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方(甲方)与承包方(乙方)就完成某项建筑工程的施工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包括发包方和承包方。发包方通常是项目业主或者项目投资人,负责提供工程建设的项目、资金和土地等资源。承包方则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负责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承包方式、甲方负责范围、乙方承包范围、承包价格、质量要求、付款方式、施工日期、安全问题、未尽事宜等。
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结构、建筑面积等信息。
2. 承包方式:包括土建工程总单包(即包工不包料)、土建工程总包(即包工包料)等。
3. 甲方负责范围:甲方应提供水、电、路三通及所有建筑材料、回填等。
4. 乙方承包范围:包括基地平整、砼工程、砖砌体工程、木工搭拆(铁丝钉子自备)、钢筋工程、内外粉刷工程、楼梯粉刷上顶(一层、顶层、地坪)等。
5. 承包价格:按照约定的单价或总价进行计算。
6.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
7. 付款方式:包括进度付款、验收付款、竣工付款等。
8. 施工日期:按照约定的工期进行施工,如遇特殊情况可顺延。
9. 安全问题:乙方应保证施工安全,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10.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总价方式:即承包方按照发包方提供的工程量和价格表,计算出工程总价,并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2. 单价方式:即承包方按照发包方提供的工程量和价格表,计算出工程单价,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支付。
3. 成本加酬金方式:即承包方的工程成本加上约定的酬金即为工程总价,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本工程竣工结算属于总价方式。
四、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生效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五、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和监督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施工。同时,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六、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七、建设工程合同的争议解决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就完成某项建筑工程的施工事项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同时,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