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制宿管教师职责
寄宿制宿管教师职责
为了进⼀步增强宿舍管理员的⼯作责任⼼,规范我校学⽣宿舍管理,提升我校学⽣宿舍管理质量,特制定宿舍管理员⼯作职责:寄宿制
1、管理员要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和责任感。上班穿戴整齐,精神饱满,为⼈师表,服务育⼈,认真贯彻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学⽣宿舍楼的纪律、安全、卫⽣等⼯作,详细做好⼯作⽇志并随时向领导汇报⼯作情况。
2、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坚守岗位,团结协作,依照学校住读⽣管理制度管理学⽣宿舍,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全⼼全意做好学⽣宿舍管理⼯作。
3、每学期初安排好住读⽣的寝室和床位,张贴各个寝室住宿学⽣名单,督促学⽣必须按分配的床位住宿,制⽌私⾃调换和占⽤床位。
4、选举宿舍楼长,培训、指导楼长、室长开展⼯作,充分调动宿舍⼲部的积极性,发挥学⽣⾃主管理作⽤。
5、做好每⼀天的清室⼯作,上课或上⾃习的预备铃声响后,对各寝室进⾏清理,并做好记录。
6、教育学⽣遵守宿舍纪律,按时就寝,熄灯铃响后不讲谈说笑,不得做其它事情。
7、教育学⽣增强防范意识。适时关锁门窗,妥善管理⾃已的钱物,确保学⽣的⼈⾝安全和财物安全。加强对学⽣宿舍安全的防范意识的教育和检查,不准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以及锤、棍和各种管制⼑具等器具。
8、教育学⽣爱护公物,严禁学⽣将财产随意搬出宿舍或任意破坏,定期对各宿舍公物进⾏清点、登记,损坏情况要详实记录并协助总务处追究赔偿责任。及时制⽌学⽣的⼀切不⽂明、不安全的⾏为,如⽤脚踢门、在墙上乱涂乱画乱张贴、浪费⽔电、破坏⽔龙头等,杜绝学⽣在宿舍楼道内追打、玩球和做危及安全的游戏,禁⽌学⽣爬上⾛廊。
9、严格执⾏宿舍出⼊制度,严禁男⼥⽣互串寝室,严禁闲杂⼈等进⼊寝室。按制度办理来访登记⼿续,除允许进出时间外,学⽣⼀律凭有效证件和班主任批条进⼊,探视学⽣的家长在⾮允许时间内⼀律不得进⼊宿舍,对形迹可疑者应上前盘问并及时劝⾛,必要时上报值周领导。严禁住读⽣在外留宿,严禁⾛读⽣随意在学⽣宿舍住宿,严禁住读⽣住宿他⼈寝室。学⽣亲友和⾛读⽣因特殊情况要在校住宿的,必须向值周领导和班主任申请同意后⽅能住宿,并做好登记。
10、搞好防⽕、防盗、防破坏⼯作,严禁学⽣在室内点蜡烛、玩⽕、吸烟、使⽤电器、私接电线等,经常巡查宿舍区内外安全,遇偶、突发事件或重⼤安全事故隐患须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安全法规室报告。
严格安全保卫措施,准时关、开宿舍门和照明灯,随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登记、反映。如出现灾害事故,及时处置、及时报警,注意保护现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11、积极组织、指导住读⽣开展⽂明、健康的⽂娱、体育、寝室⽂化建设等有益的活动,积极创建“⽂明寝室”。严禁在宿舍内打架、打牌、赌博等。发现上述情况要及时批评教育,严重者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12、学⽣宿舍出现需要维修的⽔、电、公物等现象,应将情况及时报总务室。
13、关⼼爱护学⽣,坚守岗位,掌握政策,讲究⽅法,坚持原则;说话和⽓,礼貌待⼈,规范接待⽤语;对学⽣提出的问题要耐⼼解答,以⽼师、长辈的爱⼼去教育、关⼼和管理学⽣,全⼼全意为学⽣服务,全⼒做好各项服务⼯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