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职公司只签了试⽤期合同可以吗
刚⼊职公司只签了试⽤期合同可以吗
不可以,只签试⽤期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
依据《劳动法》第⼗六条第2款规定:“建⽴应当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单位建⽴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期是劳动者和⽤⼈单位劳动关系的⼀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单位双⽅同意建⽴劳动关系,⽤⼈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期也可以不约定试⽤期。如果⽤⼈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期,试⽤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单位确⽴劳动关系,明确双⽅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签订劳动合同对⽤⼈单位和劳动者都很重要,如果发⽣,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单位双⽅的合法权益。
试⽤期不合格能否延长试⽤期
劳动法 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了试⽤期的上限,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以上不满⼀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期不得超过六个⽉。如果劳动者在试⽤期内达不到⽤⼈单位的要求,⽤⼈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九条之规定以劳动者在试⽤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延长试⽤期,⽤⼈单位延长试⽤期的,属于违法约定试⽤期,需承担相应的。但是,实践中有⼀种特殊情况,即⽤⼈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期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如,⽤⼈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期为三个⽉,未达到六个⽉的上限,⽤⼈单位可否在三个⽉试⽤期满后以劳动者不符合要求为由延长试⽤期⾄六个⽉呢?笔者认为,如果⽤⼈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期届满的,如果⽤⼈单位延长试⽤期,属于再次约定试⽤期的情形,违反了同⼀⽤⼈单位与同⼀劳动者只能约定⼀次试⽤期的规定,同样属于违法约定试⽤期。
⽤⼈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延长试⽤期,⽤⼈单位违法约定试⽤期的,劳动者可向劳动⾏政部门投诉,由劳动⾏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期已经履⾏的,由⽤⼈单位以劳动者试⽤期满⽉⼯资为标准,按已经履⾏的超过法定试⽤期的期间向劳动者⽀付赔偿⾦。
《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如果单位只签订试⽤期合同的话,那么⾏为属于⽆效,约定的试⽤期期限直接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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