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服务众,切实巩固创先争优成果、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根据中央建立公开承诺、上评下议动力机制和市委相关要求,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
按照年初公开承诺、年中认真践诺、年终民主评诺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承诺事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公开承诺。党员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创先争优要求和众期盼,根据自身能力特长和职能等实际,重点从学习、工作、自律、服务四个方面,提出合理可行的承诺事项。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作出承诺。离退休职工中的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依据个人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承诺。
支部对党员提出的承诺事项认真审核把关,重点看承诺内容是否符合“五带头”要求,体现先进性,是否联系本职岗位、体现主动性,是否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对联系实际不够紧密的,督促加以修改完善;对不具备可操作性的,督促重新提出承诺事项。承诺事项审核通过后,利
用局域网、校园网、党务分开栏、党建网等载体,以公开承诺书等形式,向全体党员众公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2.认真践诺。党员按照承诺事项,细化承诺内容,明确完成时限,落实践诺措施,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确保扎实有序推进、按时高效完成。并推行承诺践诺事项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全方位监督,并推行承诺践诺销号管理,实现项目化推进,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完成不及时、效果不理想的督促及时整改,确保诺必践、践必果。同时,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践诺台账,实行每学期一记账,并作出通报表扬。
3.民主评诺。每年年终,支部组织党员采用自我评价、众评议、领导点评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围绕党员是否主动作为、尽职尽责履行承诺,是否密切联系众、为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是兑现承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对党员践诺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众评议原则上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参加评议的主体包括本单位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结对共建单位负责人、所在区域的“两代表一委员”等等,总人数不少于本支部党员数的80%。
领导点评明确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党员进行点评,上级党组织书记负责对所属党支部书记进行点评;点评时既肯定成绩,又不回避问题,做到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支部综合党员自评、众评议、领导点评等意见,对每名党员形成最终评议结果。评议结果应作为党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践诺表现不佳、众意见较大的,要提出批评教育,并限时整改;对整改态度消极和拒不整改的,应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定格“不合格”,并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乌苏市第六小学
党员公开承诺践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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