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代码:085204所属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学位名称:材料工程
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材料工程是一个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应用广泛的领域。材料产业是国民经济三大高新科技支柱产业之一,既是一个传统的工程领域,又是一个发展迅速的领域。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生物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渗透,充实和丰富了本领域的基础,拓宽和发展了本领域的研究范畴:一方面,向新型材料的设计生产、研究开发、加工成形、分析测试及其应用管理发展;另一方面,对传统的材料产业进行升级改造,将业已成熟的工艺、技术深入挖潜。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紧密关联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明礼诚信,身心健康。
(二)掌握材料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材料工程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材料设计、材料生产、材料加工、材料检测、材料评价,以及新材料开发和工程管理等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为两年半,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毕业论文(即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为一年半。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最长为四年。
三、培养方式与要求
(一)采用课程学习、工程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体现了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和工程实践类课程。
工程实践是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方式。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半年到一年的实践教学环节。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
(二)硕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采用导师与硕士生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硕士生的导师。
(三)鼓励多学科、多单位交叉培养,支持研究生更多参与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拓宽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
四、研究方向
本领域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二级学科: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涉及材料的获得、质量的改进(包括材料设计、制备、微结构测试分析、组织与性能之间的关系),使材料成为可用器件和构件的生产工艺、制造技术、工程规划、工程设计、技术经济管理等工程知识。
研究方向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向
(一)功能材料方向
功能材料方向研究内容包括半导体材料、新型功能材料、能源与环境材料、材料界面与功能复合材料、材料表面科学与工程等。
(二)先进结构材料方向
先进结构材料方向研究内容包括先进金属材料、先进复合材料、金属冶金工程、材料表面工程、表面薄膜材料等。
(三)现代材料加工新技术方向
现代材料加工新技术方向研究内容包括现代材料成型工艺与装备、新型材料及加工技术等。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和工程实践实行学分制。
(一)学分要求:
工程硕士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要求总学分不少于24学分,不超过30学分。具体学分要求如下表。
(二)必修环节
为培养学生探索新知识,新技术,了解新工艺,新技术的能力,规定每位工程硕士在学习期间应听取两次涉及本领域的新技术,新知识的科技前沿讲座。并写出每次不少于3000字的书面报告。导师根据报告的内容和质量给出评语,按照通过或不通过给出成绩。
为培养学生表达学术思想的能力,活跃学术气氛,规定每位学生在学习期间应主讲两次学术报告,一般在开题报告前、后3个月内各一次。学术报告内容为读书报告、文献综述、调研报告、阶段性成果报告(不含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等。每次报告至少要有三名硕士生导师参加,同时对报告内容、质量写出评语,按“通过”或“不通过”给出成绩。不通过者要在半个月内重新做学术报告。
为提高工程硕士的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学期间,工程硕士应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工程实践时间,并写出相应的工程实践报告2次,报告形式和内容不限。导师对报告内容、质量写出评语,按“通过”或“不通过”给出成绩。(三)课程设置(见河北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材料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
遵循文件规定的课程设置原则,从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出发,充分调研,增加课程内容前沿性,淘汰内容陈旧课程,整合内容相近的课程,坚决杜绝因人设课的现象。鼓励有条件的学科设置1-2门双语教学课程。
六、培养计划与要求
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硕士生进行课程学习及毕业论文工作的依据。分课程学习计划和毕业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
(一)课程学习计划
1. 硕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入学后一周内制订课程学习计划,经学科和学院审批后执行。课程学习计划中所列课程应符合学科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2. 制订课程学习计划,应注重对硕士生科学方法训练和学术素养的培养。鼓励硕士生开展交叉学科的研究工作,允许硕士生跨学科、门类选修课程。
3. 跨学科、门类录取和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硕士生,如需补修本科生主干课程,也应列入本人的课程学习计划,但不计学分。
4. 硕士生课程学习计划制订后要严格执行,如有变动,应在选课前提出申请,经学科和学院审批后执行。
(二)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1.硕士生完成课程学习后,进入毕业论文工作两周内,应制订毕业论文工作计划,经学科和学院审批后执行。
2.毕业论文工作计划要求说明研究方向和课题来源,制定出文献研究、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报告、论文撰写和论文答辩等具体进度安排。
3.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执行过程中,要详细记录调整情况,如需变更,需经导师、学科和学院审批。
七、中期考核工作
为保证研究生质量,在入学后第三学期进行中期考核。由学科组织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及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由学院
组成中期考核小组,硕士生就中期考核内容做全面的自我总结,导师就硕士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科研工作表现写出评语,学院负责考核硕士生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审核硕士生课程学习计划完成情况,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学院考核小组针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评议,并按合格或不合格给出综合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合格的硕士生可以继续毕业论文开题工作。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硕士生学院考核小组应给予考核警告的书面通知及指导意见,并在规定期限内对其重新考核,仍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综合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1)思想品德不合格。
(2)未按课程学习计划要求完成第一学年的全部课程考试。
(3)已按课程学习计划要求完成第一学年的全部课程考试但有两门以上(含两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
(4)未完成第一次学术报告训练。
(5)明显缺乏科研和实践能力,或因身心健康原因不能完成正常的学习和科研工作。
(6)未经批准而不参加中期考核。
八、毕业(学位)论文工作
读书报告模板毕业论文工作是硕士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硕士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主要手段,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
毕业论文工作主要包括文献研究、开题报告、论文工作中期报告、论文撰写、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
硕士生从通过开题报告到进行论文答辩的时间应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