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如下约定:
    一、甲乙双方于年月日中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乙方按照甲方离职规定及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三、须要支付的事项如下:
    1、工资结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社保、公积金交回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元。
    四、甲方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及甲方制度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相关手续,并出示适当辞职证明。
    五、本协议系解决双方劳动争议所有安排,双方再无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亲笔签名或盖章) 乙方(亲笔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优选写作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中止您的理由就是:
    1、过失性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合乎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轻微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关键性侵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以致劳动合同违宪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您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中止。
    您需要结算以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支付至年月日;计元;
    您薪资结算至年月日;计元;
    2、经济补偿金计元。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通告方(亲笔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被通告方(亲笔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劳动法 试用期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签定即为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职责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这并不则表示劳动合同的内容一经签定就严禁更改或中止。劳动法同时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单方面中止劳动合同(依法、依约中止)。此外,实践中用人单位随意中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也非常广泛(非法中止)。在网络及电台拒绝接受咨询的过程中,很多人都对用人单位单方面中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问题非常关心。因此,上海市弘正律师事务所周智灵律师现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就上述问题融合课堂教学并作以下概括总结:
    依法(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及法律责任
    一、试用期内中止: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合乎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中止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
    二、因违纪违章中止: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轻微违背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中止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
    三、因刑事犯罪中止: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中止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系刑事责任,不包括行政拘留及劳动教养。
    四、因协商一致中止: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中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八十一年发给相等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少于十二个月。工作时间反感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五、因患病或负伤解除: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
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特别提示信息:此中情况下中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提早30天通告。
    六、因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特别提示信息:此中情况下中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提早30天通告。且用人单位须先行对劳动者展开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七、因情势变更解除: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特别提示信息:此中情况下中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提早30天通告。工作地点关键性调整即可适用于该规定。
    八、因破产整顿解除: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特别提示信息:此中情况下中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提早30天通告工会和劳动者本人。单位六个月内聘用人员的,应优先聘用被削减的人员。
    总结提示: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未经上述程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行为无效。
    违法中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及法律责任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
    1.误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权:劳动合同期限反感六个月的,严禁设立试用期;八十六个月反感一年的,试用期严禁少于一个月;八十一年反感三年的,试用期严禁少于三个月;八十三年的,试用期严禁少于六个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须证明劳动者不合乎聘用条件,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滥用违纪违章解除权:在没有企业规章制度,或规章制度违法,或规章制度没有公示,或违纪行为轻微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3.误用无法胜任工作解除权: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升工作强度,借口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而中止劳动合同。
    4.滥用调整调薪权:随意对劳动者调岗调薪,如将技术工程师调整到门卫,将办公室文员调整到保洁岗位,或者将劳动者调往外地分公司上班,逼迫劳动者自动离职。特别提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的,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履行。
    5.误用经济性裁员解除权:在不能合乎经济性裁员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中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6.寻由辞退“三期”女职工或医疗期内劳动者。许多单位觉得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和处于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对单位是一种负累,总是千方百计借口辞退或者强行辞退。
    此外,很多用人单位甚至不以任何理由,只根据管理人员个人褒贬,或以权谋私或打击报复,蓄意克扣、拖欠工资,私自解雇劳动者。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继续履行。我国《民法通则》第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合乎签订合同条件的,另一方有权建议履行职责或者实行补救措施,并有权建议赔偿损失”。特别提示信息:须由劳动者明确提出继续履行的建议,且企业具有继续履行的条件方可适用于。
    2.赔偿损失。《劳动法》第9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
    (一)导致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奖赏工资收入缴付给劳动者,并什罗克奖赏工资收入25%的索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