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员⼯试⽤期有多长时间
⽤⼈单位初⽤劳动者都会约定⼀段时间的考察期。有关劳动者和⽤⼈单位对试⽤期的约定,劳动合同法中有具体的规定,⽽员⼯试⽤期有多长时间?下⾯店铺⼩编就带领⼤家⼀起来了解⼀下吧。劳动法 试用期
《劳动法》第⼆⼗⼀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期。试⽤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
试⽤期的长度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确定的。试⽤期有上限,没下限,甚⾄可以约定不需要试⽤期。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来说就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半年)以下的,试⽤期不得超过⼗五天;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到⼀年的,试⽤期最长不超过三⼗天;
劳动合同期限在⼀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期最长不得超过六⼗天;
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期不得超过六个⽉。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还特别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满⼀年不满三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三个⽉;
满三年的,试⽤期不得超过六个⽉。
另外,⾮全⽇制⽤⼯的劳动关系不得约定试⽤期。⽽新录⽤的公务员试⽤期为⼀年。
以上列举的法律法规是各⽤⼈单位均必须遵守的,如果地⽅性法规还有其他规定的也要遵守。在格式合同或公司规章中,求职者发现有与法律相冲突的规定,则要善于⽤法律武器保护⾃⼰。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店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