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应知应会知识
1.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包括哪些条款?
答:(1)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
(3)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任何单位都必须参加。因此,即使在劳动合同中未加约定,劳动者依法仍享有这些劳动保障权利。
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采取哪些措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
证明劳动关系的其他辅助证据。
(1)单位开具证明时保留的证据。如出入证、停车证、食堂饭票等;
(2)针对负责人或者法人代表的录音录像;
(3)向单位报销用的单据等;
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何补偿?
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予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一个月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继续在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向单位主张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但最长支付11个月。
4.试用期应该有多长?
答: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地方法规对试用期做出更加严格限定条件的,按地方法规执行。
5.如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收取或变相收取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6.劳动者何种情况下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答:(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
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劳动者也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7. 劳动纠纷维权顺序是什么?
答:首先,发生劳动争议,当事可以协商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申请调解;
其次,仍不能解决问题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 试用期以上条款明确说明对仲裁争议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也就是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8.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什么叫仲裁时效?
答: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也即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权利,即丧失提请仲裁以保护其权益的权利。
9.劳动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答: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其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因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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