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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必读新劳动法关于试用期规定
必读新劳动法关于试用期规定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商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于这一规定,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完全理解,因此在商定试用期时违背有关规定。那么,什么是试用期,它有什么作用,劳动合同中如何才能正确的商定试用期呢?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互相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商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互相考察,以确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商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说明,劳动合同中商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商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商定试用期,就必需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商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等协商商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假如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商定试用期。以完成确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商定试用期。
留意,假如企业同员工签订了整一年的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而不是一个月。因为根据法律常识,在一个数字后面出现了以上、以下、以内、以外……这样的字眼时,都说明包含本数,也就是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要包括整一年。同理,企业的规章制度里通常写“员工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视同离职,这个“(含五天)〞其实是多余的,“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原来就是包含“五天〞的。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变更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转变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
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变更工种的,可以重新商定试用期,不变更工种的,不再商定试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企业给员工调换岗位不能再设试用期。另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有的企业招来新员工后不签订合同,只签订一个试用期合同,新员工通过了试用期,企业认为新员工合格,再签订正式合同,这种做法是不行以的。因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假如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几个月的试用期合同,那这份试用期合同视为正式合同。也就是说,只要签劳动合同,就必需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可以在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商定前几个月是试用期,而不能说先签一个试用期合同,再签正式合同。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足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觉察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接着进行考察。
另外,《劳动合同法》也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做了界定。
劳动法 试用期其次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商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
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个条款规定得很明确,即企业支付给在试用期的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不少于他正式工资的80%。这是对员工试用期工资权益的爱惜。
信访内容:
市民在某公司工作,公司之前表示试用期满两个月后其就能够转为正式员工,但是在其正式工作一个月后该公司还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拨打其电话要求其五一后来公司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市民表示该公司无故将其辞退,依据劳动条例是否应当对其进行确定的赔偿?
回复时间:2023-5-1 受理单位:监察大队回复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单位要向当事人再支付2个月工资。假如单位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可根据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该单位应向当事人支付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其次篇:新劳动法关于试用期规定
新劳动法关于试用期规定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互相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商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互相考察,以确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商定
试用期。“可以〞二字说明,劳动合同中商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商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商定试用期,就必需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商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等协商商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假如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商定试用期。以完成确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商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变更岗位或工种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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