方米,节约奖励乙方200元/立方,超耗扣除乙方400元/立方,所有生产垃圾1车/千平方米(东风单车),超出部分每车按200元予以扣除。
  第九条、 紧急补救
  无论工程施工期间或保修期间,在乙方劳务作业范围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乙方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工作或修理时,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为完成此工作或修理而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