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鸟驿站校园管理制度规定范文
菜鸟驿站校园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校园菜鸟驿站的运营,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学生包裹的安全和快速配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校园菜鸟驿站是指位于学校内的快递站点,为学生提供包裹代收、代寄、代取等服务。
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第三条 学生在校园菜鸟驿站进行寄递、揽收包裹时,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菜鸟驿站的管理
第四条 校园菜鸟驿站的管理由学校统一负责。
第五条 学校应派遣专人负责校园菜鸟驿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服务顺畅。
第六条 校园菜鸟驿站的管理人员应熟悉快递物流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并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第七条 学生寄递、揽收包裹时,应出示学生证以进行身份确认。校园菜鸟驿站有权拒绝非学校在籍学生的相关服务。
第八条 校园菜鸟驿站应确保学生包裹的安全,保证包裹不被损毁、丢失或擅自开启。
第九条 校园菜鸟驿站应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确保学生在菜鸟驿站内的使用体验。
第三章 学生包裹的寄递、揽收与取件
第十条 学生通过校园菜鸟驿站寄递包裹时,应按照快递企业的相关规定填写必要的寄件信息,并进行包装。
第十一条 学生寄递包裹时,应保证寄递物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禁止寄递违禁物品。
第十二条 学生揽收包裹时,应凭学生证进行身份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菜鸟驿站自行取
件。
第十三条 学生揽收包裹后,应及时确认包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菜鸟驿站管理人员反馈。
第十四条 在规定时间内未取件的包裹,校园菜鸟驿站有权将其退回或进行妥善处理。学生在接到退回通知后,应前往驿站取回包裹。
第四章 违规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违反本规定的规定,进行不当行为,经教育或警告后仍不改正的,校园菜鸟驿站有权暂停或终止其使用菜鸟驿站的权利。
第十六条 对于拒绝出示学生证、使用他人学生证、故意损坏他人包裹等行为,校园菜鸟驿站有权制止,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校园菜鸟驿站对于学生包裹的安全和保障负主要责任,但对于学生包裹中存在的物品内容和合法性不承担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校园菜鸟驿站应积极与快递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质量高效的快递服务。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学校负责解释。修改时,应事先通知学生和菜鸟驿站。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